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基层直接民主在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完善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体系与工作体系,根本在于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发挥领导作用,关键在于让基层直接民主制度有效运转起来、使基层直接民主工作有力推动基层群众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持续加强基层民主机制建设?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持续加强基层民主机制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基层直接民主在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完善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体系与工作体系,根本在于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发挥领导作用,关键在于让基层直接民主制度有效运转起来、使基层直接民主工作有力推动基层群众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民主是直接、有效、有活力的民主。第一,基层民主具有直接性。一方面,基层民主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基层民主使得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可以直接参与民主实践,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城乡和企事业单位事务由群众自己依法决定,使得人民群众能够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第二,基层民主具有有效性。中国人口多、地域广,基层差异大,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心在基层,扩大基层民主,让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直接管理自己的事情,直接参与覆盖面大、形式丰富的基层民主实践活动,有助于调动广大民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热情。同时,人民群众在直接参与基层各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过程中,逐渐增强了民主意识、培养了民主习惯、提高了当家作主的能力。此外,人民群众也通过这些接地气、聚人气、提心气的民主实践,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持续广泛协商,使得利益得到协调,矛盾有效化解,合理化建议被及时采纳,促进了基层稳定与和谐安宁。第三,基层民主具有创新性。围绕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创造出了从城乡社区的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听证会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袂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等众多的直接民主制度与实践形态,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源源不断注入动力。
以党的群众路线引领基层直接民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将党的群众路线这一工作方法贯彻到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基层直接民主实践活动中,坚持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党通过群众路线参与和领导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既是一大特点,也是一大政治优势,既有利于及时总结推广人民群众在基层自治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做法,把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制度,把成熟的政策制度固定为法律法规,使基层直接民主之路越走越宽阔,又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使基层直接民主之路越走越稳健,从而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基层直接民主的实践之中。因此,完善基层直接民主要与党的群众路线相贯通,一方面使基层直接民主建设有正确的方向,另一方面要尊重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促进基层直接民主与基层治理相互贯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基层直接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推进基层治理的制度保障,能够推动基层治理同人民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相互促进,有利于直接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协调发展矛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我国城乡基层情况复杂,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多样,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其基本状况、矛盾所在、出路和办法最为了解,因此,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直接民主在解决纠纷矛盾上的效率和效果更为理想。面对我国改革发展中出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不少地方正是通过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拓宽参与渠道、激发参与活力,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会议和治保会等自治组织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市民议事厅等参与机制的作用,通过确立和执行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自治规范,使大量矛盾和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完善基层直接民主,要引导人民群众围绕切身利益行使民主权利,做到群众利益延伸到哪里,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与工作就覆盖到哪里,通过基层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让这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群众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制度持久释放活力,让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形态转化为村(居)民自治效能。
把握好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与工作的规律。完善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体系与工作体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要遵循规律、实事求是、循序渐进。覆盖城乡和企事业单位的基层直接民主,参与人数众多,涉及领域广泛,创新十分活跃,需要及时将摸索创造出的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形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满足人民的参与热情。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我们对基层直接民主规律性的认识是与时俱进、逐步深化的;基层直接民主的实践,基本是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由单领域向多领域逐步推开的;基层直接民主和群众自治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制度,是逐步健全的;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是在实践中逐步提高的。实践证明,这种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办法是积极稳妥的。完善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体系与工作体系,既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深化自治实践,又要切实引导他们正确行使好民主权利;既要扩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又要增强党和政府有效管理能力,推动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础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与工作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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