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企业变更办理事项包括 :营业执照变更、企业社会保险变更、医疗保险单位变更、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平度农业合作社办理流程?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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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农业合作社办理流程
一、事项名称
企业变更办理事项包括 :营业执照变更、企业社会保险变更、医疗保险单位变更、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惠民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案》等规定。
三、联办部门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民管理部。
四、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
五、温馨提示
(一)在业务办理方式中,您可以采取“全程电子化(全程网办)”方式,跨越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办理业务,也可采取窗口提交方式,享受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的面对面的有温度的细致服务。我们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服务区提供免费“红马甲”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及“一窗帮帮团”线上微服务,让您办事无忧。
六、申请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三、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章程的决议。
3.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规定提交任免职决议;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出资总额的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7.山东省多证合一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的提交)
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四、申请方式:
1.窗口申请:
1).申请人直接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登记申请。
2).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各窗口申请办理。
2.全程电子化登记(无需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http://218.57.139.23:10010/psout/)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变更登记”,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好相关材料信息,在“选择申报方式”选项中点击“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确认后,对照“文件列表”将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等收到预审通过信息后,由投资人自主选择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APP”进行电子签名,并选择申请营业执照类型,再次“提交”申请,即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到窗口换取或邮寄换取纸质《营业执照》,也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亮照系统(https://zzlz.gsxt.gov.cn/businessShow/),或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办理地点:
1.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西大厅一窗受理E01-E06窗口;
2.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市场监管所。
六、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即时办结。
七、咨询电话:县政务服务中心0543-5331601
李庄审批分中心 0543-5057007
皂户李审批分中心 0543-5252725
麻店便民服务中心 13805437505
孙武市场监管所 0543-5322315 5320315
何坊市场监管所 0543-5011315
胡集市场监管所 0543-5318315
姜楼市场监管所 0543-5353315
辛店市场监管所 0543-5336315
桑落墅市场监管所 0543-5228315
淄角市场监管所 0543-5321315
石庙市场监管所 0543-5331315
魏集市场监管所 0543-5337315
大年陈市场监管所 0543-5229315
清河市场监管所 0543-5332315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申请渠道
1.线下一窗通办: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
2.线上一网通办: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
(网址链接http://zwfw.sd.gov.cn/sdzw/items/qysl/detail.do)。3.掌上办:爱山东 App(滨州)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
4.帮代办:滨州市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帮办代办自助申报区、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李庄镇审批分中心、皂户李审批分中心。
八、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办结。
十、变更流程
惠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一件事”流程图
十一、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43-5331601
惠民县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咨询代办电话及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通讯地址 |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0543-5331601 |
惠民县开发区乐安三路288号 |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李庄镇审批分中心 |
0543-5057007 |
惠民县李庄镇镇政府驻地西侧 |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皂户李审批分中心 |
0543-5252722 |
惠民县皂户李镇政府西50米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