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元年,刚刚登基的明宣宗朱瞻基就遇到了一件大事,他的叔叔朱高煦仿效朱棣谋反。可是,这并不是第二次靖难之役,而是一次滑稽的叛乱。朱瞻基御驾亲征,朱高煦就已经举手投降,哪像一个平时口若悬河,雄心勃勃的王爷。这一年,汉王朱高煦退出了政治舞台,却让一位大清官受到万人瞩目。
原来,朱高煦投降之后,朱瞻基命令御史于谦痛斥他。于谦发挥得十分优秀,骂得朱高煦抬不起头,跪在地上磕头认罪。从此,朱瞻基认为于谦是忠臣,并委以巡按江西的重任。
这一去,更是发挥了于谦的特长。他每到一处,都体察民情,严惩当地官员,口碑出奇的好。由此于谦长期担任了各地的巡按,不光是江西,河南、山西等地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然而,明朝在立国之初,在朱元璋的治理下严刑峻法,对于官员管得很严,“仁宣之治”时也还不错,但到了正统年间,风气就逐渐败坏了。各地的官员每次进京述职,都要带上搜刮而来的黄金白银向朝廷的高官孝敬。
于谦从山西回京时,他身无长物,手下人劝他:如果没有钱,起码也带上山西当地的特产手帕、线香和麻菇,也算是有个交代,也算面子上过得去吧。然而,于谦冷笑一声,写下了这首让后人读起来也不由肃然起敬的《入京》:
绢帕麻菇与线香,
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
免得闾阎话短长。
这首诗很浅显易懂,前两句就交代的写作背景以及自己的态度:那些绢帕麻菇与线香,都是山西的名贵特产,本来是为了老百姓自己享用,或者是换来钱财补贴家用的。但是这些东西却被官员巧取豪夺,反倒是给百姓们带来了灾祸。
后两句中,于谦以表达了自己高傲的性格和卓尔不群的形象:我宁愿两袖清风,两手空空面见皇上,免得让百姓说三道四,闲话短长。这与他的名作《石灰吟》中“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是何其相似。
“闾阎”原意指的是门户,后来泛指普通的人家、老百姓。要知道,以于谦的职位,带些特产入京,是天经地义的,自然会有当地官员为他准备,根本不用他操心。所谓百姓的闲言闲语,半句也不会传到他的耳朵之中。
然而,他却以高尚的情操,保留了心中的底线,展现了一个古代清官的铮铮铁骨。他不自作聪明,而是切实将百姓放在心中第一位,甚至高过了自己的前程,甚至高过了京中的天子。就是因为他对于百姓的敬畏之心,才不会与其他官员同流合污。
而且,这首诗也让一个缔造了一个千古流芳的成语——两袖清风。当然,在于谦之前,早已有人使用过“清风两袖”或者是“两袖清风”这个词。比如北宋时徐积就在《谢张才甫邛竹杖》写道“满袖清风秋月淡,陶潜遶遍菊花篱。”又比如元朝人陈基在《次韵吴江道中》中也提到了“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
但是,那些诗人使用这个词,主要是说明生活清贫。于谦在这首诗中,将原意升华为为官清廉,不取百姓分毫。从此之后,两袖清风更多地用在清官之上,成为了典型的褒义词,也成为了清官们的最高评价。这不光是这首诗写得好,写出了真情实感,更为重要的还是于谦以自己的一生,完美的做出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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