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张国生】
时光荏苒,至2017年德语文字改革方案签字公布走过了二十余载。二十世纪末、本世纪初的十年间(1996-2006),引起德国社会严重分裂的文化现象非德语文字改革莫属。与德语文字正体规范这一国家改革法规相左的意见表达甚至抗衡,不只限于民众个体和各阶层人士,其中包括国家高官、议会议员,还有组织机构、联邦州,从而导致文字改革陷入难以有效实施的尴尬境地。
这种行政法规颁发后遭社会各方力量极力抵制而欠约束力的事件在联邦德国的历史上鲜有所闻。
整个社会力量推动了政府与民众对文化改革的对话与反思,最后以多元、包容和发展的姿态达成了文字改革乃属“全民契约”的共识,终于迈进了改革之改革的道路,使一场举国上下旷日持久的文化博弈在满足各方底线利益的基础上而得以妥协。
作为拉丁字母的德语文字已有将近一千三百年的历史。在这期间,由于日耳曼民族各部落所强调的各自的文化认同以及中世纪后连年的宗教战争所导致日耳曼民族生存的土地上列国林立,文字的发展缺乏各国相互认同的统一标准。德语文字发展的道路崎岖而坎坷。直到1901年,在柏林召开的正字法大会确立了杜登的《德语正字法大全词典》(Vollständiges Orthographisches Wörterbuch der deutschen Sprache) 为德语正字法词典,统一的文字书写规范1902年开始实施。
至此,德语文字在历史上首次统一规范了书写标准,结束了德语书写混乱、无公认标准的局面。由于书写的统一重于书写体系的规律性是“柏林会议”的宗旨,“柏林会议”只达到德语书写形式上的统一。此后的德语书写缺乏严格系统性的问题依然存在,规则外的特例繁多,给学习者和书写者造成习得和实践的困难。
柏林会议之后,虽然有不少改革设想,但随着一战和二战的爆发,各个方案都不能得以实施。在相对和平的五十至七十年代有一些改革设想出台,其改革思路基本保持一致,即以提高规则的系统性和普遍适用性来简化正词规则,方便学习和书写。1983年奥地利以官方名义,通知各德语国家商讨改革1901年通过、并于1902年生效的书写规则事宜。
得到通知的联邦德国、民主德国和瑞士便开始讨论这项建议,并先后成立改革委员会或专家小组,负责初拟改革建议。在这之后,这些国家的语言专家联合成立德语书写改革国际工作组,并于1988年给各国政府提交了一份内容一致的改革草案。德国在完成统一大业后,民德的专家入盟联邦德国专家委员会。
1994年11月,德语国家以及一些以德语作为少数民族语言、义务教育用语或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专家们前往维也纳赴会,共商书写规则改革的定稿大计,商议的结果经加工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呈交有关国家政府。1996年7月1日有关国家专家再次云集维也纳,德语书写规则改革协议在同一天正式签字通过。
改革了的书写规则于1998年8月1日生效。这一日期一直到2005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中 ,改革了的新规则与老的书写规则均属正确,而老的规则只意味着过时而已。2005年7月31日以后,则以改革了的规则为唯一标准。德国的报刊杂志及学校的教科书除少数个别情况外,当时都已采用官方颁布的改革了的书写规则。
当然这项改革计划也遭到不少反对意见。1996年10月6日在法兰克福图书博览会上,100名作家和科学家联名发表“法兰克福宣言”,要求终止文字改革。1997年著名作家君特·格拉斯、马丁·瓦尔泽等在《明镜》杂志(第23期)发表声明说,他们抵制在其文学作品中使用改革正字法。在德国有人状告到联邦宪法法院,对改革提出异议,法院以理由不充分驳回起诉,并在1998年7月14日宣布文字改革有效。但德国北部石-荷州曾举行公民投票,投票结果否决了改革计划在该州的实施。这意味着该州的学生当时不必象其他各州的学生那样都要学习改革的书写规则。
1999年8月1日,几乎所有的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用德语作为媒体的新闻社均采用文字改革体系,报刊都用当时的新规则进行排版。“德语正字法大战”非但并未因此而偃旗息鼓,而且“战事”不断扩大,大有越演越烈之势。2000年8月1日,《法兰克福汇报》停止使用当时的新正字法,重新使用老的书写规则。此后德国媒体大亨斯普林康采恩旗下的报刊也告别改革了的正字规则,又改版回到老的书写规则中去,得到许多读者的欢迎。
媒体的反戈,一方面顺应了部分民意,另一方面作为喉舌代表了反对1998年文字改革的语言学家和社会各阶层的观点和立场,所以在德国影响甚大。据2000年8月的民意调查,有68%的德国人主张废除正字法的改革。学界反对改革的呼声也随后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特奥多尔·伊克勒作为著名的德语语言学家在反改革圈中著书颇丰,很有影响。2000年8月11日他在《法兰克福汇报》发表“一次失败”(Ein Fiasko) 文章,断言正字法改革业已失败。
1996年正字法改革之后,德国小孩在学习如何正确书写德语文字
2003年,德语语言学界著名大师、德国语言文学科学院院士、《杜登词典》语法册以及疑难问题册的主要编撰者、柏林自由大学和波茨坦大学日耳曼语言文学院教授彼特·艾森贝克代表德国语言文学院发表了《论德语正字法改革 — 一个互谅建议》( „Zur Reform der deutschen Rechtschreibung – Ein Kompromissvorschlag“),有效调解了改革与反对改革的矛盾,确定了其对德语改革之改革的学术地位。
1996年的德语文字改革采用由文字改革专业机构专家设计、由联邦德国州长联席会与各州文化部长联席会通过并颁布文字正体规范大典之模式。这一自上而下的改革途径并未受到普遍欢迎,遭到来自新闻、出版、文学、教育等界的诟病与阻拦,最终文字改革难以顺利全面推开,由此产生了文字文化是全民的契约、文字改革实乃与全民订立一个契约(Volkskontrakt)的观点。
负责1996年德语文字改革的德语正字规则国际委员会于2004年对当年的规则作了修订。同年12月,在德国曼海姆成立了德语正字法委员会。按照德国联邦州州长联席会议、文化部长联席会议的决议,德语正字法委员会对1996年的改革有争议的部分,即对分写与连写、标点符号、行尾移行从事研究,同时长期负责以下工作:维护德语书写规则的统一、观察德语实际运用的动态、对德语书写规则大典作必要的修订。
委员会分别由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与地区的成员组成,除语言学家外,成员中还有出版社、报社、杂志社以及作家代表,尽可能形成一个多元成分的机构。工作组组长由艾森贝克院士担任。此次德语文字再改革被称为改革之改革,并于2006年推出了改革之改革的方案,最终平息了德语文字改革在德国掀起的惊涛骇浪。着眼于德语文字文化的历史,德语文字改革及其改革之改革的历程确是载入史册的德语文字文化的里程碑。
正字法改革中,这个字母“scharfe S”成了讨论的焦点之一
德语文字书写的历史是一部沧桑史,其困境在于文字的书写形式从开始形成起就相当迥异,就如同秦始皇统一中原之前,列国的文字也很不统一的困境一样:同样意义的文字,却有好几种书写形式。这种状况妨碍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影响了政府政令推行的有效性。于是秦统一中原后,秦始皇下令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故东周春秋时期的《礼记·中庸》有这样的表述;“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德语“书同文”的困难必然涉及德语的起源。据历史记载,今日德国人的先祖日耳曼人是生活在罗马界墙(Limes)以外的蛮族。那时日耳曼人主要靠用森林动物的毛皮、熏火腿、蜂蜜等与罗马人交换商品,以获得银饰、香料、餐具、食盐等。在通商过程中,日耳曼人接触并吸收了大量古罗马文化,其中包括使用拉丁语字母拼写后来成为今日德语前身的古日耳曼语。
现代德语里,德语或德国人都用同一个词:deutsch。学界一般认同这个词源于diutisc, 含有人民之意,即百姓语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德语的出身同其他自然语言一样,属于百姓文化范畴。而用拉丁语这个外来语转写本民族语言的方法对德语文字的统一形式造成了棘手的问题。
德语文字产生于公元八世纪。当时德语的文字文化主要用于经文从拉丁语翻译到德语,各地方都形成了各自的语言标准,从而使德语文字从一开始就彰显出纷繁不同的格局,16世纪随着印刷术发明、普及,正字规范的统一更显得有其必要,而马丁·路德把圣经翻译成德语为德语的普及与正字法的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
19世纪,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到了认可和长足发展,尤其是格林兄弟俩民间童话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兄弟俩的《德语语法》和《德语词典》的出版,为本民族的语言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1871年德国统一以前,德意志民族处于分崩离析、诸侯割据的状态,统一的书写形式由此变得不可逾越的障碍。
直到1871年普鲁士统一德国、威廉帝国建立后,官方积极促进统一德语文字正体规范,原因在于繁杂的文字书写规范已给官方、媒体、教育等领域工作带来诸多不便。1876年召开的第一届正字法大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德语文字要向规范化、统一化、简单化方向发展。此次大会没有推出可立刻施行的统一方案,各州分别颁布了用于教学的正字法。1901年的第二届正字法大会上确立了以康拉德 ·杜登编撰的《德语正字法大全词典》来规范德语正字法,但此次大会只完成了正字法统一大业,其余两个问题交后人待今后研究后处理解决。
在此后漫长的九十多年的时光里,人们的确获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也有不少正字法变革设想与建议,然而由于一战、二战以及其后的东、西方的铁幕与冷战形成,全国统一的正字法改革不可能进行实施。一些好的相关建议只能由杜登出版社不断收入在新版杜登词典中,因而显得较为零散。尤其是德国分裂成联邦德国、民主德国后,在民主德国私营企业国营化的过程中,设在民德莱比锡的杜登出版社迁往了联邦德国的曼海姆,而在莱比锡又组建了一个杜登出版社。
二战后德国分裂,杜登出版社也随之分裂
它们各自出版自己的杜登大词典,分别代表本国的标准德语。在此事态下,德语文字走规范化、简单化之路就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以往在课堂上,老师讲完一条书写规则,往往要再添上一句:任何规则都有例外现象。然后列举一堆与规则相悖的现象。正是由于规则适用性不够全面,规则外的现象太多,给学习者带来诸多记忆与书写的不便,从而降低了文字正确书写率。就此,文字书写规则的简单化与规范化就显得格外重要,但也需要用辩证统一的思维逻辑审慎推进,以平衡语言文字使用者的不同需求。
德语文字改革再改革之路不仅是一个协调矛盾、关照各方利益的方案,它更是一个历史必然的选择。没有这样一个选择,德语文字改革就不能顺利推行,原因在于语言文字使用者由于不同的教育、职业背景以及不同的社会阶层属性而酿成了书写习惯迥异。忽略这一点,就忽略了文字改革的先决条件,也就忽略了改革成功的可能性。
德语文字改革之改革以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明确承认语言书写与表述有多样性的特点,作为语言规范的文化机构需采取包容、甚至容忍的态度,但这种包容、容忍的态度不应以语言必须持续发展为代价。鉴于此,改革工作组在操作时给德语文字书写设置了二元结构,即同属正确的书写形式的情况下,文字存在着简单与复杂、普通与高雅、粗俗与精准之分。至于采用何种形式,完全由语言文字的使用者自身定夺,属他们的分内事,尽管文字书写形式体现出个体的语言文化修养。
在此不妨举一例为佐证:九十年代德语文字改革的 初衷是方便语言教学,加强规则有效性,以提高语言学习者文字的正确书写率。在这种专业教育思想的引领下,出台了不少规则,其中就有动词加动词要分写的规则,并指出这是动词加动词时的唯一形式。2006年的改革之改革则认为,这条规则虽有利于记忆与书写,但并不科学,原因在于德语中有动词加动词产生新词,并要求连写的现象。这也是德语发展中的一条规律。
考虑到学校的母语教育可以继续沿用此规则外,书写文化与规范不能阻碍语言的发展,即动词加动词分写与连写均可,都属正确形式。书写者可以自行定夺采用哪个形式,但两者有明显区别存在。比如说,德语动词 sitzen 一词加动词 bleiben 一词分写成 sitzen bleiben有两个词义,即保持坐姿与留级,具体在句子中的词义读者需从篇章的上下文中关照析出。而连写的这两个动词 sitzenbleiben 就只有一个词义,即留级;这一书写形式既精准,又高雅明了。
综上所述,德语文字改革的艰难之路充分说明,文字文化作为一种抽象符号的文化,其实并不虚无缥缈,而是实实在在彰显社会各阶层诉求的载体。它承载着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职业、受不同教育的个体对书写文化所秉持的不同态度与不同习惯。
德语学习者吐槽德语发音困难的漫画
所以,一个先进的语言文化不能摒弃社会不同阶层的需求与利益,而是在历史的演变中不断探寻多样性与容忍的可能性与可行性,以求得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就拿词汇来说,任何一个历史悠久的先进民族,其语言都不能脱离接纳外来词的规律,因为单一性的语言文化不可能适应人类社会历史的迅速发展,而作为一种文化,语言文化恰恰有互补的功能。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往往对德意志民族有某种刻板印象,即严谨性;我们在此且不谈这种印象模式是否成立问题,单从德语文字改革所走过的艰难历程可以获得这样一个答案: 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公开讨论是达成契约式精神的基础与动力;辩证统一的合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思路,所以我们既要有主题的论点与论据,我们还需要反题与论据,在充分讨论、仔细酝酿的框架下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严谨的态度、作风、习惯的养成源出于辩证统一的思维逻辑。
正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对立统一辩证规律为物质世界的核心。这种解释世界的视野,既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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