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司法保护基地观摩环资庭审,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
建立司法保护基地
观摩环资庭审
增殖放流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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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51个环境保护日到来之际
一起来看看
陕法干警们
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做了哪些努力吧~
西铁法院
陕西首个“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建成
6月2日,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陕西省林业科学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秦岭大熊猫研究中心(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救护基地)等4家单位建立的陕西首个“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秦岭四宝科学公园举行,并联合签署《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共建框架协议》。
该基地建成后将本着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共建原则,持续探索深化服务保障秦岭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的生态综合治理模式。各共建单位将联合开展珍稀野生动物救助、饲养繁育、法治宣传、巡回审判、警示教育等工作,不断加强协调配合与创新合作,形成秦岭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的强大合力。通过共建单位的不懈努力,把该基地打造成为秦岭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璀璨的“绿色名片”。
咸阳中院
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
6月2日,咸阳中院组织法官干警上街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摆设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百余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引导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增强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铜川中院
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宣传
6月2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铜川中院与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阳光广场共同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为群众发放了《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讲解了生态环境损害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介绍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典型案例,提醒群众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共同保护好地球家园。
汉中中院
观摩环境资源案件庭审
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汉中中院组织各县(区)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院领导、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负责人,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了勉县法院“欧某某非法狩猎案”庭审。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起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
商洛市商州区法院
开展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6月1日,商洛法院在商州区北新街开展了主题为“共建清洁美丽商洛法院在行动”的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商洛中院及商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
为确保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商洛中院及商州区法院通过环保知识展板介绍、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法律知识,向群众解读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有效提高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法治过程中,让人民群众主动成为环境保护参与者。
西铁中院
世界环境日 送法进车站
6月1日,西铁中院赴西安火车站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通过图文并茂地展板展示、现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律咨询、发放传单彩页宣传册等方式,向乘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过往乘客驻足阅览和咨询。
在场的法官干警热情地接待咨询群众,与群众深入交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达到了提升公众法治素养,提高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目的。
安铁法院
举办渔业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
6月2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紫阳县高桥镇裴坝村举办渔业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万余尾鱼苗被放入任河。此次增殖放流的鱼类均为人工养殖的多鳞白甲鱼,放流总数1万1千余尾,价值5万元,系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三名被告人交纳的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所购买。
截止目前,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已在长江重点流域地区累积放流鱼苗达19万余尾,投入生态修复资金19.7万元,以一套漂亮的“司法护江组合拳”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陕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