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某房地产企业正常纳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应付账款”科目中记载有7100余万元的余额,会计分录为借方“开发成本——建安工程款”7100万元,贷方“应付账款”7100万元,并且债权人是同一家建筑公司。该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规模小,该笔应付账款在其开发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房地产企业已取得该笔业务的正规建筑业发票,并且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已基本销售完毕,可这笔款项至检查时点仍未支付,这点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怀疑。随即,税务工作人员开展了外围调查和取证,证实了该房地产企业与开具发票的建筑公司为关联企业(该建筑公司拥有房地产企业100%股权),为了增加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建筑公司虚开了4000余万元的建筑业发票,从而帮助房地产企业逃避缴纳税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会计核算中常用的一个科目,通常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日常经营活动而应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应付账款”一般在较短时间内支付。

税务检查形式有哪些 税务检查中不容忽视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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