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 近日,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发布返乡人员须知。须知全文如下:

一、提前报备 返乡人员提前向居所所在地社区/小区报备,抵达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后,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小区报告,遵从防疫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在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临时停留的,应主动配合扫码验码和体温检测,向所居住的宾馆酒店报备个人健康情况。

二、防控措施

(一)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空港经济区人员,到达后24小时内自行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主健康监测,每天早晚自测体温,减少聚集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二)国内高风险地区、红码来(返)空港经济区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国内中风险地区、黄码来(返)空港经济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国内有本土疫情城市、省内非高、中风险边境县(市)区来(返)空港经济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达后24小时内自行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并报所在社区/小区后有序流动。

(五)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机场口岸、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储等场所工作,且有暴露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

三、履行防疫法定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和感染者接触史的,拒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做好个人防护 关注自身健康,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勤通风、常消毒、保持良好社交距离等。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社区/小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昆明最新返乡通知(昆明空港经济区发布返乡人员须知)(1)

昆明最新返乡通知(昆明空港经济区发布返乡人员须知)(2)

昆明最新返乡通知(昆明空港经济区发布返乡人员须知)(3)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任翊翔

责编:莫开井 实习编辑:赵萍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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