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简称“商”或“宋”,河南省地级市。位于豫鲁苏皖四省辐凑之地,素有"豫东门户"之称。商丘自古一直是兵家必争之地和商贾云集中心,隋唐大运河横贯全境,陇海铁路与京九铁路的普铁高铁、连霍高速与济广高速均在此交会,是国务院规划建设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辖2区、6县、1县级市,面积10704平方公里[1](2017年)。生产总值2389.0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2673元(2018年)。
商丘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中国重要古都。燧人氏、炎帝朱襄氏、颛顼、帝喾等三皇五帝以及夏朝、商朝、周朝宋国、汉晋梁国、宋朝等均在此建都。商丘享有“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汉兴之地”、“两宋龙潜之地”之称。东周华夏圣人文化圈、西汉梁园文学、北宋应天文学、明清雪苑文学均诞生于此。商丘也是一座红色城市,曾是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两大总前委所在地。2014年被文化部评为“最具文化底蕴历史文化名城”。
2018年12月21日,被列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人口
商丘是河南省市区人口超过百万的五座城市之一。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商丘全市常住人口为736247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减少390528人,下降5.04%。其中,男性人口为3683647人,占50.03%;女性人口为3678825人,占49.9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0.13。0-14岁人口为1571281人,占21.34%;15-64岁人口为5127852人,占69.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663339人,占9.01%。
截至2018年底,商丘市总人口926.17万人。常住人口732.5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17.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30%,比上年末提高1.5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1.46万人,出生率12.42‰;死亡人口6.31万人,死亡率6.83‰;自然变动净增人口5.16万人,自然增长率5.59‰。
民族
商丘居民绝大多数为汉族,除汉族外,还有回族、满族、苗族、黎族、壮族、彝族、白族、瑶族、朝鲜族等35个少数民族。
截至2016年底,商丘市共有少数民族4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6.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85%,主要有回、蒙古、满族等。回族人口16万,其中回族人口总数居河南省第二位。属于民族大市,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街道39个,其中民族乡(镇)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93个。具有大分散小聚居的显著特征,是典型的民族散杂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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