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一碗荷包蛋。”当郧阳男子王某被交警查出是酒驾时,他喃喃自语道。经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确认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成立。最终,因酒后驾车,王某被处罚款2000元,一次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7月15日9时许,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在柳五路梯子沟村路段设卡检查。9时14分,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民警当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22mg/100ml。

莫名其妙被扣3分罚200(被罚2000元扣12分十堰司机喊冤)(1)

据王某介绍,当日早上,他从十堰城区回到郧阳柳陂镇,途经挖断岗村的妹妹家时,妹妹让他吃了早饭再走。王某妹妹给他打的荷包蛋兑了点自家酿的米酒当做早餐,王某吃了荷包蛋,没有喝完的米酒妹妹让他拿着路上渴了喝。吃完饭后,王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往梯子沟村方向行驶,行至柳五路梯子沟村路段时,被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拦车检查。经查,王某的行为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王某被郧阳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秦英 陈新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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