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排斥老公的家人怎么办(我不喜欢他的家人怎么办)(1)

「婆媳问题」几乎可说是婚姻的「千年考古题」,似乎,不管是任何时代,婆媳关系总是难解。有许多人说,「婆媳问题」既是「母子问题」,也是「夫妻问题」;它不但会显现先生原生家庭的母子关系,也会像照妖镜一样,让夫妻相处的问题,一下子浮到台面上。

怎么说呢?

有些婆婆,从以前就很习惯「没有界限」,她总是会插手孩子的每一件事务,非常需要「主控权」,也时常在家中要求每个人要「这样做」。一旦她的孩子长大后,她仍没有尊重对方是个大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仍比手指脚地要孩子按照她的方式去做、去生活,永远放心不下;当孩子结婚后,她仍然认为「孩子,你不管多大,永远是我的孩子」,自然无法放心,控制权就仍需要紧紧抓在手上,于是进而干涉孩子结婚后的婚姻生活。从「不要都吃外面」、「少喝饮料」、「作息要正常」,到「家里多久要打扫一次」、「衣服应该要怎么洗」……甚至,到「什么时候要生孩子」、「现在做这个工作好吗」等生涯问题,也都会一一干涉。

当婆婆跟儿子间的关系,原本就「界限模糊」时,儿子已经很习惯必须为了「自己的独立」而搏斗努力,甚至可能后来决定息事宁人、决定「放弃是比较容易与我妈相处的方式」时,对于新进来的成员,如果并非在这家庭长大,一定不容易适应这样「界限模糊」的关系。

尤其是,当一个新的家庭组成,而婆婆还不愿意放手,还想当这个家庭生活安排的「女主人」时,媳妇觉得被压迫、觉得受侵犯的感受,当然会更加强烈。此时,先生不一定没有感觉到被侵犯,但很多时候,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所以,有时会消极反抗,甚至没有反应、放弃反抗。

这时出现的婆媳问题,也只不过是藉由这个家「权力的重新分配」,反映出他们家中原本的「母子问题」而已。

当先生已经习惯委屈,也认为委屈忍让才是面对母亲最好的方式,他自然也会要求与自己最亲近的太太,采取跟自己一样的策略,在母亲底下当个「顺民」。此时,太太可能会因为丈夫这样的要求,感觉到自己不够被在意、被保护,甚至感觉丈夫跟自己「不同国」。这时,婆媳之间的争吵、以及先生需要「选边站」的状况,就不只是母子问题,还是夫妻间信任与理解的问题。

面对这样难解而复杂的「婆媳子三角议题」,我们能够怎么做呢?

一、请先看清:你不是婆婆的女儿,而她也不是你的妈妈

在面对婆婆的要求时,有许多媳妇觉得「不舒服」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为什么你口口声声说你把我当女儿,可是你的女儿跟儿子不用做家事,而你却要求我做?」那种婆婆「心口不一」的状况,会使得媳妇感觉到「不公平」、「说得好听」,;自己身为「媳妇」,又被要求「应该」要做这些家务,因而觉得生气,觉得委屈而受伤。

这时,我想提醒一下大家:婆婆不是我们的妈妈,而我们也不是他的女儿。

毕竟,我们是因为姻亲而才慢慢认识的关系,没有长久的感情基础。婆婆不可能把我们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就跟我们也不容易把婆婆当成自己的妈妈看待一样。当有些婆婆习惯说:「我把你当自己女儿看待……」这句话几乎可说是婆媳关系的「起手式」,也就是:这个社会对婆婆的期待,也是婆婆自己的期待。

如果我们把对方承继于社会的习惯与其身份期待的「场面话」当真,我们可能就会因此非常失望而受伤。如果,我们能够允许对方不把我们当女儿看待,也能允许我们不把对方当自己的妈妈看待,我们彼此其实就有比较多余的空间,去理解对方的行为。

有时候,当我们没有「看清楚」这件事时,我们与婆婆、自己的丈夫、家中其他姑叔的关系,就可能会陷入一种「手足竞争」的状况,似乎连我们都在争着婆婆的关爱。但明明我们不那么需要,却下意识地觉得需要争取、需要被公平对待,那可能就会使我们变得非常的累。

二、一定要与丈夫站在同一阵线

前文提到,许多媳妇觉得委屈、生气自己丈夫的态度,很多时候跟自己嫁进夫家,感觉到「孤立无援」,而自己的丈夫居然还不站在自己这一边,因而更觉得生气、沮丧与挫折。

请注意:不要用你的生气,把你的丈夫推开,使得自己更孤立无援。

因为有时候,丈夫会要求太太消极抵抗、或是要求太太按照母亲的方式去做,是因为自己在成长经验中,从来没有试着去反抗过妈妈,或者,从来没有反抗成功过。

因此,丈夫就很可能没有注意到太太的感受,而会直接提议「解决的方法」。尤其是在他过往经验中,觉得「这样的解决方法,就可以避免冲突、避免妈妈给的压力」,而你现在不按照他的方式去做,他可能就会因为担心冲突及过往失败经验带来的恐惧,使得他会生气、要求你按照他的方式做。但就如我前文提到,请你一定要记得:你的先生他想要跟你同一国,但他可能不敢、或是做不到。因此,你一定要先相信,丈夫是愿意与你同一国的,然后再来「教他与你同一国的方法」。

也就是:在理解、安抚自己的心情之后,试着去理解丈夫的困难与感受。然后,再试着表达你的感受与需求,那么,丈夫就能更理解你的委屈,而当两个人更加互相理解后,在面对婆婆跨越界限的这件事,也就更能「同声共气」,有着共同的目标与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