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如何鉴别重复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如果在诉讼中没有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其很有可能再次提起诉讼,但是可能会换一个理由来提起诉讼,此时就需要人民法院识别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鉴别重复起诉这一问题的。

民诉法重复起诉法律规定(如何鉴别重复起诉)(1)

杨先生所在房屋要被征收了,其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与行政机关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区政府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杨先生认为该补偿决定中补偿数额的计算存在错误,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该数额并没有错误,于是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之后杨先生又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其主张该补偿决定中没有对阳台面积进行补偿,存在漏项。

而人民法院则认为杨先生构成重复起诉。但是杨先生认为,虽然提出过诉讼。但是与本案的起诉并不相同,在前一诉讼中其认为征收补偿决定的计算错误而在这一诉讼中是因为征收补偿存在漏项。本案的诉讼请求并未被前诉所包含,不构成重复起诉,于是杨先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诉法重复起诉法律规定(如何鉴别重复起诉)(2)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征收人认为人民政府已经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存在错误,可以就该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无论是在前一诉讼中主张计算错误还是在后一诉讼中主张遗漏补偿对象,在本质上都是要求改变原有的征收补偿决定。二者在本质上是并无区别的,所以本案构成了重复起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杨先生的再审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鉴别重复起诉这一问题的简单分析了,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民诉法重复起诉法律规定(如何鉴别重复起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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