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口中有所提及的“十恶不赦”有它的渊源,出处,它的形成,也代表了我国古人对于重大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在古代皇帝“大赦天下”的时候,很多罪行会被赦免,但是这些罪行不在赦免之内,由此可见,“十恶”罪行恶劣至极。

十恶不赦指具体的是什么(十恶不赦究竟是哪)(1)

“十恶”之罪最初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齐河清三年,尚书令 、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而到了隋开皇初年,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随着佛教的兴盛,封建统治者遂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了《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十恶”之罪名遂正式出现 ”至于“十恶”之罪的具体内容,《唐律疏议》中有详细的规定。

十恶不赦指具体的是什么(十恶不赦究竟是哪)(2)

一恶“谋反”:即“谓谋危社稷”。指企图推翻朝政,所以历来被列为“十恶之首”。

二恶“谋大逆”:即“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指图谋、毁坏皇帝宗庙、陵寝和宫殿

的犯罪行为

《唐律》规定:谋反及大逆者,本人皆斩。其父、子皆绞。妻妾及十五岁下的儿子,母亲及女儿、儿子的妻妾、孙子、兄弟姐妹全部入宫为婢,伯叔父,侄子女无论是否同住,皆流三千里,仅是心有谋反之意,心无真实之计,而无状可寻者,流放二千里。”

三恶“谋叛”:即“谓谋背国从伪”。指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

《唐律》规定:预谋而未行的谋叛行为, 首犯处绞刑,从犯流刑 。已经上路者,一律处斩刑,妻、子流二千里;率领部众百人以上叛国投敌、父母、妻、子流三千里 。率领部众在百人以下,有攻击虏掠行为,与率领部众百人以上处罚相同。亡命山泽不听追唤者,以谋叛论罪;即首处绞,从者三千里;有将吏追讨仍相抗拒者, 以已上道论,即皆处斩刑;父母、妻、子流三千里。

四恶“恶逆”:即“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专指家族内部殴打、侵害、谋杀尊·亲属的犯罪行为。

《唐律》规定:“恶逆”者不分首从皆斩首,明清律法进一步加重此刑至凌迟处死。

五恶“不道”: 即“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 支解人,造畜蛊毒、 厌魅”。隋唐后专门指恶性侵害,杀害罪名。如杀死一家非罪三人、把人肢解、造畜蛊毒物伤杀人、以邪术诅咒人等的犯罪行为。

《唐律》规定:罪犯不分首从皆斩,妻、子流放二千里。

五恶“大不敬”:指危害皇帝的人身、权利和尊严的犯罪行为。包括盗窃御用物品(皇帝用于祭祀的祭品,皇帝的生活用品、偷盗或伪制皇帝的印章)、因失误而致皇帝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皇帝药方的抓配、“御膳”时皇帝的食物禁忌、皇帝出行车马的牢固安全)、不尊重皇帝及钦差大臣等三类犯罪行为。

《唐律》规定:对不“大不敬”者,皆以斩、绞为主。

十恶不赦指具体的是什么(十恶不赦究竟是哪)(3)

七恶“不孝”:指一种子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包括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 恶逆罪一样,都是对尊亲属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程度更轻。

《唐律》规定:子孙告发、诅咒父母、祖父母,告发者和谩骂者皆处绞刑。

八恶“不睦”:即“谓谋杀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指家族内部互相侵害、殴打、控告、杀害的犯罪行为。缌麻、小功、大功是根据服制确定的亲属范围。 缌麻亲是指男性同一高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小功亲是指同一曾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大功亲是指同一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同一亲等的亲属还有尊卑的区别。

《唐律》规定: 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不过不睦之罪在明清以后只适用于家族中以卑犯尊了。

九恶“不义”:。即“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指百姓谋杀本地官员、士兵谋杀本部五品之上官员、学生谋杀老师,女子在丈夫死后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的行为。

《唐律》规定:已伤害人之皆绞,已杀害人之皆斩,预备谋害之流放二千里。

十恶“内乱”:即“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此处“和”指通奸。是亲属之间通奸或者强奸等乱伦行为。

《唐律》规定:与同辈亲属通奸,双方皆流放二千里;强奸者处绞刑;长幼不分而乱伦者处绞刑。

除去这十种恶性,历代发布的大赦令中,放火、劫仇、贪赃枉法等也不在赦之免内;

十恶不赦指具体的是什么(十恶不赦究竟是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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