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明星广告代言,将要纳入法律法规的监管范围,再想肆无忌惮恐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7日发布《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通知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近年来,明星艺人们在收取高额的广告代言费后,却屡现翻车的现象,涉及领域广泛,互联网投资平台爆雷跑路,产品代言质量不过关,品牌涉嫌诈骗等,明星代言人确实承担着一定风险,所以为了规避“代言人”身份带来的法律责任,“体验官”一词应运而生。
如“xx体验官”“首席体验官”“大使”等名词,借名人的热度,博得大众的眼球,一旦出问题,却以没有实际代言等推脱规避法律责任。
存在的未必就是合理的,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发展,像这种有代言之实,无代言之名的现象,必然会受到遏制。
现在上海率先发布的《商务合规指引》,明确了身份的界定,相当于悟空的紧箍,再想打“擦边球”就没那么容易了。
明星们拿钱不担责的“钻空子”的日子必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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