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增。
1994年在北京召开的对日民间索赔新闻发布会,右一为“慰安妇”受害者李秀梅。右三为童增。
新京报记者对话“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第一人”童增,已组织侵华日军受害者向国内多个法院提起诉讼
10月30日,由中、韩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民间团体联合提出的“‘慰安妇’的声音”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延期决定项目,并予以否决性搁置。这意味着该项目没有入围联合国《世界记忆名录》名单。由于《世界记忆名录》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一部分,这也意味着“涉慰安妇”项目申遗再度失利。
“慰安妇”一词再次走进公众视野。此次申遗项目中方首席专家苏智良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历史较久,很多文件保存状况很差,本身已经非常破烂。之所以要进行申报,是想引起各方关注,从而能够完善历史资料的保护条件,因为文件材料是不可再生的,必须充分重视。
尽管申遗受阻,但在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看来,这并不影响日军侵略战争罪证的固定工作。童增被外界称作“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第一人”。已经从事对日侵略索赔工作27年。童增表示,多年的经历表明,日本已经从法律上承认了一些被历史淹没、甚至试图掩盖的罪行。而类似申遗、索赔工作的进行,更重要的意义是不让后人忘记那段历史。
目前,童增正着手组织侵华日军受害者向国内多个法院提起对日索赔诉讼。
4批中国大陆慰安妇诉讼全部败诉
新京报:有关慰安妇受害者的索赔,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童增:1992年8月7日,我到北京日本驻华大使馆,将7名“慰安妇”共12页纸的索赔材料交给了日本大使馆二秘光冈先生,他写了一张收到“中国慰安妇”索赔材料的收条,这些“中国慰安妇”最早向日本索赔的材料里,有李秀梅、张先兔两位老人,她们也是电影《二十二》中的其中两位。
1994年开始,李秀梅、张先兔、黄有良等大部分“慰安妇”均委托了以日本律师小野寺利孝为首的日本律师团起诉日本政府。经过12年,先后有4批中国大陆的“慰安妇”加入诉讼,最后都败诉了。
新京报:这些年来,中国人在日本起诉战争索赔产生了什么影响?
童增:中国要求日本道歉赔偿是90年代初期,这对韩国民间有很大影响。1994年在日本进行诉讼,也推动了韩国在这方面工作的开展。韩国现在的慰安妇问题越来越受关注。
而我们的索赔行为,也引发了很多日本人的关注。1994年,我们请日本律师去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回去之后就带我们打官司。在日本,先后有300多名日本律师帮助过我们打官司,另外还包括各种社团。特别是在代理慰安妇的案子时,223个日本律师在判决书上签字表示支持我们。
新京报:以您的身份,前往日本顺利吗?
童增:不太顺利,我只在2003年去过一次,当时日本法院让我去为劳工出庭作证,是日本律师帮助我们的。
“受害者曾经以为无权索赔”
新京报:对日索赔之前,您做了什么工作?
童增:我之前在报纸上看过德国二战战争赔偿的事情,就联想到国内侵华日军受害者,后来通过查阅资料,发现中国虽然在1972年放弃了战争赔偿,但是保留了民间赔偿。当时我写了一份《万言书》,提出把两种赔偿分开讨论。1991年两会期间,我到北京的很多宾馆找人大代表,看到佩戴胸牌的,就跟他们讲。1991年开始,做了十多个提案,1992年由贵州团和安徽团提出两个议案,之后引发了关注,很多媒体开始报道。
新京报:媒体的报道产生了什么影响?
童增:很多受害者到北京来找我,也有打电话写信的,他们曾经以为自己无权索赔。1994年,我委托了几个律师,一起去日本打官司,告日本的政府和战争期间施暴的企业。一直到2007年,日本的最高法院判定败诉。这些案子情况不太一样,有的案子一审胜了二审败了,有的是一审败诉二审胜诉,但最终都是败诉。唯一庆幸的是,日本法院承认了很多暴行,但是坚决不给赔偿。
新京报:从事对日民间索赔27年,困难有哪些?
童增:最大的困难是时效问题,因为中日政府间1972年签订协议放弃战争赔偿,到1992年这个问题重新提出来,中间有20年,有人认为已经过了追诉期。但日本律师就并不这么认为。按照日本的法律,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有追诉的权利,那么这个追诉权是依然有效的。1992年我的《万言书》发表之后,这些受害者才知道自己有权利索赔。
时间久远,很多受害者去世了,所以去日本打官司的只是受害者的冰山一角,但我们找到的都是非常典型的受害者案例。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了我们之前的全部诉讼,包括对政府和公司的所有诉讼。这一结果相当于民间对日经济索赔这一部分的失败。
“关注劳工索赔主要针对日本公司”
新京报:你代理的案件哪些印象比较深?
童增:当时在金陵大学有个女学生,被日军强暴了,怀了孕还被捅了36刀,最后流产。日本人都以为她死了,但最后她被一个牧师救了,还拍了几秒钟的短片。这是确凿的受害者,日本法院没办法不承认。
还有一个中国劳工,被日军迫害之后,跑到北海道的深山老林,呆了13年。1958年,他被当地人发现,之后被送回中国,后来我们就去日本起诉。
还有一个731部队受害者,他父亲被日本人抓走了,后来起诉时,当时抓他父亲的日本宪兵也出庭作了证。
除此之外,还有好多受害人没有后代,也有的已经去世了。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受害者对日索赔的意义远不止经济赔偿。
新京报:2007年日本高院驳回全部诉讼之后,您现在做哪些相关工作?
童增:后来我主要关注劳工索赔这块,主要针对日本公司。去年6月1日,日本三菱公司已经谢罪了,向每位受害者支付1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出资为受害者在日本修建纪念碑。
现在我主要帮助中国受害劳工在中国对日本公司进行索赔。目前的三个案子已经在北京、河北唐山、河南新乡立案,目前还在审理当中,由于年代久,又是涉及国际法等问题,因此相关审理过程比较缓慢。
新京报:在中国起诉日本公司之前有成功案例吗?
童增:中威船案1991年立案,在上海海事法院,2007年胜诉。2009年二审胜诉,2014年强制执行。日本三井公司已经赔了。
新京报:在国内起诉,即便判了,执行有难度吗?
童增:目前,慰安妇案件在山西法院起诉,南京大屠杀受害者还找到了南京的法院,还没有立案。诉求一般都是要求日本政府、企业谢罪,要进行赔偿。
在中国法院起诉主要是因为那些事情都发生在中国,按照国际法和国内相关法律,在国内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韩国、美国等国放弃了战争赔偿和个人赔偿,只有中国是保留的,这点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
我今年正在研究判后执行的方案,现在社会支持比较多,我们有信心打赢官司。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把这些事解决掉,不要留给下一代。我们已经属于第三代第四代,这个问题不能再拖。
采写/新京报记者 曾金秋
图片/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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