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百科中,我们搜索“鹿角”一词,跟在后面的就是“中药”,但能被用入药的鹿角一般都是梅花鹿、马鹿等雄性鹿已长成后骨化的幼角,我们也称之为“鹿茸”。
鹿茸是一种比较名贵的药材,化学成分含量很高,其中总的氨基酸大类的含量就已经达到50.13%,即便是在本身就是“鹿生百宝”的情况下,鹿茸也算得上“宝中之宝”。
因此,人类常常会主动去收割鹿茸。但是鹿茸每年都是会自动脱落的,为什么一定要人工采割鹿茸呢?
鹿角
鹿角,为鹿科动物马鹿或梅花鹿已骨化的角或锯茸后翌年春季脱落的角基,分别习称“马鹿角”、“梅花鹿角”、“鹿角脱盘”。
鹿角本身也可以说是鹿的器官之一,在完全长成硬骨(钙化)之前还会含有少量血管,表面附着一层茸毛。等到了交配的季节,这些鹿茸就会慢慢硬化,成为鹿角。
这些鹿角对于鹿本身的生存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它只是雄鹿用来在雌鹿面前展示自己的“飒爽英姿”的工具,顺便打个架,争夺一下交配权,并且过了繁殖期就会自动脱落,来年是可再生的。
雄鹿有时候会用自己的鹿角来相互打架,这个时候,如果遇上稍微形态复杂一些鹿角,又在完全依靠自己的“感觉”来战斗的情况下,缺乏视力交互就会很容易造成“结”。
这个结没有那么容易被打开,有时候就会让两只鹿难舍难分,一直以鹿角相互连接的形式生活下去。
不管是从争夺交配权方面来看,还是从需要长期进行的日常生活生存方面来看,很显然的,这样的“羁绊”对于两只鹿来说都不是好事。
鹿茸
很多人会分不清“鹿角”和“鹿茸”,从大致意义上来看,它们实际上是同一种物质,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们又有所区别。
前文已经提了一句,鹿角硬化之前表面会有茸毛,其实在这一个时期,这个鹿角也就正是在“鹿茸”的阶段。
鹿茸比较柔软、与身体组织还有较多的关联性,血管、神经都有分布,所以对于雄鹿来说,这个时期的鹿茸基本是不能随便碰的,也很少有鹿在这个时期用鹿茸状态的鹿角来打架,毕竟不管输赢,总之自己都不会太好受。
就像是产品都有上、中、下等一样,鹿茸也分很多规格种类,大致都是初生茸(简单理解就是就是指刚刚长出来的比较稚嫩的小茸角)、二杠(前期还只有一个分支,生长期大约是60天)、三岔(在二杠的基础上多一个鹿角)、挂角等。越是往后,鹿角的用药价值也就越低。
因此,在人类主动采集鹿茸的时候,大多都是在鹿茸二杠时期就看是着手,麻醉、采割工具(诸如麻绳、锯子之类)。
人工采割
前面也有提到,这个时期的鹿茸上还有血管和部分神经分布,因此这个时期采割鹿角也会出血,并且伴有有疼痛的感觉。但是好在这一时期的鹿角并不坚硬,比较容易采割,不会给鹿带去太长久的痛苦。
采集完成后,饲养员会在被采割的切割口涂上药物防止感染,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些创口就会慢慢恢复。相比于古时候人们为了采割鹿茸而大肆杀生的情况,现代的采割方式已经算是“温柔”的那一挂。
收集起来的鹿茸则会被倒挂着,防止少量血管里还留存的血液滴落出来。等到完全不会再有血流动的时候,就可以正常放置和二次切割。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认为人类主动采割鹿茸的原因一定就是因为其价值了。当然,这里并不会完全否定这一种说法,因为事实也的确包含此缘由。
正如《本草纲目》中所记载的那样:
善于补肾壮阳,生精益血,补髓健骨。
因为鹿茸的用药价值,在古代社会,不少王权贵族将鹿茸视为一种珍贵的补品,并且认为鹿身上的很多组织都是“灵丹妙药”,除了鹿茸外,其角胶、血液、筋骨甚至是皮肉组织都是宝贝,什么药用保健都有成效。
虽然事实没有那么夸张,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鹿是一种很值钱的生物。人类也的确为了获利,开始不停的人工采割鹿茸。
但是到了现在,只有人工饲养的鹿才被允许采割鹿茸,野生鹿群鹿茸采割是违法的行为。
那么除了其价值有时限保证之外,人类坚持人工采割鹿角的原因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点,那就是防止鹿因为鹿角而死亡。这该怎么理解?
不知各位读者是否看过这样的图片: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雄鹿在交配时期会利用完全长好的鹿角打架,在这样毫无章法的斗争中,很容易使得两只鹿因为缠斗的鹿角而“难舍难分”,最后谁也离不开谁。
这样下去,两只鹿都无法正常活动与进食,早晚会有一直鹿先走向死亡,另一只就只能带着它的头走,形影不离,就像是一种“诅咒”。这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另外就是,完全硬化后的鹿角一般都很大,尤其是在鹿这个种类进化到现阶段,它们的鹿角似乎更张扬了些,有的鹿角张开的形状甚至比鹿本身还要大。有时候鹿角的重量会让鹿头难以支撑,生活生存受限。
因此,人工采割鹿角有时候也不完全是为了满足金钱利益,也是为了让它们更加安全地在大自然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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