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陈奇锐
编辑 | 楼婍沁
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日本护肤品牌DHC关联公司“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近期被上海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14.66万元并没收违法物品。
处罚事由显示,此次涉嫌违法的是DHC旗下男士保湿平衡爽肤水和男士保湿平衡霜两款产品,其中添加的“羟乙磷酸四钠”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羟乙磷酸四钠是一种表面活性剂,在护肤品中主要用于增稠作用。DHC销售上述两款产品所得金额达到160.85万元。监管局查明发现,DHC库存中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保湿平衡霜有1863瓶,保湿平衡爽肤水有1745件。
这不是DHC近期第一次被罚。
2021年6月,DHC因虚假标注防晒产品SPF值违反广告法,涉及发布虚假广告,被浦东市场监管局罚款35万元。更早之前,DHC护唇膏、橄榄卸妆油以及橄榄芦荟皂等8款产品也均因涉及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局罚款42万元。
虚假宣传是化妆品品牌最易被处罚的原因之一。
界面时尚曾报道,品牌倩碧和悦木之源在2021年均因在各自天猫旗舰店中发布了无事实依据或夸大性的宣传广告而被处罚。碧欧泉也曾因在重庆某百货内使用“肌肤犹如新生愈颜”等话语,被认为虚构产品的使用效果,并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除了夸大功效,部分化妆品品牌被罚原因还包括促销未标明赠品数量和宣传混淆医疗用语等。蔚蓝之美则在2019年因未取得药品生产资质,却在宣传用语中使用“中医美容护肤品”而被处罚。
但对于大部分化妆品品牌而言,受影响最大的监管手段莫过于下架产品。
其中最受消费者关注的是含“377”美白成分的产品下架一事。
2021年12月,润百颜、百植萃和毕生之研等品牌旗下含有美白成分“377”的产品接连在淘宝上进行折扣清仓,这些产品大都以普通化妆品进行申报,但按照新规要求,只有特殊化妆品才能宣称美白功效。
下架之前,这些377成分美白产品已经在社交媒体上拥有一定热度。下架之后,品牌必须重新提交功效论证,其中涉及文献资料研究和人体功效测评等流程。护肤品市场竞争激烈,小品牌错失机会,既有可能会在未来长时间内陷入被动状态。
自2021年下半年起,化妆品新规密集出台。上一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的不足之处让许多品牌得以将旗下产品以普通化妆品身份来宣称特殊化妆品功效。
而新版《条例》实施后,不仅许多产品需要重新进行申报,此前一些被大范围使用的化妆品宣传用语也被纳入监管范围。这是近期化妆品行业罚单增加的原因之一。
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中国化妆品行业发展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阵痛。上一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更新已经是在1990年,期间相对宽松的要求让中国化妆品行业得以快速发展,但也滋生了大量有损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形象的事件。
监管收紧后,化妆品品牌必然要在成分选用、功效宣称以及对外营销上更为谨慎。对于近期发展进入平缓期的本土品牌而言,更专注提升自身产品或将是帮助它们延长品牌生命力的方式。而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这可以形成正向反馈,是整体质量提升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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