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系列文章。阅读顺序为《天子篇》、《诸侯篇》、《大夫篇》,之后为《医家篇》、《阴阳篇》、《兵家篇》、《纵横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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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篇:第六节

弑君与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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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在,终于写到了大夫篇的第6节。

在前面5节中,我们消耗了大量篇幅去分析虢厉公这个“诸侯”兼“卿大夫”。如果此时回看虢厉公在周厉王一朝时的表现,也许你会发现——这个人的政治形象十分复杂。

在虢厉公身上,最少贴着以下这些标签:

能臣、庸臣、忠臣、奸臣、明君、昏君、中兴之主、亡国之君。

说他是能臣,是因为在他执政期间所执行的“专利”制度确实是一种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有效制度,该制度在春秋时期被演化为专卖制度,甚至一直贯穿了封建社会的始终;

礼乐崩坏田氏代齐(礼乐的崩坏大夫篇)(1)

上图为古代煮盐的劳动情况。约在春秋时期,以齐国为代表的诸侯国内出现了盐铁专卖制度,其原型正是西周后期的“山泽专利”制度。

说他是庸臣,是因为当时周廷在“专利”制度时执行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隐患,可虢厉公作为执政者并未做出有效的措施;

说他是忠臣,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在目的上都是有利于周室;

说他是奸臣,是因为他在局势有变时优先转向自保,并没有尝试挽救危难中的朝堂;

说他是明君,是因为他用敏锐的政治嗅觉察觉到了西虢国周边的危机;

说他是昏君,是因为他把在宗周西部坐大的机会生生让给了秦伯;

说他是中兴之主,是因为西虢国在他主持的西迁过后依旧强大,甚至可以说是西周末期至春秋前期最具权势的诸侯国之一;

说他是亡国之君,是因为他丢弃了西虢国经营了近2个多世纪的故地,并将自己的邦国送入了狭窄的夹缝当中。

至于虢厉公为何有如此复杂的政治形象,究其原因在于西虢国与周王廷之间的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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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虢公的别样“弑君”

西虢国,其初封时间大抵在周武王时期,也有可能在周文王时期,是周廷最早分封的诸侯国之一。

在西周王朝时期,西虢国一直是宗周地区最具军事实力的诸侯国,它镇守着宗周的西大门,君主长期在朝中任职,又经常率领周室的大军征战四方。

礼乐崩坏田氏代齐(礼乐的崩坏大夫篇)(2)

图为西虢国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器,无论从规格上还是从铭文中均显示西虢公在西周末期依旧拥有着极高的政治地位。

有关西虢国与周王廷之间的关系,我们做一个并不算恰当但比较好理解的例子进行说明。

比如说:

有一个人叫“老黄”,他自己积攒了一些钱,又从银行和亲戚朋友那里贷来一些钱,开了一个叫“周廷”的“工厂”。

在“工厂”盖好以后,“老黄”把一批“业务员”派到了各地,让他们用贷来的钱在各地开拓市场,规定了定期要上缴给本部多少比例的份额——如你所知,这些部门被“老黄”称作“诸侯”。

在派出“业务员”以后,“老黄”还要处理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做好“工厂”所在的本地市场。

对此,“老黄”进行了以下安排,他自己设置了两个“市场部”,一个管本省东部的业务,一个管本省西部的业务——也就是“成周”和“宗周”;又把临近直辖市的业务交给了亲戚“老郭”,至于“老郭”的办公地点平时也在“工厂”里,需要跑业务的时候再去市里——也就是“西虢国”。

在之后的日子里,“老黄”的“工厂”不断生产产品,各地的“市场部”也不断销售着这些产品。具体的操作,就是各地“市场部”给“工厂”跑订单,然后“工厂”发货给客户,客户在验货完成以后把货款打给当地“市场部”,“市场部”再把其中一定额度的款项定期往本部打——至于定期的时间,有的是一个月打一次,有的是一个季度打一次,有的是一年打一次。相比于其他“市场部”而言,“老黄”自己的两个“市场部”和“老郭”的“市场部”是即时打款的,也就是货款到位以后抽走提成立即打入本部的账户里,这样能够了“工厂”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说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情况:

“老黄”的两个“市场部”和“老郭”的“市场部”是“工厂”的主动脉,这三个“市场部”能够为“工厂”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以此让“工厂”扛住外地“市场部”的回款周期。

接下来,我们思考一个问题:

有一天,“工厂”出现了一些问题,各地的“市场部”都在开小差,“老黄”的两个“市场部”也搞得一塌糊涂。此时,“老郭”不想让这个“工厂”破产,他究竟是要舍弃自己这个“市场部”的利益无条件补贴“工厂”,还是想方设法地扩大自己的业务量以争取给“工厂”获取更多的现金流?

假如,“老郭”大义凛然地牺牲了自己部门的利益,把自身“市场部”的分成额度降到了最低,腾出资金全部补贴给“工厂”,那么“老郭”在本地的业务自然会出现萎缩,现金流也会不断减少,至于“工厂”是否能挺过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黄”能否利用“老郭”榨出来的这些钱快速完成整顿,如果不能的话“工厂”就关门大吉;

又假如,“老郭”为了刺激市场专员的积极性又提高了抽成了比例,又从自己团队里分出来一些人夺回了周边的市场,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老郭”的市场部“工厂”带来了更多的现金流,“工厂”也就有机会利用这一持续地资金不断地尝试收复失去的市场——当然,此时此举无疑侵犯了其他“市场部”的地盘,擅自提升抽成比例又打破了原有的工资结构,“老郭”这么办多少有点问题。

对比上述两种假设,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前者更具视觉效果,后者更具可操作性,相比一下后者总要比前者现实很多。不过,后者也有一些缺点,其中最明显的莫过于“老郭”在“工厂”的话语权会不断扩大。

以上例子大抵能够表现出一个事实:

在习惯上,我们会把周廷和西虢国视为两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或一大一小来看,但在实际上两者其实就连在一起的一个东西,只是看上去像两个东西而已。具体来说,西虢国原本就是周廷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周廷最重要的支柱,假如这支支柱不存在了周廷就会垮掉,假如周廷不存在了这支支柱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所以说,西虢公、西虢国、周廷三者原本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在这种情况下,西虢公无论为公还是为私都会显得很“自私”和“无私”,进而形成了西虢公“拧巴”的政治形象。

解释完这些内容以后,我们重看一下虢厉公的作为。

礼乐崩坏田氏代齐(礼乐的崩坏大夫篇)(3)

上图为西周末期的形势。本图出自《地图里的兴亡》,侵删。

从图中可以看到,虢厉公把封国从动荡中的今宝鸡市一带迁徙到了安定的今三门峡市一带,一方面为周廷保留了最重要的支柱,一方面也把西线的防御彻底暴露给了不大安分的诸戎。

对于虢厉公的作为,我们同样需要从两方面来看:

一者,虢厉公确实保留了周廷的根基,客观上保障了周宣王、周幽王两朝的表面太平和周携王20年的苦苦维持,也在勉强维持了周廷在春秋早期的权威;

二者,虢厉公放弃了对近畿诸戎的压制,又霸占了成周与宗周的通道,客观上促成了周廷在宗周的失势和成周采邑主的坐大。

从某种意义上讲,虢厉公保存了周王朝的“躯壳”,却杀死了周王朝的“灵魂”。自此,西周秩序的土崩瓦解也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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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籍千亩”之下的集权变革

在虢厉公死后,虢季即位,是为虢文公。

从虢国大墓的考古上看,虢文公大致在周宣王前期即位,也在朝中任职,而且同样拥有极高的政治地位。

礼乐崩坏田氏代齐(礼乐的崩坏大夫篇)(4)

上图为虢季墓(M2001大墓)出土的部分青铜器。该墓的规格为九鼎、八簋、八鬲,有铭文的青铜礼器共计35件,青铜器共计1700余件,各类文物共计3200余件,这对于西周诸侯而言无疑是最高的规格——当然,也与后世流传的“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存在出入。

目前,有关虢文公的记录主要有3条。

第一条是虢季子白盘中的铭文:

隹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乍寳盤。不显子白,壮武于戎工,经维四方。搏伐猃狁,于洛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桓桓子白,献聝于王,王孔加子白义。王各周庙宣榭,爰飨。王曰:“白父,孔显又光。”王赐乘马,是用左王;赐用弓彤矢,其央。赐用戉,用政蛮方。子子孙孙,万年无疆。

大抵是说,在“隹十又二年”的正月,“虢季子白”率领周朝的军队在洛水以南击败了“猃狁”,周王对其进行了奖赏。其中,“隹十又二年”有一定争议,有观点认为指周宣王12年,那么“虢季子白”应指虢文公,也有观点认为指周夷王12年,那么“虢季子白”应指虢宣公。从“猃狁”来看,这场战争应该发生在西洛水一带,但也不排除其他可能性。总之,由于目前的证据过少,这条很难说明什么问题。

第二条是《今本竹书纪年》在周宣王15年的一段记录:

王锡虢文公命。

有观点认为是指虢文公在周宣王15年即位。不过,也不排除是虢文公在周宣王12年进行征战并取得了战功,周天子在周宣王15年对其进行正式的封赏。同理,这一条也很难说明什么问题。

第三条是《周本纪》中的一段记录:

宣王不修籍于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有关这一事件,《国语》的记录更为详细:

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王事唯农是务,无有求利于其官,以干农功,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则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也。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王不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大抵是说,周宣王“不籍千亩”,虢文公提出反对意见,理由是农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君王要有利于农业生产为重——换而言之,虢文公认为“不籍千亩”是不利于农业生产的——不过天子不听,结果在周宣王39年在一个叫“千亩”的地方被姜氏之戎击败。

在这里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

虢文公为什么认为“不籍千亩”是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呢?

有关“不籍千亩”中的“千亩”具体所指实际是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指放弃了礼仪中的“籍礼”,也就是不再象征性地耕作井田制中被称为“千亩”的公田;一种观点认为指具体的某一个地名,大抵是周宣王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该地,之后该地发生了战争,王师被击败;一种观点认为指放弃井田制的生产方式,把“劳役租制”改为“实物租制”,类似于秦国在春秋时期施行的援田制(爰田制)

如果遵循第一种观点,大致是周宣王通过“不籍千亩”表现出对农业生产不太重视,虢文公劝谏其要重视粮食生产,假如此说成立的话,虢文公为什么要说“有求利于其官”、“困民之财”就很难解释得通了;

如果遵循第二种观点,大致是周宣王一定程度放弃了今山西省介休市一带被称为“千亩”的土地,虢文公进行劝谏但宣王不听,结果周宣王39年姜戎在当地作乱把王师打败了,如果此说成立的话,虢文公为什么要长篇大论地论述农业生产的问题也很难解释得通;

如果遵循第三种观点,大致是周宣王要把井田制改成更有利于税收和军事动员的援田制,虢文公劝谏说此举会影响农业生产,周宣王不听,结果正巧在一个叫“千亩”的地方被姜戎打败了。

对于以上三种说法,前两种有一些说不通的地方,后一种有点过度巧合的意思,至于认为哪种解释更合理就完全看个人了。

在这里,我们先要补充说明一下井田制和援田制在生产上的区别:

所谓井田制,是指在农业生产中把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农业劳动者先是要在贵族的监督下集体耕作公田,完后再回去耕作私田,其中公田的产出归贵族及集体所有,私田的产出归农业劳动者所有;

所谓援田制,是指在农业生产中把土地根据质量分给各个农业生产者,农业生产者在收获后向贵族缴纳一定额度的实物产出,剩下的属于自己。

从春秋时期秦国施行的情况来看,援田制带有“军事屯田性质”,“每占领一片土地以后,就将当地的人民和奴隶按军队方式编制起来,分配给每个人一定土地,并按规定‘爰土易居’”,“奴隶也可以当兵,改变了井田制下‘野人’不准当兵的旧制,才开辟了充分的兵源”(林剑鸣《秦史稿》)。考虑到秦国所处的位置正是在宗周之上,我们确有理由相信或许秦国在春秋时期使用的生产方式及制度正是基于西周末期制度的发展。

说到这里,我们再来回看前面提出的问题:

虢文公为什么认为“不籍千亩”是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呢?

在周厉王末期,国人暴动所引发的剧烈社会动荡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宗周地区原有的社会生态。在这种情况下,宗周地区的井田制生产方式必然会遭到比较严重的破坏,这样一看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变革时机。我们都知道,援田制相比于井田制更为先进,一方面在于它能进一步刺激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在于它能更大限度动员军事力量,再一方面在于它能更为有效地为官府榨取更多的劳动剩余价值,整体上来看执行这种政策是有利于周廷的。可是,为什么虢文公要提出反对,还要称其是“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答。

我们只要把时间线往前拨一点点,就会发现之前的“专利”制度也是有利于周廷的,可去因为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最终导致了朝廷的崩溃。

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们不得不警惕地思考这么一个问题:

把井田制改为援田制,真的对周廷很有利吗?

礼乐崩坏田氏代齐(礼乐的崩坏大夫篇)(5)

上图为井田制生产模式的示意图。

以上示意图存在一个重要的偏差,即在于实际生产中公田的面积十分广阔,不可能按照图里这样按九宫格平均等分。

我们都知道,周天子想要向农业生产者收入贡赋,不可能自己跑到各个田间地头去征收,而是要一层一层的委托给各级的官吏,最后才落实到田地上。

说到这里,我们会发现井田制有这么一个好处,就是:

基层的官吏只要把工作落实到中间广阔的公田就可以了,至于周边那些零零碎碎的私田根本不用管。

相信此时很多朋友看到这里会马上意识到2个重要的信息,一是税收的成本问题,二是税收由谁负责的问题。

有关税收的成本问题比较好理解。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把井田制换成援田制的话,基层官吏就要跑到每一块耕地上征税,成本也就会随之增加,至于划算不划算就要看援田制增收的税收能否抵得过成增加的成本。

有关税收由谁负责的问题,说起来有点麻烦。

简单来说,在公元前9世纪的环境下基层必然有当地贵族控制,无论实施劳役租制还是实物租制都是由当地贵族负责的。

如果使用井田制的劳役租制,民众在被贵族监督着耕作公田的时候会感觉自己单纯是被贵族剥削,至于公田的产出原本就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缴多少给官府似乎完全是“他们”之间的事情;

如果使用援田制的实物租制,民众在收获完以后把一部分产出缴纳给贵族,很容易产生出一种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收走了的感觉,至于贵族收走以后上缴多少给官府似乎也完全是“他们”之间的事情。

表面上看,两者给民众造成的感受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为什么这么说呢?

众所周知,古代在收取农产品的时候会使用一种叫做“斗”的体积衡量单位。

礼乐崩坏田氏代齐(礼乐的崩坏大夫篇)(6)

上图为常见的斗的形制。我们可以看到,壁的斜度和厚度都能带来不少操作空间。

在井田制的生产模式下,朝廷的官员只要带着官府定制的斗去贵族那里收取农产品,就能收到规定额度的产出。如果这个官员不大清廉,他大可以在斗上做点手脚,这样就能从贵族手里多收取一些产出,客观上讲这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并不能避免。但如果贵族想要从民众那里多收一点,因为贵族收取的是劳役租,所以只有增加民众的劳役或者开拓公田的面积——对应地要付出一些额外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

到了援田制的生产模式下,贵族改劳役租为实物租,也开始用斗从民众手中收取产出,那么他们也就同样有了本属于官府的操作空间。这一情况可能引发两种后果,一个是贵族可以通过“大斗进小斗出”更具隐蔽性地盘剥民众,另一个是贵族可以通过“小斗进大斗出”更具隐蔽性地收买民众。无论出现了哪一种情况,都会严重影响官府的统治。

现在我们再回看周宣王一朝的时局。

假如,当时周宣王真的要进行援田制的变革,表面上看是朝廷在经济上、军事上、政治上进行了集权,朝廷扩大了税收,增强了军事动员力,加强了对基层的政治结果,看上去形势大好。但实质上是地方上加强了集权,然后再把集权的成果回馈给朝廷。至于能否给周朝带来复兴,就要看朝廷对地方的节制能力有多强了。

从严谨的角度上讲,我们并不能认定周宣王的“不籍千亩”一定是援田制变革。之所以要以这一假设之下做这么长篇幅的讨论,是要说明这样一个因素:

集权,最终的受益者未必一定是最高统治者。权力从来是由下自上的。基层单位集权才能回馈给中层,中层单位集权才能回馈给上层,上层单位集权才能回馈给最高统治者。但是,回馈并非天经地义,最终统治者想要得到集权的回馈必须有节制上层的能力,同理上层需要能节制中层,中层需要能节制下层。至于节制的手段,主要是在集权的框架下拆分各个单位的职能,比如把军事权、人事权、经济权、司法权、监管权分离,再比如对上述权力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拆分。如果某一层失去了节制的能力,集权就会在下一层卡住,接下来就是对上及对下没完没了的折腾。

当然,就算“不籍千亩”未必是关于基层的变革,但之后周宣王“丧南国之师”以后的“料民”到底是对基层的折腾。

对此,另一位重臣仲山父劝谏道:

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蒐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後嗣。

换而言之,你现在连最基础的基层工作都做不到位,非要去基层“料民”到底是“料”给谁?尤其这还是一个已经被虢厉公杀死了灵魂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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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虢公与天子的女人

周宣王逝世以后,太子宫湦即位,是为周幽王。

周幽王2年,宗周一带发生了严重的地震,导致了河流断流,以伯阳父为代表的一部分上层重臣已经意识到王朝即将崩溃。

周幽王3年,周幽王在后宫爱上了一位来自褒国的美女,两人在结合后生下了一个名为“伯服”的男婴。

周幽王8年,周幽王废掉了申后及太子宜臼,立不满5岁的伯服为太子。

以上内容源自《周本纪》。从内容上看,周幽王立幼儿为太子之举着实太过神经质,背后的真实原因是否确实出于爱情的意乱情迷并不好说。

在之前的章节中,我们也曾提到了晁福林先生提到的一种观点。他认为,周幽王应在为太子时就与褒姒结合,两人之子应为幽王长子,因此被命名为“伯服”,伯服的年龄应长于申后之子宜臼。具体论证不再赘述。

有关两种观点究竟哪一种属实也大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当时的西虢公虢石父与褒姒为政治同盟。他在周幽王7年灭掉了焦国,后一年对废申后及宜臼一事进行了运作,至于他到底立了一个儿童还是成年人当太子不清楚,和背后的褒国有没有什么关系也不清楚。

那么,这位西虢公兼卿士的诉求又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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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节:

第7节:卿士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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