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灵珠宝概述2015年,通灵珠宝(现为莱绅通灵)通过投资热播剧《克拉恋人》名声大振剧中的人物“沈东军”以通灵珠宝创始人沈东军先生为原型,也受到了外界强烈关注,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克拉恋人原型通灵珠宝创始人夫妇离婚?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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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恋人原型通灵珠宝创始人夫妇离婚

一、通灵珠宝概述

2015年,通灵珠宝(现为莱绅通灵)通过投资热播剧《克拉恋人》名声大振。剧中的人物“沈东军”以通灵珠宝创始人沈东军先生为原型,也受到了外界强烈关注。

2016年,通灵珠宝上市,成为成为沪市首个珠宝上市企业。

2017年,通灵珠宝公司以435万欧元收购比利时百年珠宝品牌Leysen(莱绅)81%股权。

2018年,公司改为莱绅通灵,当时业内人士声称这场收购为“穷小子迎娶了白富美”。

虽然莱绅通灵曾经风光无限,如今,不仅业绩下滑,创始人沈东军也要因为离婚纠纷丧失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离婚诉讼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通灵珠宝前身为江苏通灵翠钻有限公司,由沈东军和马俊成立,双方各持股50%。

诉讼前,沈东军持有公司106,085,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1.16%, 持有传世美璟37.30%股权,传世美璟持有公司股份2.1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9年11月,沈东军妻子马峭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马峭与沈东军离婚,沈东军持有的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和莱绅通灵的股权,由马峭、沈东军对半分割。

根据判决书内容,公司股权变化如下:沈东军持有公司53,042,9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8%,持有传世美璟18.6501%的股权;马峭持有公司53,042,9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8%,持有传世美璟18.6501%的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马峻和蔄毅泽为夫妻关系,马峻和马峭为兄妹关系。马峻持有公司85,575,0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持有传世美璟37.30%的股权。蔄毅泽持有公司18,900,0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传世美璟持有公司股份2.18%。各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公司股权变化如下:沈东军持股比例由31.16%将至15.58%,控股股东身份丧失;马俊、马峭、蔄毅泽和传世美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达48.45%,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东军变成马俊(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马峭、传世美璟)。

三、大股东准备减持,故事又反转

不过,在收到法院判决后,通灵公司马上发布公告:马俊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30日将股权比例减持到30%或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因此,尽管法院判决马峭享受沈东军对半股权,但由于股权即将转让,故通灵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未确定。有可能沈东军收购部分股份重新成为实际控制人,也有可能出现新的实际控制人。毕竟,沈东军曾说过:“我犯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错误,那就是创立了通灵珠宝。因为,我的理想其实是做一名演员。”

四、法律小课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由于通灵公司在夫妻婚后成立,故根据具体情况对半分;如果公司在婚前成立,一方仅能主张相应收益(如有)。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根据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为避免触发要约收购,股东需及时减持拟将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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