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作文“高雅”与“世俗”导写,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青春高考作文押题?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青春高考作文押题(高考押题材料作文)

青春高考作文押题

材料作文“高雅”与“世俗”导写

曹振国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世俗,相对于神圣的境界,它指人间或尘世;相对于高尚的境界,它指平凡或平庸;相对于高雅的境界,它指流俗或庸俗。但换一种思维,世俗还指接地气、有烟火气,算得上是一种别样的精彩或生活的妩媚。在世俗的维度里,也许神圣不过是一种虚幻,高尚的外衣下掩藏着虚伪,高雅可能意味着距离。

在生活的万花筒中,你如何看待“高雅”(“神圣”“高尚”)與“世俗”?请在准确理解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联想、感悟与思考写一篇文章。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这段文字材料的内容分三层。第一层,从三个不同维度(“神圣的境界”“高尚的境界”“高雅的境界”)揭示出“世俗”的内涵,其中暗含着三组词语的正反对举(世俗一神圣/世俗一高尚/世俗一高雅),意在引导考生从多维度思考问题。第二层,用“亮点”思维看世俗,揭示了世俗的正面意义和价值——接地气、有烟火气,是一种别样的精彩或生活的妩媚,引导学生从正反两面看问题,树立思辨意识。第三层,站在世俗的维度中审视“神圣”“高尚”“高雅”,那“神圣”可能变成“虚幻”,“高尚”可能掩藏着“虚伪”,“高雅”意味着“距离”,引发写作者从更深层次的角度看问题,更多带有哲理意味。三个层次,也意味着思维的三级跳跃:多角度看问题一思辨意识一哲理意味。

从整体来看,这道作文题虽然没有审题障碍,但很能考查写作者的素材积累、思维水平和写作能力。从立意的层面来说,这道作文题关涉二元话题(世俗一神圣/世俗一高尚/世俗一高雅),所以,即使写作有所侧重,也应该是在二元关系前提下的“侧重”,这是一个隐含的写作指令。文体选择方面,这道题目体现了较大的自由度,除了规范的议论文,也给记叙文、散文和小小说等文体留下了较大空间。

【佳作赏析】

真正的风雅

吴迪

初读苏东坡之作,并不觉晦涩难懂,反而觉得简单深刻。因为根植生活,所以简单通俗;因为感情深刻,所以高尚风雅。这让我想到“非世俗无以致高雅”这句话,在案牍劳形之外,有一点可以探究的雅人情致——这便是真正的风雅。

杜甫被称为“诗圣”,大概就在于此。因为他有一双洞察世俗的眼,一颗体察世俗的心。因为“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的真切生活体验,所以心有苍生,道出“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梦想。将满腹才情融入世俗,于是成就了杜甫之“圣”。比起李白的“琴棋书画诗酒花”,我更爱杜甫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正是平凡的世俗生活,撑起了苏东坡作品的高度和厚度。被贬蛮荒之乡,过着迁谪的生活,但不管多么不堪或困窘,苏东坡总是不改乐观旷达的性格,写出境界高妙、文采风流的作品。剥落世俗的外表,苏东坡的生活非常丰富。他结识了不少世俗朋友,“总角黎家三四童,口吹葱叶送迎翁”——连小孩子都喜欢与他交往;他还能书擅画,懂得饮茶,喜欢美食,善于烹饪……

心有所托,才能从庸庸碌碌的生活中暂时脱身,留一点转身的余地。

在《儒林外史》中,有一个情节让人感叹,说的是杜慎卿几个人游金陵雨花台见到的情景,其中写道:“日色已经西斜,只见两个挑粪桶的,挑了两担空桶,歇在山上,这一个拍那一个肩头道:‘兄弟,今日的货已经卖完了,我和你到永宁泉吃一壶水,回来再到雨花台看看落照!杜慎卿笑道:‘真乃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这是令人感慨的风雅。不济的时代,出一两个特立独行的读书人不稀奇,可是,这“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的风雅,却不是哪里都见得到的。

所以,真正的風雅,定然体现在平头百姓口中和日用伦常里面,这样的风雅才更为生动鲜活。

缺乏风雅的时代,是一个鄙俗粗劣的时代,也是文化和情趣消退的时代。在世俗中保持一份高雅的情操,舍弃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向着心之所向,回到最单纯的欢喜,即是生命中最有滋味的境界。

风雅一词,在各行各业都应如此。但世人多把金钱、地位、名利等背负在身,将风雅变得庸俗,并沾沾自喜,浑然不觉,以至于“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若不论从事什么职业的人,都能在闲暇之佘,想“再到雨花台看看落照”,那该多么美好!

【点评】

这篇文章是典型的散文化思路。作者从苏轼作品简单深刻的特点说起,引出话题“真正的风雅”,接下来谈及自己对杜甫“诗圣”称号的感悟与理解,再回到苏轼的作品上来,谈到“正是平凡的世俗生活,撑起了苏东坡作品的高度和厚度”这一观点,表明“真正的风雅”与世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章后半部分,引述《儒林外史》中的一个情节,得出“真正的风雅,定然体现在平头百姓口中和日用伦常里面,这样的风雅才更为生动鲜活”的推论,使文章内容更深入一层。文末紧扣上述情节作结,得出“在世俗生活中保留一点雅趣,才是真正的风雅”的基本结论。文章行文思路灵活而不散漫,一是在于思维的逻辑严密与层层递进,二是在于写作素材能信手拈来,并能为我所用。

俗人

李媛琦

父亲是大伯口中的俗人。

几乎每次大伯来家中做客,我都会听到大伯对父亲这样的评价:“你呀,不要这么庸俗!钱财乃身外之物!”父亲从不恼怒,讪笑着答:“没办法,我还有一家老小要养活!”

每当听到这样的话,我心中总有几分难过不堪,毕竟我不是父亲的亲生女儿。家里人说过,我是一场火灾中的唯一幸存者。生母盡力捂住我的口鼻,保护我冲出大楼,昏倒前将怀中的我推向救援人员。现在的父亲就是那个救援者。大伯知晓了这件事,怨了几旬“多管闲事”,但他号“拾壹居土”,在小城名声很响,这种言辞显然是有失风度的,怨了几句后,也没再说什么,只题字为念:前尘化烬,余生可炼。

大伯总是以学者的派头,对各种人和事评头论足,并对父亲的商人身份怀有偏见。父亲经常因生意上的事出入各种酒席,阿谀奉承便成了家常便饭,大伯很不喜欢这样,觉得因着利益强颜欢笑就是浅薄虚伪:“为了几个臭钱就对他人点头哈腰,这种事我可做不来!”

父亲并不喜欢这种说法:“这只是我生意的一个环节,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心里有数,找门路不代表昧良心!”但出于对文人的敬重,父亲向来不与大伯争执。

我尊敬父亲,但受着大伯的影响,也渐渐觉出父亲的世俗来。父亲是个爱显摆、讲排场的人,他给当地的学校捐款做奖学金,但每次都让学校大肆宣扬,横幅标语满大街都是。上个月父亲又去附近的山区,给那里的学校捐了一笔奖学金,却要求奖学金以他的名字命名,还让本地的日报记者随行报道。

“这样做,孩子们才更有方向啊!”父亲提起这些事总是很自豪。但大伯十分瞧不起他这种做法,指责他为名利惺惺作态:“慈善不是伪善,把钱作为孩子们奋斗的目标,不知用意何在!”他还专门就此事写了一篇文章,赢得了小城人士的瞩目。

大伯的名声越来越大,各种专访络绎不绝,报纸杂志中甚至出现了他的专栏,他几乎成了城市的名片,走到哪儿都有人恭敬地嘁他“先生”。有着这样一位大伯,即使是无甚突出成就的我,也跟着沾光。与他人谈起大伯时,我总不免生出几分自豪。

但这种美好很快被打破:大伯被曝出大量抄袭盗用他人的文章。一时之间,舆论矛头纷纷指向大伯,当初有多么风光,现今就有多少责骂:“什么‘拾壹居土?我看该是‘拾遗居土!把人家的东西当作自己的宝贝!”日报时评如此叹息:“文字间透着的文人清高让他脱离了尘世,过高的荣誉挡住了他正视自我的目光。”大伯那边没有回应。我偶然撞见几次大伯,见他面容憔悴,愁眉不展。后来,他也不常来我们家了。

对于这样的事,我既惋惜又失望,家里人也不再提起此事。父亲的一个生意对手似乎很感兴趣,故意在父亲面前显出一副惋惜的样子:“唉,这位难得的大文豪居然是个空架子!你说这些个文人呐,真是虚伪!”父亲连眼神也没给他一个,道:“那也总比你这种学舌鹦鹉强,好歹人家是拿得动笔杆子的!”我很吃惊,没想到父亲并不像我所以为的那样讨厌大伯。

再见大伯时,他已病倒在床半年有余。见着了父亲和我,眼泪当即就流了下来:“我好后悔啊!但我有我的苦衷,真的没办法……”

我暗自叹息:大伯是敌不过岁月,最终江郎才尽了吗?

离开大伯家,父亲对我轻声叹息:“唉,你大伯这样的读书人都是很单纯的,只是名利误了他!”

我的心猛地一跳,望向父亲,等着他再说些什么。然而他只摇了摇头,没再出声。

我忽然觉得父亲也是有着脱俗之气的。

【点评】

这篇文章走的是小小说的思路。考场作文写小小说,非得有平时经常历练的功夫不可,否则,可能是“自寻绝路”。但如果训练有素而又确有灵感,考场中不妨一试,虽然“剑走偏锋”,但往往也可能是“奇招”。这篇文章用白描、细描相结合的手法,塑造了“父亲”“伯父”两个人物形象。“父亲”是“外俗里不俗”,或者说是“俗中有大雅”;“伯父”的形象则深刻诠释了“高尚的外衣下掩藏着虚伪”这一关键句,文章较好地将多项写作命意融于一炉,巧妙地以“俗人”作为“纽扣”将两个人物的命运关联在一起,借助“伯父”命运的“反转”来凸显主题,体现了良好的构思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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