“育儿假是否包含周末?”
“孩子满3岁那年,育儿假应该怎么休?”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1年9月起实施,近日,有多位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咨询其中的“育儿假”相关问题。
针对网友们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川在线记者对此进行了整理集纳。
01 孩子满3岁当年
育儿假必须在其生日前休完吗?
问:有网友咨询,孩子今年满3岁,是应该在今年任一时间休育儿假,还是必须在娃3岁生日前休完?
答:对此,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回复表示,经咨询,“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问:还有网友咨询:如果孩子是在2020年1月5日出生的,2023年孩子满三岁当年的育儿假是否还能休满10天?
答:四川省卫健委对此回复表示,依据该网友的描述,其2023年小孩满三周岁前的育儿假假期为5天。
02 10天育儿假是否包含周末?
问:“我有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育儿假一共10天,这10天里,是否要包含和计算周末在内?”有网友咨询表示。
答:对此,成都市武侯区卫健局回复表示,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03 公司不按规定执行育儿假怎么办?
问:有网友咨询,自2021年四川推行育儿假以来,很多家长都满心期待,因为幼龄孩子每年生病、打疫苗都会耽搁大量的工作日时间,平时只能请假处理,有了育儿假,家长们也能更好地照顾孩子。但是网友咨询公司是否可休育儿假时,得到反馈是没有收到红头文件,不实施。
答:对此,四川省卫健委近日回复表示,《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不存在下发文件的形式。如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执行育儿假政策,网友可依法向本单位工会或属地劳动监察保障部门进行反映。同时,对该网友反映的情况,省卫健委将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反馈,加大执法力度,保障群众权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复表示,自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该厅已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条例落地。若网友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咨询。
04 投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问:有网友投诉:成都某公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以尚未制定相关制度为由,阻挠员工享受育儿假。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投诉?
答:对此,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回复表示,接到网友反映的情况,该队高度重视,将根据线索对该公司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同时,如果网友认为公司侵害了您个人的劳动权益,请准备好以下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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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琴
编辑:林霜
校对:余普
审核: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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