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衔接”机制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处理的工作机制,对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导读

2017年12月5日,珠海某公司员工段某在某工地进行起吊钢梁作业过程中,违反起重机械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起重机斜拉起吊钢梁,致使钢梁产生钟摆效应,在摆动过程中撞击、挤压到在场作业的同事李某,致李某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珠海市检察院在审查珠海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案件信息时,发现该案可能涉嫌犯罪,遂依法介入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审查相关案件材料,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综合执法局两法衔接(深化两法衔接)(1)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促进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犯罪。

关于“两法衔接”,你又了解多少呢?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什么是“两法衔接”?

“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简称,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刑事司法过程中发现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的工作衔接机制。该机制的宗旨是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置于阳光之下,防止、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发生,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配合,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推进法治珠海建设深入开展。

组织架构

我市“两法衔接”工作是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全市公、检、法、司以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共同组成“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规划我市“两法衔接”各项工作,并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设立办公室,负责“两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各成员单位配备专门的“两法衔接”联络人员,负责本部门“两法衔接”的相关工作。

运转模式

一方面,每年定期由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和部署全市“两法衔接”工作;另一方面,各成员单位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两法衔接”工作,通过在该平台上录入、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实现案件办理、跟踪监督、执法信息交流和疑难案件研讨网络化。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办公室协调、沟通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政法委报告,同时依法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

适用范围

“两法衔接”涵盖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领域,我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上都已经纳入我市“两法衔接”的适用范畴。

制度保障

2011年市委、市政府通过《珠海市“两法衔接”工作办法》《珠海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珠海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对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进行规范。2014年,《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获珠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并于2015年正式颁行,我市“两法衔接”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两法衔接”工作明确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相衔接的方式方法,确保行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因此被纳入我市质量强市和平安建设的年度考核范畴,是珠海市依法行政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那么,我市在“两法衔接”方面又有哪些工作成效呢?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下!

珠海市“两法衔接”工作成效

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成员单位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通力合作,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市“两法衔接”各项工作开展,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1、创新立法,提高工作刚性。

我市虽然于2011年已制定和出台“两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但这些规范性文件位阶低、刚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制约了“两法衔接”工作的进一步依法开展。2013年底,珠海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立法建议;2014年,《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经珠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提供了立法保障。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莫文秀同志在珠海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时,对珠海“两法衔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做法开全国之先河,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2、创建平台,信息共享。

为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效率,保障监督着力点,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自主研发并搭建了全省第一个市、区两级单位联网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将行政执法机关本身的案件系统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具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网上案件移送办理、跟踪监督、执法信息互动交流、疑难案件在线研讨、法律法规信息查询等功能,实现了信息自动导入和提取,避免案件信息重复录入,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3、横纵结合,监督全覆盖。

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成立之初仅有24家,到2016年时已扩充至39家,2020年全市行政机构改革完成后调整为34家,全面覆盖了我市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同时,为解决我市“两法衔接”工作由市级成员单位统筹市、区两级,基层单位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的局面,调动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各区政法委牵头建立了区级“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各区检察院设立办公室,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实到基层。

4、树立新标杆,再攀新高度。

为落实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我市“两法衔接”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我市“两法衔接”工作以四个100%为标杆,力争实现行政处罚案件100%录入、涉嫌犯罪案件100%移送、涉刑案件100%依法立案、立案案件100%及时侦结的目标,着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再攀新高度、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