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短视频的发展,在各个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女主播。于是,观看女主播的直播,成了一些人的主要的休闲娱乐方式。有些人为了获取女主播的青睐,不惜花费巨资为女主播刷礼物,只为换来女主播一句“感谢大哥”。

当然,刷礼物的人那么多,在这些大哥之间也会产生竞争,甚至争风吃醋,温柔一点的在直播间互相揶揄两句就算了,性格暴躁的直接硬杠,甚至来了场线下约架。下面,咱们就来看看这个发生在广西的榜一大哥和榜二大哥跨省约架的案件。

榜一大哥见女主播当场疯了(榜一大哥和榜二大哥跨省约架)(1)

来自湖南的赵某和来自湖北的李某都是广西柳州某女主播的粉丝,都给翠花刷了不少礼物。赵某刷了4万块钱的礼物,是直播间的“榜一大哥”,李某刷了2万7的礼物,是直播间的“榜二大哥”。

榜一大哥赵某不满足于只能与女主播隔着网线联络,于是向女主播提出线下见面,女主播刚开始答应了,赵某驾车来到柳州约见女主播。但是女主播又反悔了,赵某很生气,表示:要么退还自己的4万块钱,要么就和自己走。

女主播见状,将事情告诉了榜二大哥李某,李某立马从湖北来到了柳州,将赵某车辆逼停,两人见面后,产生了争执,随着冲突的升级,李某从车上拿来一把折叠刀将赵某的小腿扎伤。因为受伤,赵某来到了医院,因为涉嫌故意伤害,李某被拘留了。

榜一大哥见女主播当场疯了(榜一大哥和榜二大哥跨省约架)(2)

咱们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这两位大哥的行为怎么还停留在小孩子过家家的时代,为了争夺女主播,大打出手,咱先不说,究竟赢了,女主播会不会跟你走,打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下面,咱们就具体来分析这个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1、榜一大哥要求女主播退还打赏的钱能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粉丝自愿打赏给主播的钱,可以被认定为一种赠予,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强制要求女主播退还的,但是在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况:

(1)未成年人、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打赏,原则上可以追回。

(2)用公款打赏主播,赏金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应予追缴。

(3)如果成年人有配偶,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女主播进行打赏,侵犯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予。

榜一大哥见女主播当场疯了(榜一大哥和榜二大哥跨省约架)(3)

2、榜二大哥将榜一大哥扎伤,在法律上如何评价?

榜二大哥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属于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当然,如果榜一大哥的伤情达到轻伤,那么榜二大哥,还面临着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咱就是说,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是想要获取心上人的青睐,也需要用合法的方式去争取,通过打架斗殴的方式不仅不能保证获得心上人的青睐,还触犯了法律,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你说图点啥呢?

榜一大哥见女主播当场疯了(榜一大哥和榜二大哥跨省约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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