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一、

这张照片是晚晴的富家千金和丫鬟的对比,两只脚,一个大脚一个小脚,一个健康一个残疾。一个被压迫一个被服侍,但一个行走自由一个举步维艰。

在民国之前,大脚丫鬟是最低等的,只能做砍柴烧火等力气活。如果缠了足就好一些,能做陪着小姐绣花解闷儿什么的,顶多是沏茶倒水。

缠足这个陋习维持了多少年(阶层之间的婚姻争夺战)(1)

而且小脚丫鬟有可能陪着小姐出嫁,成为“通房大丫鬟”,《红楼梦》里平儿的地位。扶正几乎不可能,但地位好歹还高一些,甚至有可能成为“赵姨娘”,算半个主子了。

二、

缠足这种恶俗是什么朝代发明的说不清楚,但肯定是从北宋开始发展,南宋进一步流行,元朝被普遍接受,明朝进入顶峰,清朝延续,民国废止,解放后才彻底消除。

为什么是这个趋势?其实就是父母们都想为了女儿好,希望女儿嫁入上等阶层,无奈的残害女儿的身体,以博得男人们的变态审美。

从根子上说,女人只要一缠了足那就等于残废,甭说农活儿了,连家务活儿都不方便,这在劳动力相对缺乏的古代是违反经济规律的。那什么阶层和家庭才能接纳缠足的妇女,富裕的上层家庭,不用妇女太过分劳作的,能养尊处优甚至是能雇人服侍的。

因此,在初期能娶得起缠足女人的一定是豪门,只有他们有这个彩礼,也只有他们才会产生这种畸形病态的审美。

从美学角度讲,所谓的“美”发展到极致一定是趋于病态甚至是变态,根本没有扯淡的“返璞归真”。这看看盆景就知道了,美到极致就是扭曲变形,追求毫厘之间的细致和不惜工本。

其他所有的东西都一样,无论衣服还是汽车房子,到最顶级的都是追求最细节的设计手工,号称追求自然,其实自然中哪有这玩意儿,都是变态而已。

房子中最典型的就是什么“自然风格”,其中最王八蛋的代表作就是那个给人家西北农民老头儿家里盖红砖房的,还他妈镂空,真特娘的是个天才。这不是病态的变态扭曲是什么?

所以说,美被追求到极致一定是畸形。就像西方追求东方美,到了极致就是丑陋的眯眯眼,甚至是“毒插图”。他们真的认为是美的,某些中国人也认为是美的,其实都是心理变态的魔鬼。

日本的“工匠精神”还用说吗?追求到极端就是变态,为了追求干净而喝马桶水。日本女孩儿为了追求“可爱”而把腿扭曲成内八字,为什么?为了日本男人的变态审美,无奈的追求。提醒中国女孩儿,如果有这种审美偏好的男人追求你,离他远点儿,心理指不定多扭曲呢!

三、

还说缠足,为什么出现在宋代?因为这是中国社会由“士族”向“平民”的转型期,科举制度彻底打破了门阀垄断,豪门寒门的界限不清楚了。所以,之前的门当户对变的模糊,那就需要有标志来进行区分。所以,代表着联姻合作的女儿们,就被推上了祭坛,她们的脚成了牺牲品。

元朝,蒙古人本来是不缠足的,但他们觉得好玩儿,所以并不禁止。而在民间呢,由于废除了科举,汉人的上升阶梯被严重限制,所以要想跨越阶层或保住阶层,联姻的功能就更被加强了。

因此,不仅豪门女子要缠足,寒门女儿也要缠,去争夺大家闺秀的婚姻市场。所以缠足在元朝的百年之间迅速推广,以至于到了明初的时候,皇后“马大脚”都被人嘲笑了。

明朝,乞丐和尚成了皇帝,标志这中国从此进入“流氓化”阶段。而流氓成为统治者的后果是什么?是翻身的农奴比地主狠,是自卑心态报复性的在社会上蔓延。本来朱元璋是反对缠足的,毕竟这对发展生产力没好处,所以在洪武年间,皇宫中禁止缠足。

但是,毕竟是流氓翻身当皇帝,心态是扭曲的,所以他又直接下令,把张士诚的旧部全部贬为“贱户”,惩罚措施之一就是“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那这种官方区分贵贱的政策一出台,所有平民百姓就得选边站队了,不缠足就是贱民,那你缠不缠?

本来元朝的适合还有很多平民家庭的女儿,尤其是农民家的是不缠足的,没必要。但到了明朝,从官方到社会的风气都如此,不得不缠。不给女儿缠足,那就跟今天不读书当文盲似的,实在不好出嫁,而且肯定嫁不进好点儿的家族。

尤其到了明朝中晚期,在美洲白银的刺激下,江南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奢靡繁缛之风盛行,那这些豪门巨富追求到极致自然就是病态了。所以看看晚明的各种东西,净是扭曲到不实用的。那器具都如此追求,女人的小脚哪儿跑得了啊?自然就得更加的残忍,所以才出现的各种评判等级,软小尖弓什么的,三寸金莲变态到极致。

四、

清朝,中国进入奴隶文化时代,按鲁迅先生的说法,从此中国人“一些人坐稳了奴隶,还有一些人想做奴隶而不可得”。其实满清贵族是不缠足的,也禁止缠足,还是因为影响生产力。

但是,这种风气已经在汉人中根深蒂固,甚至成了反抗满清的一种标志。剃发易服,在社会上体现的就是“十从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女人成了反抗异族统治的急先锋,脚自然就成了牺牲掉的炮灰。

民意如此,康熙乾隆这些皇帝也没什么辙,总不能把女人都杀了吧,那就更没人生孩子了。所以只能是睁一眼闭一眼,限制满蒙妇女不缠足也就行了。但到了清朝中后期,满族女儿也缠足了,但没那么残酷,到不了三寸金莲的程度,而是往瘦了缠,“刀条儿脚”,意思意思而已。

当然也有缠的狠的,比如慈禧,反正她的袜子才19cm,跟七八岁女孩儿的一边儿大。因此才有民间传说,说他是山西汉家女。但这说不清楚,毕竟晚清的满族女人也净是缠足的。我同学家就是满族,是“黄带子”家族,他奶奶就是叶赫纳拉氏,但也裹了小脚,比我奶奶的还狠。

为什么满族妇女也要缠足?没辙呗,满汉通婚的壁垒被打通,满人女儿要想嫁个好人家也不容易了。而为了满足男人的变态审美,那也得摧残自家女儿呗。所以这一切都是别逼无奈,从开始的被摧残,到后来的继续摧残自己的女儿,一代代的媳妇熬成婆,恶俗也就流传。

到了民国时期,孙中山先生首先下令“禁止缠足”,但效果不是太明显。就跟剪辫子似的,大城市推广的好一些,小城市和乡村受影响不大。甚至出现怪现象,就是豪门富户大多不给女儿缠足了,但贫苦家庭还继续缠。因为上等阶层发现了女儿嫁入上等阶层的另一个方式,读书。而穷人家是读不起的,所以还只能凭借花钱少但残忍的缠足来给女人争取希望。

小时候我家院子的有个阿姨,比我妈大不了几岁,应该是1940年前后生人的。几乎不识字,但脚却是缠过的,和我奶奶一样,都是“解放足”,也就是没缠到成年就放开了,恢复了一些功能,不算太残疾。

五、

今天的妇女地位是真的提高了,至少从缠足上就彻底解放了。虽然高跟鞋也对脚部有伤害,但相对好的多。

其实摧残妇女并不是中国独有的,外国也一样。欧洲的束腰也是很残忍的,众多妇女因此而患病,甚至丧命。甚至看看那些原始部落,女人什么拉长脖子,弄大耳朵窟窿,纹身凿齿,都挺残忍的。没办法,在男权社会中,女人为了更好的生活,只能残害自己而取悦男人的变态审美。

当然有的时候也不全是为了男人,而就是为了在女性内部争夺更高层级,为了显示出与众不同,脱颖而出。人性,是个很复杂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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