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十几年了,到处反映,始终解决不了”近日,家住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75号的居民樊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所在的1号楼开了一间家庭旅馆,二、三两层楼,每层有五六间客房1号楼常有陌生人带着大小行李在楼道进进出出,让居民觉得自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居住小区能私自改成宾馆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居住小区能私自改成宾馆吗(小区内住宅改成旅馆合规吗)

居住小区能私自改成宾馆吗

“开了十几年了,到处反映,始终解决不了。”近日,家住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75号的居民樊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所在的1号楼开了一间家庭旅馆,二、三两层楼,每层有五六间客房。1号楼常有陌生人带着大小行李在楼道进进出出,让居民觉得自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

文/图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张瑞颖实习生辛甜

住宅改旅馆还违建通道和铁棚

8月24日,记者来到位于站前路75号的警民共建安全小区1号楼。这栋楼位于站前路与天佑路交会处,临街面的一楼挂着“乐华宾馆”的招牌,门上贴着“普通单人间30~40元,普通双人间40~50元的宣传海报。

招牌下方,一个不足一米宽的通道正对站前路,海报上所说“宾馆侧面有大门和宽的棱梯进出”,所谓“宽敞楼梯”是这栋楼原本的楼梯,需要从小区内进去。据周边居民反映,站前路可直接通往宾馆的不足一米宽的通道是旅店老板自己搭建的,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除此之外,该宾馆二楼还搭建铁,用于晾衣服沿着狭窄的通道上去,可看到“住宿三楼”的字样,二、三两层楼被改成一间间客房。据了解,该小区共四栋楼,原是省电影公司的职工宿含,房改后临街的1号楼二、三层各一套先后卖出,建了现在的乐华旅馆。

未经业主同意却拿到了营业执照

“我们这是住宅楼,按规定如果要建旅馆作为商用,必须征得周边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但我们当时并没有接到乐华旅馆征求意见的消息。”樊先生告诉记者,为这个事情,他们也向南昌市南站派出所举报过,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反倒旅馆方表示已经拿到了营业执照,声称自己是合法经营。此外,同住在1号楼的居民余先生提出该宾馆存在消防隐患。“旅馆从开办到现在,发生过两次火灾,最近一次是两周前的燃气着火,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两次均出动了119和110,弄得楼道乌烟瘴气,给在住居民造成了一定的恐慌。”余先生称,作为和旅馆同处一栋的居民,经历了旅馆两次火灾,心有余悸。

除了余先生,住户樊先生对居民楼设旅馆这件事也表现出隐忧。“每天都有陌生面孔进出,你说这能安全吗?反映多次,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樊先生告诉记者,自已曾多次找社区居委会,但社区居委会表示无能为力。

对此,记者联系了站南巷社区居委会。据居委会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前段时间有业主拨打了“12345”,消防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城管下达《调查违法行为通知书》

8月26日,通过记者的联络,南昌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站南中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针对违建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调查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向执法人员提供上述房屋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或有关产权证明材料,并协同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和现场检查工作。逾期未能提供,将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对其依法进行查处这名执法人员还告诉记者,老旧小区有许多此类陈年违建,近日该区在统一清理十年以上的陈年违建。

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待核实

民宅可以更改成旅馆吗?对此,江西省像章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另外,旅馆有较为严格的消防要求,而一般居民楼又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所以居民楼开办正式旅馆是不可能通过消防验收的。

针对消防隐患问题,乐华旅馆仅出示了一张“消防安全情况说明”复印件,上面的时间是2012年,盖着西湖区消防大队的印章。情况说明上称,该旅馆基本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应注意一些问题。该宾馆是否经过消防验收?是否在消防部门备案?南昌西湖区公安消防大队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还要进一步核实。

据法律规定,旅馆业为特种行业,需经过卫生、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审批后才能经营。但旅馆老板仅出示了营业执照和消防安全情况说明,当问到是否审批手续齐全,该名老板并未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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