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物我合一思想(物物而不物于物)(1)

《庄子·外篇·山木第二十》里有一句话,“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大意是,利用外物,而不被外物所役使,这样怎会受到牵累呢!

类似的名言还有不少,管子有言:“君子使物,不为物使。”荀子也讲:“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这些言论都是教导人们不要为外物所役,要做物的主人,而不是奴隶。

在庄周生活的那个年代,“物”还是比较匮乏的。彼时庄子就说出这样的睿言智语,着实令人感佩。庄子的这句话既没有否定“物物”,也没有一味强调“不物于物”。既能得心应手地“物物”,又能保持“不物于物”的心境,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逍遥”。

庄子物我合一思想(物物而不物于物)(2)

当今时代,科技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人可以“物”的“物”与日俱增,“物物”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与此同时,“物于物”的人也日益增多。

“物”本来就是用来“物”的,人要主导、驾驭、使用“物”,而不是被“物”所“物”、所“累”、所“役”。如果“物于物”,“物”反而成了负担、累赘,人也就成了“物”的“奴”。心为物役,是一件可悲的事。

“物物而不物于物”揭示的正是一种平衡之道,当秤盘里的“物物”过重,发生倾斜的时候,“不物于物”的提醒就变成了“另一种秤砣”。

庄子物我合一思想(物物而不物于物)(3)

技术的发展,工具的更新,使人们的“手”得到解放,变得更长、更有力,很大程度上不再受外物局限、束缚、牵制、羁绊。既能很好地“物物”,享受“物”带来的便利、乐趣,又能“不物于物”,摆脱对物的过度依赖,追求心灵的自由,才能不为“物役”,超然“物外”。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54岁时写给8岁儿子诸葛瞻的《诫子书》里这样写道。而作为臣子,孔明先生还曾给刘后主上过一份“个人事项报告”,亲属财产状况是“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而他本人“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没有其他营生,也不存在兼职取酬的情况,他的目标是“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盈财”。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堪称“不物于物”的典范。

庄子物我合一思想(物物而不物于物)(4)

功名利禄也是“物”,骄奢淫逸、弄权贪赃则是“物于物”的一种病症。古今中外,物噬主、钱吃人、人为物役的事例不胜枚举,被名缰利锁捆绑、被欲望蒙着眼睛、被权力牵着鼻子、被“孔方兄”抽打着推磨的人何其多也,被所谓的“功劳簿”绊倒、被享乐主义吞噬、被奢靡之风吹翻的悲剧也频频上演。兴亡更替、沉浮载覆的经验教训一再告诉我们:不忘初心,不物于物,方能跳出历史周期律。

◎本文原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问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