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区多措并举促发展(长春净月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

春风送暖,生机勃发。长春新区迎来创新发展重大机遇。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同意长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表示,同意长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此次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批建设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第2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长春净月高新区多措并举促发展(长春净月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

国务院批准建设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和营商环境,在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数字产业及数字化改造、区域创新协调融通发展、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建设科技服务体系、东北亚创新开放驱动等方面试验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国务院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长春净月高新区多措并举促发展(长春净月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3)

长春新区所辖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是吉林省第一个开发区和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在长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长春高新区始终走在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前沿,已经成为吉林省创新引擎和东北地区创新高地。近两年来,长春高新区经济规模、财政收入加快增长,综合实力上了新台阶,在全国169个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从第40位跃升至27位,实现两年提升13个位次的大幅度突破,跃居国家级高新区第一方阵;发展“大考”争先争优,各项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均创历史新高,新增企业数量居全省开发区首位,成为全省市场主体增长最快、发展活力最强的区域;创新“大考”提质提效,围绕吉林大学本部校区,启动“环吉大双创生态圈”建设,摆渡创新工场“双创”模式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创新打造“一网四平台”基层治理“新区样板”;转型“大考”育新育强,跻身“中国生物医药园区排行榜”产业竞争力第10名,跨步“千亿级”产业的基础更加牢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建设,将有利于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和东北振兴战略,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打造新型创新创业平台,形成吉林省大开发大开放崭新局面,支持吉林和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将有利于在破解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方面发挥先导突破作用,发挥东北振兴、城乡融合“主引擎”作用;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民营经济、简政放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吉林省的特色科技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竞争优势和支撑能力;将有利于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生态,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能够加快实现“创造拴心留人的条件,让各类人才安心、安身、安业”的蓬勃局面。

长春净月高新区多措并举促发展(长春净月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

机遇交织,政策利好。下一步,长春新区将把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发展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吉林省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产业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吉林和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力以赴建设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新引擎区、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东北亚开放创新枢纽区、创新创业生态样板区、“数字吉林”建设引领区,为省市振兴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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