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人生每一个阶段所面对的矛盾(为什么说人生来就是矛盾的)(1)

人类存在的意义

03 我们的内心冲突

谈谈人生每一个阶段所面对的矛盾(为什么说人生来就是矛盾的)(2)

人的天性是什么?是生而本善却被邪恶的力量侵染,还是生而本恶却为善良的力量所感化?人为什么要生活在群体之中?是我们将自己的生命与群体以契约相连,即使有生命危险也不畏惧,还是仅仅为了建造一个属于自己和家人的庇护所?过去20年中积累的科学证据表明,我们是这些完全对立的事情的联合体,也就是说,人生来就是矛盾的。比如我们应该在团队中选择成为团队成员还是告密者?处理自己的财产时是选择慈善捐款还是留作个人积蓄?当违反交通规则时是承认交通违章行为还是否认?

我认为自己不能轻易放过这个问题,坦白说,我也有过多次如此矛盾的情感经历。当卡尔·萨根(Carl Sagan)在1978年获得了普利策奖中的非文学类奖项时,我十分不屑,认为那不过是一个科学家最卑微的成就,根本不值得炫耀。但是在下一年,当我得到了同样的奖项时,它在我心中奇迹般地成了一个科学家应该给予特别关注的重量级文学奖。

我们都是基因嵌合体,也许也都曾是圣徒或罪人,曾是真理的拥护者或是伪君子,而这不是因为我们不能够满足宗教的期待、理想的要求,而是人类的行为方式是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在亿万年的生物进化中所形成的。

当然,我并不是说人类是被动物本性所驱使的,但是为了理解人类的境况,我们有必要承认自己体内存在天性,承认天性在人类祖先的生存中是必须被细致考虑的因素,但仅仅通过历史是无法达到这个理解水平的,因为它在人类拥有读写能力的初始阶段就消失了,剩余的探索工作只能交由考古学家来完成。若要探究更久远的年代所发生的故事,探究者的角色则需要是古生物学家。我们要认识到,真正的人类历史,必须是生物学和社会文化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对生物学而言,推动史前人类的社会行为向人类水平发展的动力才是揭开真相的关键。多层次选择很有可能就是这种主导力量,通过多层次选择,有等级的社会行为不仅提高了个体的竞争力,也提高了作为一个整体的群体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机体的进化过程中,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不是单个生物体或是某一群落,许多知名科学家常在这一点上犯错误。自然选择真正的作用对象是基因,更准确的说是等位基因,或是拥有相同基因的分裂体。自然选择的直接作用对象是性状,性状受到基因的精确调控。性状属于个体所有,在个体进行种内竞争或种间竞争时,有利的性状得以保留,不利的性状遭到淘汰,自然选择由此发生。

自然选择对性状的作用也会通过个体与种群内其他成员相互作用(比如交流与合作),在进行种间竞争时完成。如果一个种群内部的个体之间缺少合作与交流,那么它们的群体竞争力将被逐渐削弱,失败者的基因传给下一代的机会也会大大减少。在具有精细等级制度的动物种群中,比如蚂蚁、白蚁和其他社会性昆虫,种群选择的结果很容易看出来,这种结果在人类社会中也有相同的表现。种间选择理论认为,选择的力量在作用于个体的同时也作用于种群,但这个观点并不是新近提出来的,达尔文就曾两次正确推断出了种间选择所扮演的角色,第一次是在昆虫界,第二次是在人类社会,我们可以在《物种起源》和《人类的演化》中看到相应内容。

在经过多年的研究后,我坚信在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竞争的情况下,多层次选择理论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发展出高级社会行为的主要力量。事实上,这类经由群体选择进化而来的行为,已经根深蒂固地成为现代人类特质的一部分,以至于我们认为它们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本就天然存在。然而,它们其实是人类物种特有的性状,其中一项就是我们对他人抱有强烈甚至是偏执的兴趣,这种兴趣在生命伊始,甚至是在婴儿第一次听到和闻到周围成人的特殊声音和气味时就萌发了。

心理学家发现,几乎所有的正常人在解读他人的意图上都拥有天赋。通过理解他人意图,人们可以对其他人进行评价,改变他们的想法,建立联系或是进行合作,当然也包括八卦,甚至是控制他人。每个人都会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来回游走,在设想未来可能出现的场景的后果时,他们会一直参照过去的经验。这种社会智能出...

人类行为的另一个遗传特质是对最初归属的集体有着强烈的本能性冲动,这一现象也存在于大部分的社会性动物中。如果被强制性地孤立于群体之外,个体会陷入长久的痛苦中,并有可能走上疯狂之路。一个人在群体中的身份,比如在他所属的部族中拥有的地位,是他个性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这也给成员以优越感。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们随机地将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分为两组,在两队之间进行简单的小游戏比赛。研究结果发现,每组成员都觉得另一组的成员能力更差并且不值得信任,即使他们知道分组是随机的也依然如此认为。

当所有条件都相同(幸运的是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如此)时,人们更喜欢与自己长得像的人,说同样方言和拥有共同信仰的人亲近。如果这种倾向过度发展,就会很容易形成种族主义和宗教上的偏见,这时,即使是好人也有可能做坏事。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在美国南部诸州的生活经历,使我对这个事实有着清晰的认识。

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并且在地球的生命历史中姗姗来迟,因此有可能是某种神祇所创造出来的。但是正如我所强调的,以批判的眼光来看,人类发展出来的社会行为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生物学家已经确认,在现代生物群中,有20种现存的动物都在一定程度的利他分工的基础上习得了高级社会生活模式。这些生物大多数出现在昆虫界,也有一些是海洋中的虾类,还有三种哺乳动物,其中两种是非洲鼹形鼠,剩下的一种就是人类。所有的生物都通过同一模式发展出了高等社会行为:单一的个体、一对配偶,或是一个小群体建筑巢穴,并以此为根据地去外面觅食,将它们的后代抚养长大。

直到300万年前,能人的祖先大部分都是素食主义者,过着类似群居游牧的生活,他们以小规模群体的方式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水果、植物根茎或是其他蔬菜丰富的地方。他们的大脑容量仅仅比现代大猩猩稍大一点。在距今50万年前,古人类中的直立人过着露营生活并且学会了用火,这与筑巢行为同等重要。

通过使用火,直立人可以吃一些肉类食物,他们的大脑容量增长到了中等水平,介于黑猩猩和现代能人之间。这种趋势在100万~20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那时的史前人类祖先能人已经在日常饮食中大量增加了肉类。当大规模的群体聚集在某个地方,拥有了合作筑巢和打猎的优势,加之社会智能的发展和大脑的记忆中心、推理中心——前额叶皮层的成熟,在定居时期个体选择与群体选择的矛盾随之出现。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在同一群体中个体之间的竞争促进了自然选择的发生。群体选择理论则认为,不同群体间的竞争才是推动自然选择的主要力量。群体选择的力量促进了利他主义的产生,加强了群体内所有成员的合作。在群体中,成员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群体内道德,对群体保持着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简而言之,群体选择和个体选择的竞争关系可以这样表述:在群体内部,自私的个体战胜了利他的个体,但是在群体之间,利他的群体打败了自私的群体。或者说,个体选择滋生罪恶而群体选择孕育美德,不过这也许有点过于简单化了。

由于史前人类中多层次选择的存在,所以人类永远处于矛盾斗争中。人类被困在两股极端力量中——两股创造人类的极其不稳定并且处于不断变化情境中的力量,我们不能单纯地寄希望于其中任何一种力量,它们中的任何一种都不可能完美地解决人类面临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骚乱。如果我们完全听从于在个体选择中产生的本能的驱使,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分崩离析的社会;反之,如果我们完全屈从于在群体选择中产生的本能,那么我们将变成有着天使般善良的机器人,或是特大号的蚂蚁,完全失去了人类的本质。

这个永恒的冲突不是上帝对人类的考验,也不是撒旦的阴谋诡计,这就是自然运作的方式。冲突可能是人类智力和社会组织得以进化的唯一途径,最终,我们将会找到与我们天生的内心骚动和谐相处的方式,甚至将它看作人类创造力的最初源泉,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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