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策,字伯符,吴郡富春(今浙江杭州富阳区)人,破虏将军孙坚长子、吴大帝孙权长兄。东汉末年割据江东一带的军阀,汉末群雄之一,孙吴政权的奠基者之一。

勾践为什么最后残暴了(勾践是古代忍辱负重)(1)

《三国演义》称其:武勇犹如霸王项羽,绰号“小霸王”。但是,到了东汉末年,孙策因受人暗算而早早谢世,临终前,他将印绶交到了弟弟孙权手里,并嘱咐孙权:要选贤举能,让大臣们各安其职,才能永保东吴太平。在这方面,孙策是不如孙权的。

而孙权,也没有辜负兄长的重托,不仅没有失去半寸东吴领土,而且,在位期间还不断的开疆扩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孙权能够做成这样也是很难得的,他也算得上是一个优秀的守成之君。因此,陈寿在《三国志》中对孙权描述道:“忍辱负重任用有才之人,有越王勾践的本事,是个杰出的人才。”

在陈寿看来,孙权和勾践一样,都是能够忍辱负重、知人善用的英雄。除此之外,他们还都有“诛杀功臣”的举动,使用过“美人计”等计谋。所以,大家普遍认同陈寿的观点,认为这两个人确实有些相似。但是,如果把这两个人重新放入到历史当中再客观得对比一次,那么,我们就知道,他们在“忍辱负重”和“知人善用”方面,只是小范围的一致,其实,他们还是很不一样的,两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勾践为什么最后残暴了(勾践是古代忍辱负重)(2)

勾践可是古代“忍辱负重”的典型代表:越王勾践曾被吴王夫差的军队打败,将他们的兵马围困在会稽山上。此时,勾践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所有,只能向吴王投降,他派出了大臣文种向吴王递上书信,说明自己愿意为臣服侍吴王,而自己的妻子也愿意成为吴王的妃子。除此之外,勾践还向吴王承诺:越国的女子可以按照“门当户对”的原则嫁给相对应的吴国男子,终身服侍他们。

当然,这种屈辱不仅仅是越王感受到了,连越国的臣民都感受到了。吴王听从了大臣们的意见,答应了越王的投降条件。而勾践果真带着臣民来到了吴国,成为了他们国家的奴隶。勾践为吴王牵马、养马,俨然成为了夫差的马夫。但是,更加屈辱的是,当吴王生病之时,勾践甚至愿意亲自品尝其粪便来为他诊断病情。可见,勾践真的是忍常人所不能忍。

说到孙权的忍辱负重,应该指的是:他屈身于曹操和曹丕。

建安二十二年,孙权想要夺取荆州,又害怕腹背受敌,他只能先与曹军修好。之后,让都尉向曹军请降,重新和好,甚至,相互联姻。当然,这种书信的请降,只是表面上的臣服,曹军还是不能干预东吴内部的政治、经济和军事,而孙权依然享有东吴的统治权。

建安二十四年,东吴因荆州事宜而杀害了关羽,对此,孙权更加的害怕起来,于是,他重新向曹军抛出了橄榄枝,以求曹军的庇护。公元220年,曹丕篡汉自立,成为了真正的帝王。孙权得知这个消息后,急忙派人前去奉上贡品,还向曹丕表示祝贺。

勾践为什么最后残暴了(勾践是古代忍辱负重)(3)

第二年,孙权再次派人前去魏国,奉上贡品,还送还了很多被掳走的魏国将士。

但是,曹丕却并不认可孙权的这种行为,虽然,他年年进贡,但是,魏国还是干预不了东吴的政权。于是,曹丕要求孙权送自己的儿子到许昌成为人质。而孙权,这下就不答应了,他不愿意将自己的儿子送去魏国冒险,可是,又怕得罪魏国,所以,他只能一直拖着,不理会曹丕的这道命令。

到了第三年,曹丕终于忍无可忍,开始派出大军征缴东吴。而此时的东吴,已经大破刘备的蜀军,将蜀军彻底赶出了东吴。现在,西边的威胁没有了,既然曹丕想要一战,那么,孙权就奉陪到底。不久,孙权发动了防御战争,两个国家的关系自此走向了破裂。

孙权比与勾践,看起来好像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所以,孙权跟勾践相比,看上去只是“忍辱”的程度不同,即:勾践受到的屈辱比孙权重多了。其实,并不是这样。曹操打着大汉天子的旗号,使他的一切都变得名正言顺。而孙权依附魏国,其实,也就是地方政权服从于中央,算不上什么屈辱。

但是,如果将孙权看做是一位跃跃欲试的英雄,甘心屈服于天下的汉贼,这确实是很丢脸的事情。

勾践为什么最后残暴了(勾践是古代忍辱负重)(4)

前面所说的“善于用人”,指的不仅仅是重用人才,还有就是“如何与这些人才搞好关系”。

勾践在困难的时候能够重用人才,当他重回巅峰之时,却无视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复国的人。勾践能够复国,消灭吴国,靠的是文种和范蠡,但是,到他重新登上王位之时,他再也不能跟他们共享太平,而是将他们两人逼走,甚至,将其中一个活活逼死。

勾践消灭吴国后,范蠡知道很难与君王共享富贵,于是,很明智的离开了越国,并改名换姓逃到了齐国,在那里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到达齐国之后,范蠡便写信劝告文种,说:“蜚(同“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文种在收到信后,开始称病不理朝政,但是,即使这样他也没能逃过勾践的杀害。可见,勾践是真的不能与他们共富贵。

参考资料:

【《三国志·卷五十·吴书》、《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三国志·吴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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