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不负责任,所以才需要他们负无限责任,看一下不负责任的依据。

招标控制价由谁编(为什么主张让招标控制价编制人)(1)

招标控制价由谁编(为什么主张让招标控制价编制人)(2)

针对截图,提问人的问题:青海定额中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可以归零么?

笔者身处施工方多年,近期转行到咨询方,对工程成本的理解是:越是自己不清楚的费用,越要以高风险概率对待。定义高风险的目的就是必须要有高利润来抵御风险,这是多年做施工造价养成的思维习惯。

作为一个刚步入行业的实习生,他们脑子里没有工程成本的概念,组价时没有风险意识,他们对待不知道的费用的态度就一种通用做法,清零或删除

有些人可能会问:有什么行政文件支撑要取这些费用?笔者要反问:有什么行政文件明确这类费用实际施工时绝对不会发生?如果发生这类措施费用就会增加工程成本,成本必须要有收入作为对应才可以称之为正常的成本,没有收入对应的支出就是亏损。施工方发生亏损后的下一步程序做什么谁都难以预料。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编制清单,出招标控制价时,咨询方总在抱怨设计施工图不够详细,不够明确,许多费用不知道应不应该计取。处理这类问题的正确方法应该是:

1、自己能想到的费用一定要取费:在有与无之间必须选择有,这不是依据不依据的问题,是对抵御风险态度的问题,如果所有不确定的事项都选择不取费,业主方将来承担的风险就非常巨大。

2、图纸不明确的做法选择高品质工艺:这是考验工程造价人对工序、工艺理解的能力和水平。

这里有一个案例,内墙的装修说明要求按照图集做法做,里面特征描述有5项工作内容,然后又标注了要求按涂料2工艺做法实施,这个涂料2里又有两项做法,此时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时,输入图集(5项工作内容)还是输入(涂料2的两项做法 图集的五项做法)呢?这个问题是对工艺做法不理解的表现,笔者认为这个清单项目的5项工序内容依次为:

  1. 基层处理;
  2. 粉刷石膏;
  3. 贴网格布;
  4. 腻子找平;
  5. 喷刷涂料;

而涂料2做法只是对(4)(5)项做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可能要求:

(1)腻子找平两遍;

(2)乳胶漆一底两面。

从做法分析可以看出来,描述并不重复,增加涂料2做法描述只是起强调作用,这个项目组价时必须按5道工序费用进行组价。

3、估算、预算从任何管理角度上分析都是风险的控制问题:经常听到咨询方的人员谈立场,职业造价人,首先要在专业的基础之上才有立场之分,专业工作没做好却以立场推卸错误责任本身就是不负责任。

咨询方在预算审批环节最喜欢说的就是:为国有资金负责,为业主方省钱等说辞来扣减费用。工程项目估算、预算并不是付款程序,而是为筹资做准备的依据,钱筹集多了,省下的还在业主自己口袋里,钱筹集少了,付款时捉襟见肘,结算时漏洞百出,被承包方穷追猛打,这并不是业主方想要的结果。

资金管理不仅要遵循客观性原则,还要从财务学里的谨慎性原则出发,能考虑到的费用全部要计取到位。

笔者在预算财评时遇到过的真实案例,审计方以工程竣工结算的态度对待预算程序,设计图纸里有,但设计概算没有列项的,审核方看出来也不会增加,这种审计方式不是在刁难设计,而是在坑害业主。

施工项目业主虽不知道工程量清单里的项目是否丢项、漏项,但他们脑子里有设计灌输的形象效果,工程项目完工后发现与当初自己脑子里想象的结果不一样时,工程已经进入到了结算程序,就算施工过程中发现想做的项目工程量清单未列项导致实际未施工,想办理变更处理,但又因为预算资金短缺,使得变更落实不了而成为遗憾。好不容易申请的项目,最终出现瑕疵至少还能使用,如果做成烂尾工程,就是100%的投资失败。

4、措施费项目的费用计取:经常看到评论区关于泵送混凝土费用应不应该计取的问题,这个问题任何答案都没有实质意义,计取不计取泵送费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款才有计取泵送费的意义。

(1)施工场地能摆开相关施工车辆;

(2)一次垂直运输混凝土的数量足够多:如泵送费15元/m3,泵车台班3000元/个,一次泵送200m3以上的混凝土才能用泵送费计算,否则只能按泵车台班计算;

(3)使用泵送费的综合成本最低时才能考虑望使用:这里的综合成本不仅指资金成本,还有时间成本、安全系数、质量要求等因素。

作为咨询公司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能想到用泵车输送混凝土这项费用就可以,不需要知道3个必要条款是否真正具备,因为编制人不会亲历施工现场指挥工程施工,不知道现场的总平面布局,也就不能判断场地是否有地方排列车辆,不亲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知道工序分几个流水段,不知道流水段排序就没法计算出一次浇筑混凝土的数量,最后也不知道中标的施工方会不会把泵送混凝土作为最佳的垂直运输方案。

咨询方编制招标文件正确的程序:首先,在招标控制价文件中要考虑计取泵送混凝土的费用。此外,在项目清单描述中可以添加类似土方运输的条款,如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用需投标方自行考虑垂直运输方案。咨询方以自身顾问的经验考虑工程成本,投标方站在施工的角度测算成本,这才是所谓的立场不同的正确解释。

对于复杂的技术措施方案费用,如果咨询方认为资料不全难以编制清单费用,如高模板施工,可以在编制说明中直接表示,此项措施费用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甚至是以独立费形式的报价方式列项)10万元(以高估的态度凭经验值估算一个金额),同时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注明此项费用为总价措施费,投标方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费用组成并且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费用。

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前期设计概算时没有看出来设计方与咨询方有什么立场上的矛盾与冲突的地方,无论是设计方编制概算还是咨询方审核预算,都应该抱着捡漏补缺的心态将投资成本编制尽可能客观、准确并且留有余量地交给业主方,而不是以行政文件没有规定就可以不予以考虑实际将发生的费用为由推卸责任。

培养起良好的组价习惯,无论在咨询方、业主方还是到施工方都是不可替代的人才,如果将来EPC项目管理模式真正得到广泛运用时,对于总价包干并且合同金额10位数以上的项目,没有一个正确的组价态度,就会如同案例中所述的那样(案例:预算的时候没看仔细品牌要求,一种设备按低价计入预算,少算了大概50万,招标时会不会流标?),仅一个清单项目招标阶段就看出来赔50万元,整个项目上百个清单项目完成后会赔多少钱都是未知数。

项目投资又不是让咨询公司出钱,即使图纸没有要求设备品牌,当初组价时为什么不按高品质的设备询价并计入招标控制价,让业主方可以选择自己相要的设备。

这种不看图纸上来就以最低价计价的行为说好听点是经验不足,说不好听就是根本没有把项目做好的基本态度。

*本文系胡跃原创,独家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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