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通过AI技术把朱茵在《射雕英雄传》中扮演的角色“黄蓉”的脸替换成杨幂的视频在网络引起热议。在视频中,杨幂的脸完美替代掉了朱茵的脸,不仅毫无违和感,而且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这是“移花接木”的产物。对此,该视频制作者回应称:“制作视频主要用于技术交流,并无营利行为。”那么究竟AI换脸技术有何影响? 又是否如肖先生所说,技术交流并无营利行为就可以抗辩侵权呢?

ai技术明星换脸网站在线(AI技术换脸朱茵变杨幂)(1)

朱茵版“黄蓉”被换上了杨幂的脸。图源网络

据了解,肖先生所使用的AI技术其实并不是最近才研发的技术,早在2018年,换脸程序Deepfakes就从国外传入国内,且已经有不少网友制作过换脸视频。比如把宅男们喜闻乐见的女主播换成国内当红小花等。但由于Deepfakes争议性较大,如可能将头像用于不雅视频或用来诈骗等犯罪行为,目前其开源代码已无法访问。

应该说,这项技术体现了AI技术的成熟之处,我们凭借肉眼已经很难分辨真假。但无营利行为真的可以作为侵权的抗辩理由吗?

毫无疑问,法律保护技术长足发展,历史上也有很多伟大的判决对技术进步保持中立态度,如日本最高法院在判决使用网络软件盗取国家机密的金子勇无罪案判决书中,特别提到了“技术中立”,即把技术开发与使用结果分开考虑。就好像生产菜刀的人不应该对砍人事件负责一样,维护“技术中立”的原则,有利于网络社会的发展。但此案明显不属于这种情况,肖先生并不是该项技术的发明人,而仅仅是使用者。这种使用不仅不能用技术交流来抗辩,还可能涉嫌侵犯换脸人和被换脸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甚至被篡改作品的著作权。

很明显,肖先生未经朱茵和杨幂许可,擅自使用了其肖像,虽其抗辩未有营利行为,但在互联网语境里,流量变现以及粉丝倍增,都很难解释为非营利行为,因此,此举可能涉嫌侵犯朱茵和杨幂的肖像权。如相关权利方启动追责,可以要求侵权方消除影响,同时要求精神赔偿,不过目前对于肖像侵权案件的赔偿金额并不高,一般为5万元左右。

抛开两位明星的肖像,我们来看被篡改的作品,即1994年版《射雕英雄传》。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同时还享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享有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射雕英雄传》无疑是一部深入人心的《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制片人作为作者享有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肖先生通过“AI换脸技术”对两位明星的头像进行更换,显然是对《射雕英雄传》的篡改,侵犯了制片人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著作权利。如权利人启动追责,侵权人一般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对赔偿损失这一部分,将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如实际损失不能确定的,一般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赔偿。

而在国外,这项“AI换脸技术”则更加肆无忌惮地被用于不雅视频中,引起了社会恐慌。如果将别人的脸换在不雅视频中,除侵犯上述肖像权和制片人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还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据报道,AI界也在用各种方法识别这种换脸视频,通过新的AI模型自动全网搜寻类似视频判断是否为换脸假视频,学界也在建立数据库帮助训练AI识别Deepfakes假视频。

总之,AI换脸作为一项重大的技术革新,对于影视拍摄、后期特效等将会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用错地方可是也会产生严重后果。

□李振武(律师,星娱乐法创始人)

新京报编辑 吴龙珍 校对 翟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