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上,现在开始回答。
回答的思路,就是《北京市基层医疗机构中成药处方点评共识报告(2018版)》上面的,关于中成药重复用药的判定方法。
所以,下次再有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直接按照这个方法来判定,并且根据判定结果给出药学建议。
接下来,我们以这个联用组合为例子,手把手教一下,这个判定方法怎么用。
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图源网络)
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图源网络)
首先,完整看一下这个共识报告的第23条陈述。
共识内容(截图)
好,按照这个陈述,我们的判定如下:
第一步,分析治疗目的。
小儿豉翘清热颗粒是治疗小儿感冒发热的中成药,功效为“疏风解表,清热导滞,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夹滞证,证见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红肿痛、纳呆口渴、脘腹胀满、便秘或大便酸臭,溲黄”。
格式化之后,就是3个功效,一是祛风,二是清热,三是消食滞。
好,再来看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
说明书记载为“清热肃肺、消积止咳。用于小儿饮食积滞、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夜间加重、喉间痰鸣、腹胀、口臭”。
格式化一下,也是3个功效,一是止咳,二是清热,三是消食积。
可以看到,这两个中成药的治疗目的,有相同部分,有不同部分,对吧。
换句话说,并不完全一样,至少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并没有太多的解表作用。
按照积分方法,完全相同积2分,部分相同积1分,完全不同积0分。所以,这里积1分。
第二,查看医保目录。
经查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医保分类,属于解表剂里面的表里双解剂,编号ZA01C。
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的医保分类,属于化痰止咳平喘剂里面的消积化痰剂,编号ZA06F。
不是同一功效大类,也不是同一功效亚类。
按照积分方法,属于同一功效亚类积1分,不属于则积0分。所以,这里积0分。
第三,看看君药是否相同。
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组方为连翘、淡豆豉、薄荷、荆芥、炒栀子、大黄、青蒿、赤芍、槟榔、厚朴、黄芩、半夏、柴胡和甘草。
根据说明书成分排序,以及这个中成药的名字来判断,君药是连翘和淡豆豉。连翘能疏散风热,也能清热解毒,淡豆豉能解表除烦,宣发郁热。加起来,就是解表和清热,也能对应功效。
所以说,小儿豉翘清热的主导作用,就是解表和清热,而不是止咳祛痰。
再来看另一个,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它的组方为炒山楂、槟榔、枳实、蜜枇杷叶、瓜蒌、炒莱菔子、炒葶苈子、桔梗、连翘、蝉蜕。
虽然在说明书成分排序上,山楂写的比较考前,但是从配比上看,除了连翘,其余的中药都是等量的,瓜蒌的量还更大一些。所以,我们从数目上看,山楂、槟榔、枳实和莱菔子,都是消食行气导滞为主的,而枇杷叶、瓜蒌、葶苈子和桔梗,都是止咳祛痰为主的。而剩下的连翘和蝉蜕,是具有一定解表作用的中药。
所以,从两个主导功效里选出2个代表性中药作君药的话,就是山楂和枇杷叶。
一个是连翘与淡豆豉,一个是山楂与枇杷叶,也不一样。
按照积分方法,君药相同积1分,不同则积0分。所以,这里积0分。
山楂(图源网络)
第四,看看相同成分的占比。
很多老师问我,相同成分重复3个是一种重复,成分占比重复30%也是一种重复。那什么时候看个数,什么时候看占比呢?
答:两者都看,都符合积2分,符合一个条件就积1分,都不符合就积0分。
当然,还有两种特殊的积分情况,重复成分占比超过80%的,直接积2分。重复成分为毒性中药的,直接积2分。
好,在这两个中成药的组方里面,重复出现的中药有2个,一个是槟榔,另一个是连翘,不是毒性中药。重复成分的占比,在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里面是2/14,在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里面是2/10,都没有达到30%。
所以,这里积0分。
很多老师可能会说,其他成分虽然不相同,但功效是类似的呀。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里面有厚朴,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里面有枳实,都是行气消积,祛痰除满的呀。
是的,是这样,但是这个情况,与中药相须配伍没有本质区别,不建议视为不合理。而且,我们在前面对比全方治疗目的和功效的时候,其实已经把这一块考虑进去了。正是这样的一个一个药,构成了全方的功效指向。
好了,四个比较项都看完了,除了治疗目的上有重复之外,其余都不满足。按照积分制,四项指标一共得到1分。而一般情况下,在积分达到4分的时候,才建议判定为重复用药。
所以,小儿豉翘清热颗粒与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的联合使用,可以不判定为重复用药。
当然,虽然不判定为重复用药,但这样的联用组合,毕竟有功效的重复。而且,这两个中成药的组方药味都不少,都在10味及以上。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也是不推荐联用的。
如果要联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处方诊断明确提示有“食积咳嗽”或者“食滞证”。因为这两个中成药都能消食化积导滞,这个功效是叠加的,肯定得有相应的适应症。
如果此项不符合,虽然不判定为重复用药,但可以判定为适应症不适宜,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
第二,不能存在超说明书用量使用的情况。应该严格按照各个年龄段的用量使用,如果能够减量联用,根据病情刻意降低其中某一个中成药的用量,这样就更好。
如果此项不符合,虽然不判定为重复用药,但可以判定为用法用量不适宜。
第三,按照急性病用药,严格控制疗程。一般来看,一个疗程为5-7天。
如果此项不符合,虽然不判定为重复用药,但可以判定为疗程不适宜,或者超长疗程用药。
好,小儿豉翘清热颗粒与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的联用,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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