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母爱是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
母爱是月明闻杜宇,南北总关心。
母爱是阳光、是细雨、是灯塔, 更是根。
文/长安街读书会会员肖彧(导弹熊) changanjie-read
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
请跟阮阮一起欣赏来自会员的一篇情真意切的文章。
我一直没有母亲节的概念。
直到母亲去世以后。
头一天是母亲节,第二天就是母亲的忌日。
人的一生,无论多么卑微,都有一盏灯照着,那就是母亲的爱。母亲没了,这道柔和温暖的光就熄灭了。
母亲是我真正的启蒙老师。我这一生跌跌撞撞,千疮百孔,但我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入睡前,母亲都要给我读那个时代能找到的大本小说。
她自己人生很不幸,两岁就没了母亲,继母不允许她读初中。但她自己读了很多书,这让她根本不像个半文盲。我上高中的时候,很多同学到家里跟她攀谈,事后都说你妈妈懂得可真多。
在我人生早期,她传授给我的东西,基本决定了我的志趣和走向。
晚年的时候,有一次她看我深夜还在伏案看书、写札记,叹了口气说早知道你这样苦,还不如当初不
教你看书。
可是妈妈,我爱这样啊!
我今天这样的性格,底子是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父亲一年只能回来两次,几乎没有管过我的教育,他给我的遗传中,最好的就是咬着牙长期做一件事。
母亲给的就更丰富一些。
她是个男人性子。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外祖父,是冯玉祥军中一名军医,和近代史上那些西北军名人过从甚密,1930年中原大战后回到武威老家,成为一名医生。
母亲继承了他的慷慨、仁慈、不拘小节、不贪小便宜。
有一次母亲带我坐长途车,捡到一块新崭崭的上海表。她立刻喊起来,并在两个声索者中判明了真正的失主。我回家把这事告诉了邻居,她大笑着嘲笑母亲迂腐。
她的童年时代,家里经常住着上头来的工作组,这样她就有机会骑那些军马,这让她更像个男孩子。
她曾经在激流中河里救过一个老人和两个孩子。
在1960年代,外祖父巡诊,总是能带回来各种食物,一大家子得以度过艰难时日。即便那样,外祖父好几次在路上把食物分给那些有气无力的乡邻。母亲后来每每讲起来,都慨叹自己未必能做到。我小时候去过一次天祝,那里的老人听说我是顾大夫的外孙,都说你外爷是个大善人,可惜走得太早。这是我第一次模模糊糊地明白什么叫“遗爱”和“口碑”。
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母亲是完美的。
她读书给我听;她会吹笛子,有大量的乐谱;她很漂亮;她爱干净;她对人好。
但是人总会长大,长大了就会懂事,懂事了就不再有完美。
我渐渐学会了挑剔母亲。
她一生都不会缝纫活,顶多能简单地缝上被面。
她不善于烹饪,到我高中时,过年家里的一切略微复杂的食物,几乎都是她求着我做。
下放农村其间,她总是不肯干农活,整天还是读书、唱歌、吹笛子,后来改革了,她就花父亲寄来的钱雇人种地,直到落实政策返回城市。我怪她懒。
我嫌她懦弱,遇到强势的邻居总是选择避让。
我离家的车程越来越远。
先是270多公里,后来是2000多公里。
我自己开始混社会,开始打拼,这时候才有意识到父母亲当年有多难。
想起来在下放农村其间,每天晚上睡觉,母亲都要用一根大木头顶住房门,还在枕头底下放一把菜刀。一个漂亮的女人,丈夫不在身边,她得多么战战兢兢!
她的与世无争,固然是因为性格中大度,但也很大程度上是经历了人生的风暴,父亲和一个哥哥都折损在文革中。她知道群氓和暴民有多可怕!而我就是因为不肯在恶人面前低头,曾经吃过大亏。
她不肯老老实实做农活,不是因为她吃不了苦,而是她无法融入那种生活。事实上,她曾经试图融入,但失败了。她那种轻微的洁癖、她每天吹笛子唱歌的愿望、甚至她与众不同的装束,都让她在农民中成为另类。她也试过努力干农活,大着肚子也在大太阳底下除草、割麦,但生产队长总是克扣她的工分。最后,母亲选择了消极怠工,父亲花钱买粮养活她,这样才能逃过农民的要挟。
她不会女工,不善庖厨,一则是从小失去母爱,没有得到应有的训练;二则她长期处于物质匮乏中,根本就没有历练物质加工的机会。我和我姐姐都是从小就被送往姨妈家,因为姨妈在城市里过得更为富裕。我曾经跟母亲在乡村生活过几年,印象中常年吃三道菜拌面条:土豆丝、酸菜和改善生活时的西红柿炒鸡蛋。
我长大后曾经抱怨母亲不该把我们送出去。后来才渐渐明白:她宁肯冒着巨大的亲情疏离的风险,也不愿意让孩子们在乡村的泥土里翻滚,在贫乏的精神和物质环境中沉沦。
一个孩子对父母的爱,是不会因为理性强盛而衰微的,只会因此更深沉。
可是我忘了父母的命不在儿女手中。
在造化手中。
母亲从查出糖尿病到尿毒症去世,也就十年。
我在兰州工作的时候,租房子过单身,曾三次把母亲接到身边,一住就是大半年,现在回想起来,那应该是她一生中很开心的一段。
她在北京查出尿毒症的时候,恰恰是我经济上最困难的时候,刚买了房子,刚生了桃贝勒。
她在北京无法享受医保,透析费用无从报销;她也不愿意因此拖累我,遂决定回老家治疗。
我跟她商量,看能不能把我的肾移植给她。母亲说要那样我宁肯跳楼。
现在想起来,我真是一个非常不孝的人。因为我没有那种卖掉房子给母亲治病的魄力,这么想过,但
是没有这么做。我的混蛋和愚蠢就在于不明白房子可以再来,母亲无法再生。
我终究是一个庸俗势利、患得患失的小人。
送母亲回去,是她此生第一次坐飞机。在兰州中川机场落地后,我的高中同学胡斌顺派车来接她,而我,居然没有同车回去。因为领导给我派了一个采访的活,而我稍稍犹豫后,就领受了任务。我真混蛋!
母亲回去后,一开始拒绝接受透析。她不愿回自己像羔羊一样接受那种复杂的操作。
终于有一天,姐姐半夜发现母亲昏迷了。
母亲住院,医生说必须透析,否则无药可救。
我决心请假回去照顾她。领导说慢性病不急,你先把手头的活干完,周末再回去。
我犹豫了一下,没有抵抗,自己也觉得晚两天没啥。
第一次透析后,母亲感觉很好,在电话里说你不要着急,干完工作再来。
次日凌晨,我被电话吵醒,姐姐说母亲走了。
她那天状态很好,想吃点馒头。她靠在姐姐身上,咬了一口,喝了点水,突然咳嗽起来,然后头一歪,就没了声息。
等我赶到老家时,她已经静静地睡在水晶棺里了。
我在不足一白天里,接连失去了父亲和母亲。在36岁的时候,成为一个孤儿。
母亲一生豁达乐观,晚年因为糖尿病并发症,非常抑郁。
她时常枯坐在阳台上望着外面,一坐就是大半天。
我那个时候忙着挣钱,忙着赚取领导表扬,忙着干种种自以为可以提高身价的活,唯独没有好好地陪母亲坐坐。
在五年级的时候,我花了一年时间,每晚给母亲按摩,硬是糊里糊涂地治好了她腰间的骨质增生,母亲一生都把这视为奇迹。
可是在我力量更强的时候,我在母亲身上却无所作为。
母亲的灯,不再照着我,我好像也就黑暗了。
我还记得有一年回家呆了几天,母亲又一次不经意地说你做了中央台记者,现在很爱训人了。
那一次我吃了一惊。
回头看,母亲给我的很多好东西,我一路丢掉了。
现在我终于懂得这些东西的宝贵,我试着把它们捡回来。
可这终究疗治不了不孝留给我的深深内伤。
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远去了。
留下一个空空荡荡的母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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