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司法局石山脚司法所所长(平凡岗位孺子情---英山县司法局石头咀司法所长张明棠先进事迹)(1)

张明棠同志今年56岁,中共党员,英山县司法局石头咀司法所长。二十多年来,在这个平凡的基层岗位上,他满怀对党和人民的孺子之情,以一颗赤子之心,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党员使命,忠实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连续多年被所在地党委政府及主管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被评为“感动英山”人物,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或市司法局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多次评为全省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或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曾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十大金牌调解员荣誉称号。

二十六年前,张明棠还是一个地道的山乡农民。在那个“鸡鸣两省,根连三县”的边远山区,目睹乡亲们因不懂法而常为一棵树、几寸地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引发人命血案,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被随意侵害履见不鲜。他深感基层群众需要懂法律的明白人,弱者更需要仗法执言的维权者。一九九0年他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后,应聘到乡司法所工作。

栗咀村陈某十四岁女儿幼年丧母,辍学后到安徽金寨县某村采茶两个多月仍未归。其父奔走月余仍不见女儿踪影,案发地公安机关以无证据而拒绝立案,英山公安无权立案。张明棠赴案发地明查暗访,终于查知陈女确被雇主之子何某带上了北上客车。张明棠再次报案,仍被拒绝立案,他及时向该县政府和妇联组织求助。在县、镇领导重视支持下,当地镇村干部、司法所、派出所干警连夜配合张明棠赶到雇主家中。经法律政策攻心,雇主终于承认陈女确被其儿子带往外地但不知何地,公安干警责令其尽快查清具体地点及时报告。深夜返回途中突遇暴雨,在曲折泥泞的山路上,张明棠几次险坠深渊。后查知陈女与何某均在芜湖市,民警认为陈女已满十四周岁,能表达自己意愿,且已查明下落,继续拒绝立案。张明棠又与陈某北上芜湖,设法查明了陈女准确位置,克服重重障碍,摆脱了何某等追堵拦截,将陈女带到金寨公安局第三次报案。在查明何某利用陈女年幼不喑世事,以打工为名骗其去芜湖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对陈女实施了奸淫,身上留有伤痕后,公安机关终于立案,何某被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2005年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次年又通过考试补录为公务员,后被任命为司法所长,他更倍加努力,无论面对多大困难,始终不忘的岗位职责。常年没有节假日,深夜加班是常事,由于长期劳累,他先后三次晕倒,面对泪眼朦胧的妻儿和年迈双亲,难抑心中酸楚……然而,新的一天开始后,他又忘我地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艾河村程某在青海某水泥公司运输矿石途中不幸车毁人亡,家有七旬老母、病妻幼子。张明棠接受指派后昼夜兼程,查明矿山道路为连续急弯、陡坡的沙土路面,无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交警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初步认为本次事故属单方交通事故。两次协商均遭拒绝,死者亲属还被对方围殴。面对异常复杂紧张局面,老张说服亲属保持克制,积极与当地交警、安监及县政府领导汇报沟通,终于得到县领导重视并组织调解。老张明确提出: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矿区道路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而该矿道路全部为急弯、陡坡路段,却未依《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设置护栏、挡车墙、避险车道及警示标志;本案发生在矿区道路,应为安全生产事故并适用矿山安全法处理,而不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对方律师坚持认为,本案系交通事故应参照道交法处理;公司与死者生前无劳动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意见针锋相对,在三个日夜紧张调解中,老张的法理分析及辩论意见,终于羸得所有调解人员理解支持,对方最后赔偿32万元。本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援案例。

在调解凉亭村五死二伤特大意外伤赔偿纠纷时,老张妻子突发疾病住院手术治疗,一直由亲友护理,他自己却一直在当事人之间紧张奔波;在调解60名出租车主产品质量纠纷,两去国家质监总局汇报,两去西安、三赴武汉协商,他自掏采包支付交通费,有效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还有杨某二死七伤交通故赔偿纠纷、库区村六农民与镇政府、国有林场及开发商用地补偿纠纷;独身老人林某劳动报酬纠纷、八旬老人雷某瞻养案……那一面面锦旗背后,都有感人的故事。全国人大代表王金初同志,每年有大量群众诉求要她帮助解决,凡涉法问题,她都找张明棠商讨解决办法。老张工作再忙,总是挤出时间听取陈述、收阅材料,认真研究后及时提交法律意见,协助解决了不少难题。王代表多次动情地说:“你工作这样忙,总是挤时间解决我的困难,这种没有酬劳的事真难为你了!”老张坦然地说“你我都是为群众办事,哪能计较个人得失啊。”

在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张明棠积极为基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近年来先后就有关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书八件次,全部被党委政府采纳,有效避免了侵害群众利益或其它重大事件的发生;2010年张明棠创造条件,率先在本辖区开展诉调对接、三调联动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省市领导多次到该镇考察调研;2015年又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创新开展了法制教育、纠纷调解、调解员培训“三合一”援助活动。对复杂凝难又急需解决的困难群众诉求,组织群众旁听,召集基层调解员参与,邀请司法执法人员指导,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分析争议焦点,宣讲法律知识,结合人情常理组织开展现场辩论、讨论式调解。已累计开展16场次,参加者发言踊跃,气氛热烈,诉求问题全部当场解决,社会效果十分明显,被上级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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