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为,在农业社会,女子主要从事纺织、女红等室内工作,以坐为多。因此,“女”字之形应为突出这一生活习性。但由此我们也可以从世人对“女”字的曲解中体会到社会对女性的轻视,从而反映了古代社会女性地位的低下。

“妇”字同样体现的是女性地位的丧失。《说文》说:“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

优秀女人的碑文(服侍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命)(1)

“妇”在甲文中多用“帚”来表示,如武丁之妻称“帚好”。女子嫁到夫家,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洒扫”,故用洒扫的工具“帚”来指称妇人。其后为与“扫帚”之义相区别,加上义符“女”,使其指义更为明确。

《说文》以“服”训“妇”,不论本意何在,都说明了妇人逃脱不了服侍男人的命。《大戴礼记・本命》“妇人,伏于人也。”《白虎通・三纲六纪》:“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释名・释亲属》:“妇,服也。服家事也。”《白虎通・嫁娶》:“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尹知章注:“妇者所以职其蚕织。”

优秀女人的碑文(服侍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命)(2)

对妇的要求就是服侍公婆、丈夫和儿女,从事洒扫等家务以及蚕织女红等劳作。这就是几千年来封建社会对“妇”的要求。古时嫁女,女家谦称“奉箕帚”、“供洒扫”,倒是说中了“妇”字的本义。这几个字已经将男女分得非常清楚,即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有别。汉字中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偶然,它恰恰是“男尊女卑”思想的一种流露和体现。

“男尊女卑”的观念在汉文化传统中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这样的诗句:“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载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优秀女人的碑文(服侍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命)(3)

孟子第一次把封建社会的人与人的关系概括为“五伦”,即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并提出了处理这五种关系的准则,其中“夫妇有别”就是强调夫妇有内外的分别。不仅如此,他还认为“以顺为正者,妻妾之道也”。

到了两汉时期,封建统治阶级更是强调“男女有别”、“夫为妻纲”。唐宋时期以“男尊女卑”、“忠君孝亲”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由此可见,在古代的中国,女性被压迫、被奴役的痛苦是非常深重的。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婚姻自由,“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规规矩矩,低着头做人;小心翼翼,夹着尾巴做事。即便是这样,也免不了成为男人的刀下之鬼。

优秀女人的碑文(服侍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命)(4)

《史记》中就记载着一个“杀妻取将”的惨烈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乃是有名的军事家吴起。吴起本是卫国人,后来在鲁国当了官。有一次,齐国出兵攻打鲁国,鲁国准备起用吴起领兵抗击,又不放心,因为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吴起知道后,回家便将自己的妻子杀了,以表明自己的忠心。

于是,吴起当上了大将,击败了齐军,功成名就。而吴起的妻子却成了他追求名利的牺牲品。这个故事今天读起来还叫人隐隐感到一股透彻心骨的寒意,在那些功成名就的成功者背后不知有多少女性的辛酸和泪水。当生命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又谈何社会地位呢?

优秀女人的碑文(服侍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命)(5)

“男尊女卑”等传统思想观念对汉语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我们的汉字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妻、妾二字在甲骨文中都已出现,这意味着远在殷商时期,一夫多妻现象即已存在。妻,甲骨文像以手持发加笄之形。古代女子十四岁行笄礼,表示已经成年,可以出嫁了。《说文》:“妻,妇与夫齐也。……又,持事妻职也。”“持事妻职”显然是后世对“妻”的观念,表现的是女子“室劳”的职能。

有人以为,妻又可称“帑”。《说文》:“帑,金币所藏也。”帑字从“巾”、“奴”声。“巾”乃是一种织物,曾充当过等价物的角色。故此,“帑”字的”妻“义,当是在买卖婚姻制度风行的社会背景下的引申义。所谓买卖婚姻,就是视女子为金钱财货,娶妻纳妾,必以钱财易之;如有不时之需,又可将妻妾转卖他人,把钱财再赎回来。如后魏曹彰以妾换马,子硕卖其庶母以葬己母,都是其例。此情此景,妻们妾们不正像一个储藏金钱之所吗?正宜乎古人称“妻”为“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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