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盐城阜宁县交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了一辆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交警要求车主提供摩托车真正的车牌及行驶证,却被告知“这真没有......”
原来车是崔某花了2000元在二手车行买的,购买时就没有号牌行驶证和交强险,因为自己是装修工,经常到乡镇做工,为了往返方便购买了这个毫无手续的二手摩托车。二手摩托车由于没有悬挂车牌无法加油,这可急坏了崔某,转眼崔某便想了个“好办法”:妻子几年前买过一辆摩托车闲置在车库,那辆摩托车车牌刚好可以拿来救急。于是崔某便将妻子摩托车的车牌悬挂在自己刚买的二手摩托车上,并沾沾自喜跟妻子显摆。谁知没多久就遇到了交警检查,由于无法提供行驶证及保险,一下子露馅了。经过交警的教育崔某为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主动接受了交警的处罚。
崔某接受民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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