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罍街书院(徽商在汉口的宏伟地标)(1)

新安书院遗址墙壁上的铭文

日前,本地媒体报道了武汉市文史专家王光老师整理、保护武汉历史文化遗产的相关事迹。相关报道中,王光在2017年于汉口新安街发掘“旅汉新安书院”铁柱,是其文物保护工作成就之一。

报道中提到的“新安书院”,是汉正街的一个重要历史文化建筑,近年来日益受到关注。2006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将新安书院列为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2021年9月,武汉市文保爱好者曾组织一批关心武汉历史建筑的市民前往参观。

合肥罍街书院(徽商在汉口的宏伟地标)(2)

历史上,新安书院的修建时间漫长,地位独特,值得一记。

既是会馆,又是书院

首先要明确的是,汉正街的“新安书院”,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书院。清代,武汉较为著名的书院,有汉阳的凤山书院、晴川书院,武昌的江汉书院、文昌书院、两湖书院,如今新洲的问津书院等,都是官府所办或私人所办,聘请高官、高士讲课的纯学术机构。

新安书院的特别之处在于,其兴建主体是徽商商帮。此地虽名为书院,也确实供商籍子弟进学,但同时也是徽商在武汉的会馆、公所,与著名的“山陕会馆”性质相仿。

为什么徽商的会馆不叫会馆,要叫书院?这就得从徽商群体的“儒商”文化传统说起。

历史上,徽州最著名的历史名人,就是儒学大师朱熹,出身徽州婺源。朱熹别号“紫阳”,徽州又有“紫阳山”,全国各地有数处以“紫阳书院”命名的教育机构。其中包括了朱熹本人于1183年在武夷山五曲隐屏峰下建立的紫阳书院和1190年在漳州建立的紫阳书院。之后,在1246年和1519年,徽州又先后成立了两家紫阳书院。

汉正街的徽商会馆“新安书院”,历史上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称是“紫阳书院”,旨在表示徽州人对儒学的尊崇,和对朱熹的纪念。那个时代没有商标注册法规,这种做法不仅不违法,反而显现出延续徽州“紫阳书院”文脉的正统性和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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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书院全图》一书上记载了“紫阳书院”之名

此外,由于儒学在中国既是学术,又是信仰。徽商会馆以“紫阳书院”为名,还带有“祭祀先贤”的信仰意味,藉以表达和提升徽州人的凝聚力。这一点,跟山陕会馆里修建关帝庙是一个意思。

目前,汉正街“紫阳书院”的提法不太常见,仅见于少数历史文献当中。大部分用的还是“新安书院”这个名字。“新安”一词来自古徽州的称呼“新安郡”和流经此地的新安江。书院所在的新安街、新安巷,书院的前身新安公所,用的都是这个典故。

从准提庵到新安书院

明朝万历年间,汉正街来了一位徽州云游僧人“长乐”。长乐和尚在汉口后湖搭了一个草棚栖身弘扬佛法。或许因其颇多灵验,1644年,汉口徽商集资买下了这块地,建了“准提庵”(现汉正街新安社区公寿前街9号)。

1668年,徽商们又在“准提庵”边建了“三元殿”,合称“新安公所”(又名新安文会)。此地由此成为汉口徽商议事的公所和供佛停棺的寄厝之所。如今,新安书院遗址上所标注的“1668年”,就是以新安公所的建立为标志。

1694年,徽商开始购买新安公所周边的地皮,启动了新安书院的建设计划。当年购买土地的多份字据如今尚存。之后,汉口徽商将建书院的文书呈送官府,经批准后自1695年开始动工兴建。由于当时徽州移民和汉口土著之间存在一些纠纷,书院初期的建设进展并不顺利,直到徽州人、湖南按察使许登瀛访汉,新安书院的建设问题才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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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提庵和新安书院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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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书院发行的债券

到1707年前后,新安书院的第一批建筑完工。书院建筑采用徽州家乡书院祠堂规制,建筑工匠从徽州家乡招募,建书院的大青砖也在徽州烧制,砖上烧有“新安书院”正草隶篆各体铭文,木材石料也大部分从徽州购买用船运到汉口。书院和周边的新安街,都是按照徽派建筑的特点建造,高墙灰瓦,鳞次栉比。徽商把新安街上的几十栋房屋租给读书人、人力车夫、小商贩、搬运工人等居住,收取他们的房租作为新安书院春秋祭祀的开销。

不过,这并不是新安书院建设的结束。之后的百余年间,新安书院一直在断断续续地进行扩建——这实际上也是徽商群体在汉正街买进地皮、树立威望的过程——最终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建筑群,由尊道堂、寝室、戟门、半亩池、西厅、学堂、魁星阁、紫阳坊、主敬堂、愿学轩、兼山丽泽、藏书阁、御书楼、文昌阁、玉皇殿、准提庵、新安巷等部分组成。

较为晚近的《汉口竹枝词》中描述新安书院在全盛时的景象,堪称徽商在汉口的宏伟地标,“两侧夹道高檐相对出,长不足两百米,宽逾五米,街道之整齐繁盛居汉正街之冠。”

由于书院供奉有康熙皇帝亲笔御书的“朱子六言诗”御碑,之后的多任湖广总督、湖北巡抚、藩台、臬台、学台、汉阳知府、知县等大小官员到武昌、汉阳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坐船过汉口到新安书院御书楼,拜康熙皇帝御笔碑,并给书院学生讲学。新安书院在这样的加持下,获得了其他商帮会馆所不具备的殊荣。

武汉最早的消防水龙

在1800年,汉口新安码头曾张贴过一张《水龙晓谕示》,签署者是时任汉阳知府刘正堂。这份文件上说,“经本府于上年劝谕新安会馆众商,于原设水龙之外,复添设水龙二座。并因本地制造,未能合式,特令捐资遣人赴苏购办回汉,存贮公所。”

下面的具体条文里,第一条就是,“新添水龙,宜安设适中公所,以期救应迅速也。汉镇地方宽广,道路不一,唯新安会馆属适中之地,且系本馆所捐,以收广贮,庶于远近有备。”

从这份文件可以看出,是新安书院先设立消防水龙,然后汉阳府又“劝谕”他们再增设一些。据史料记载,当时,新安书院承担全部管理职能和经费支出,对消防人员建立了一整套奖惩制度。据考,新安书院水龙或为汉口最早的消防水龙之一。汉正街房屋密集,历史上曾多次发生火灾,这支民营消防队为汉口火灾救援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

参考资料

《汉口紫阳书院研究》,湖南大学,2004.11.10

《紫阳书院光照江汉》,武汉文史资料,2016.12.20

《新安书院与公益慈善事业》,武汉文史资料,2017.04.20

《漫谈武汉地区古代书院及其改制》,武汉文史资料,2019.10.28

《明清徽派建筑文化在武汉的传播与影响》,住宅科技,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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