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临睡前,daft punk毫无预警地宣布解散。很快,#daft punk解散#之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这是微博历年来,电子乐相关话题第一次上热搜么?(《即刻电音》??)

想起来,daft punk是我最早听到的电子乐乐队。

大概是在2004年,我去的“第一印象”唱片店里。那会儿,大立刚开始给我们推荐法国香颂,来自法国歌手的唱片都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记得刚进门的柜子旁边,就放着一张Discovery——daft punk在2001年的专辑。

punk最新信息(关于daftpunk解散)(1)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一支电子乐乐队,且我从来没有听过电子乐……大立说,daft punk啊,法国乐队,你可以买回去听听。我说,封面这么像ac dc,是法国的金属乐队吗?大立不动声色:你买回去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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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拿回去,塞进discman的时候,那首one more time传来的时候,我当时的反应是:就这???说好的punk呢?说好的重金属呢?为什么唱得像迈克尔杰克逊?但为什么声音又是这么扭曲的?这肤浅的跳舞音乐是怎么回事?邱大立你为什么坑我?好了,算了,看在第二首歌aerodynamic就有电吉他riff的份上,我不追究了……哦,还听着听上头的,不错……这乐队虽然不punk,但还不错……第三首digital love,这旋律真不错,人家都说专辑里的第三首歌是口水歌主打歌,果然搞电子的也不免俗嘛。

这就是我和daft punk的相识了。他们也是我贫瘠的电子乐聆听经历中、为数不多的真正喜欢的乐队(除此之外就真的只有YMO和M83了)。感谢他们留下的精彩。

但凡是有红白二事,各路营销号肯定都要上马,分点流量。今早起来,刷了下微博,也看到中文世界电子乐第一KOL——电板鸭老师唠叨了一嘴,他劝各位营销号斟酌用词,像“电子音乐历史上损失最大的解散”这一说法,其实非常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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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把daft punk称为“传奇电子乐组合/乐队”我也觉得怪怪的……传奇二字,不是用于那些已经flop掉的、排行榜上无踪影、现在大伙儿都不听的吗?可是daft punk可是妥妥正当红的呀。

这真不是抬杠,就算我这么一个电子乐知识贫瘠者,也知道在电子乐的纵向坐标轴里,单论商业及艺术成就双丰收上,和daft punk同一个量级或在其之上的,随便一数:YMO、kraftwerk、depeche mode、portishead , massive attack、pet shop boys、the chemical brothers……但daft punk在我们这儿,确实是电子乐这一领域中,最出圈的那一个。我认为,其原因在于:daft punk是各路电子乐大神中,最“不电子乐”的那一位。

以Random Access Memories为例,新世代的欧美流行音乐乐迷也许是从这张专辑——准确来说,是从Get lucky开始认识daft punk的。当时的sony唱片确实是在这张专辑花了大手笔,无论从制作到营销,都是创纪录的(应该是电子乐史上最大手笔的投入?)。sony愿意这么砸钱,很大原因是:RAM是一张不局限于电子乐的专辑,这是一张优秀的主流唱片,是一张任何人都能轻松愉快接受的唱片。但是,我记得当时RAM发行之后,以电板鸭为代表的电子乐OG乐迷,其反馈是,“RAM还行,但是跟daft punk的homework、discovery早期专辑比起来,真的不是一个量级的”。我理解这话的意思是,RAM从电子乐的创新性来看,确实是不高的作品,可妙就妙在它够成熟圆润,把house、disco使劲地往主流排行榜吹,而且其中大量的乐队化表现手法、大量的实录,让它听起来真的是一张“不电子乐”的专辑,也因此能够覆盖更广大的因素,sony才原因为这张专辑砸大钱。

因此,请各位在冲话题蹭热度的同时,也要讲一讲武德。daft punk特别好,但远不是好到那样空前绝后。别让人觉得你就听过daft punk这么一个电子。daft punk解散,就好比……Coldplay解散(假如),你会因此把Coldplay视作传奇乐队么?(马山芋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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