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我们就因为设备费遇到过问题,报预算时没有把某个设备列进去,但后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又不能不买,因此在后续的审计环节遇到了问题现在购买50万元以下的设备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这无疑给科研活动的开展带来很大便利”科研经费管理新规中提到的设备费调整内容,让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副所长卢方军研究员非常高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科研经费有新规定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科研经费有新规定吗(科研人员将有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

科研经费有新规定吗

“以往我们就因为设备费遇到过问题,报预算时没有把某个设备列进去,但后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又不能不买,因此在后续的审计环节遇到了问题。现在购买50万元以下的设备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这无疑给科研活动的开展带来很大便利。”科研经费管理新规中提到的设备费调整内容,让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副所长卢方军研究员非常高兴。

卢方军所说的科研经费管理新规,正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一经公布,引发了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热议。其中,引人注目的一个亮点,就是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文件剑指当前科研经费管理的痛点堵点问题,如政策落实仍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间接费用比例偏低和经费报销难等问题,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七方面给出硬招实招,为科研经费进一步‘松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吕薇说,《若干意见》体现了科研规律,系统谋划、细化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了

在卢方军看来,与工程建设活动不同,科研活动不是刚开始就能够完全计划好的,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发生变化是常有的事情。新的经费管理办法比以往更加灵活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符合科研活动规律,是一件“松绑”的好事。

“有些科研项目的实施周期比较长,可能需要5年以上,如果项目开始之前就计划好购买哪个设备不太现实,《若干意见》中提到的简化预算编制,会给我们的实际科研带来便利。”卢方军进一步指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措施,给科研人员“松绑”减负,但仍存在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等问题。

为此,《若干意见》聚焦难点、精准发力,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从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四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若干意见》首先是给科研人员减负,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给项目负责人更多自主权。”吕薇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比如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等等。

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

让科研人员倍感振奋的,不仅是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之后,买酱油的钱也能用来打醋了。《若干意见》还取消了此前结余资金只有2年的使用期限,明确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

“《若干意见》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科研经费管理的几个重点问题。比如,改进结余资金管理。”吕薇直言,过去的科研经费大都是按年度拨付,按年度结算。往往由于课题经费到位晚,项目结束花不完就收走。结果是导致年初无钱花,年末突击花钱的问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对此,《若干意见》也亮出了解决方案: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实际上,一些科研人员不一定能持续申请到项目资助,往往希望用结余经费进行滚动研究,或开展新项目的前期工作。”吕薇解释说,如文件所述,要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同时,要完善经费支出标准核定,减少预算的偏差。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阿儒涵认为,改进结余资金管理对科研人员是利好消息。“但也要考虑为什么会出现结余经费的问题?”她抛出问题后进而剖析,目前我国的科技资助体系,在科研人员层面仍以竞争性项目资助为主,这必然导致科研人员要多头申请项目,以防止课题组“吃了上顿没下顿”。

对此,长期研究科研经费管理的阿儒涵建议,如能构建更加完善的科技资助体系,当项目经费不再是科研活动的唯一来源,可能结余经费的问题也就不会那么普遍了。

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

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是落实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改革一以贯之的目的。

9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一一解答。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2.3万亿元。随着财政科技经费快速增长,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显得愈发重要。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此次印发的意见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围绕四个“扩大”,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同时,精简费用测算说明,除了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必“事无巨细”。

——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不仅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还将经费包干制从项目层面扩大到科研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明确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只有充分尊重科研规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让他们放开手脚,才能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欧文汉说。

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

科研人员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中流砥柱”。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意见打出“组合拳”。

“在经费来源方面,做到‘有钱可以发’。”欧文汉说,意见明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过60%。与此同时,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

在经费使用范围方面,实现“有钱应该发”。意见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在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方面,防止“有钱发不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绩效工资水平实行动态调整。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

“初步匡算,通过上述激励措施,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欧文汉说。

摆脱“找票”“贴票” 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繁琐被认为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一大“痛点”,耗费了科研人员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对此,欧文汉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三方面着力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一是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二是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等问题;三是推进无纸化报销,让数字信息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

此外,在科研经费实际拨付中,由于涉及环节多,有时会出现拨付进度比较慢、科研人员着急“等米下锅”的情形。

对此,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表示,意见从优化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环节入手,完善拨付流程,明确拨付时限,压实拨付责任,力争实现科研经费拨付“环环相扣”,减少在途时间。

编辑:赵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