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人,可能是哭红了眼睛也得不到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深爱过永远无法忘却的那个人,谁不曾爱过呢,谁又曾爱过呢,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你也曾经真心爱过我?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你也曾经真心爱过我(你也曾爱过)

你也曾经真心爱过我

据说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人,可能是哭红了眼睛也得不到的那个人,也可能是深爱过永远无法忘却的那个人,谁不曾爱过呢,谁又曾爱过呢。

耳边响起“藏在我回忆里的那个人,愿你现在过得幸福安稳……”,鲜衣怒马少年时,不懂爱的年纪,遇上了永远不能在一起的人,没有奋不顾身,只有无悔的青春。

回忆里一定有你懵懂时偷偷藏在心里的那个人,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事隔经年,我怕岁月模糊了双眼,我怕时间丢失了姓名,谨以此文,不负遇见。

(一)明目张胆的喜欢

1.

初中的同学录上,你给我的毕业留言是“过完了今天,就不要再见面”,那时心里足足难过了两天。后来听了《断点》,才发现,你或许想要说的是“我怕我每天醒来想你好几遍”,为此我兴奋得连续三天梦见了你。

这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孩,他叫小龙,个子很矮,皮肤很白,烫着跨世纪最流行的爆炸头,夏天喜欢穿无袖衬衣,露出不肥不瘦的胳膊,配上他游离的小眼睛,就像周杰伦唱的那样:“颓废也是另一种美”。

初中的最后一年,有迫不及待奔向社会洪流的浮躁,有发愤图强志在重点高中的紧迫,无论是哪一种,我们都憧憬着不确定的未来。

而我,是一边努力学习一边尽情玩耍的乐天派。比起天资聪慧,我喜欢用大智若愚来形容自己。

我曾是同学妈妈眼中的笨小孩。学校门口的商店挂着“凉面2元,稀饭任吃”,于是我狂喝了10碗稀饭后肚子胀得走不动路,蹲在路边哭。

我也曾是同学妈妈眼中的聪明鬼。跟着文盲的爷爷奶奶长大,也能在月考拿下全班第一,惊呆众人。

孟母三迁告诉我们生活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要我说这只是投降生活的借口。从小缺爱不是自卑自闭的托词,我选择了爱己爱人爱生活,甚至有着超乎常人的热情和自信,过去叫不要脸,现在叫社交牛逼。

我相貌普通,个子矮小,身材瘦弱,给人一种营养不良的感觉。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爱笑的开心果,我就是那个一笑全班都要跟着笑的逗比。

和专注学习的书呆子不同,我发现了生活的乐趣,那就是挤校车,势必挤到一个绝佳位置以求在急转弯和刹车的时候能往帅哥身上扑。

以前和老爸抢电视,不明白足球赛有啥好看。身临其境才发现其中的奥秘,看的哪里是球,明明是飞奔而来的帅哥。“嘿!快看!捡球那个好帅!”我又在犯花痴了。

每次看偶像剧都要被男女主角的口是心非和畏首畏尾气得五内如焚,身为性情中人的我崇尚光明磊落,喜欢就要大声说出来,毫无保留,毫不遮掩。

那个时候刮起的港台风席卷全国,青春偶像占据了报刊杂志的半壁江山。追星的路上我也留下了坚实的脚印,喜欢的第一个女歌手叫杨千嬅,买的第一盒正版磁带便是她的《可惜我是水瓶座》。

生活有多么精彩,学习就有多么乏味,学生有多么调皮,老师就有多么凶悍,天平理论屡试不爽。“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已经揭露出人性本恶的真相,班主任继承了封建式管理的“优良传统”,放任内耗来实现平衡,学霸成了对付学渣的棋子,“纪律委员”粉墨登场。

枯燥的学习生活从每天的早自习开始,中考前的两个月早自习已切换成常规课。本周的“纪律委员”轮到我值班,不抓到几个违纪违规的惯犯就显得一事无成。今天的英语课乍一看风平浪静,飞向外太空的飘忽神态我早已心领神会,趴在桌上还睁大眼睛的还是头一回遇到,仔细观察发现是戴着耳机在听歌!

我不动声色地记上了他的名字,邹小龙,看他贼眉鼠眼偷着笑以为没人发现,下午的体罚名单出炉可不要恼羞成怒失了分寸,哈哈。正当我得意的时候,突如其来的灵魂对视出卖了我,糟糕!被他发现了。

下课铃声一响,他就低三下四地跑来哀求我划掉他的名字。我怎么可能在恶势力面前低头呢,怎么可能放任不正之风呢,绝不可能!互怼了几句之后,我坚持肃清流毒。

2.

操场上齐刷刷地站着今日接受体罚的学渣们,今天是升级版跑步,出发线上乱摆着一堆臭鞋子,那个时候还没有塑胶操场,飞扬的尘土里闪烁着无数的光脚丫,这风中奔跑的队列为校园添上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就是我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名叫“结梁子”,胆小的他也只能敢怒不敢言。直到有一天,蓄谋已久的报复终于上演。

课间我上完厕所回来,刚推开门就被门上掉落的扫把砸中了头,面对全班的哄笑,我简直暴跳如雷。怪只怪自己平时得罪的人太多,我苦笑着埋头回到了座位,余光瞄到坐我前面正笑得前俯后仰的邹小龙,十有八九就是他龟儿。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再一想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人贱必有天收!班主任巡视缴获了正在听歌的邹小龙及其同党。

“听的谁的?”班主任问。

“阿杜的。”邹小龙老实作答。全班捧腹大笑。

班主任一脸嫌弃地收走了随身听,心里还纳闷阿杜是谁。“你们两个明天交1000字的检查上来。”

一边是大仇得报后大快我心的喜悦,一边是通宵达旦写检查的辛酸。

两个蠢蛋熬了一个通宵终于把1000字的检查写完了,估计班主任已笑得躺倒在地上才有了和我们的分享,文章通篇废话,最后一句绝杀:老师,你是要玩死我吗!全班已坠入震耳欲聋的狂笑声中。

男人的心胸似乎从小就生得狭隘,邹小龙的呲牙必报也是合情合理。或许是长得帅所以得到了幸运女神的眷顾,他的位置坐我后面,而我则陷入了“我在明敌在暗”的困境中并为此尝尽苦头。

比如我刚回答完老师的提问,掌声还没落幕,我便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完成谢幕。因为凳子被邹小龙用脚勾走了。

又比如我一路从厕所窜去小卖部,自以为是我独有的美丽气质引来那么多狂蜂浪蝶的回头。原来是邹小龙在我身后贴上了“我是笨蛋”的纸条。

再比如我整洁的衣服上总是会多一些墨点点,为此遭受了不少我奶奶的毒打。这都是邹小龙甩钢笔的随性发挥。

终于熬到了每月一次的换座位,这些日子所受的屈辱都将随着这个月月考结果的公布彻底翻盘,因为按照惯例选座位的优先权是根据成绩排名来的。

当班主任公布最后一个月的座位是由她精心安排,其设计理念来源于“先富带动后富”,优生搭配差生,而我的同桌正是邹小龙的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苍天不仁。

3.

天要亡我,我必逆天。虽然看似是平等的同桌关系,甚至我还有些许帮助差生的义务,但主动权却掌握在了我的手里,因为学习这件事我比他懂。

第一次整他是在英语的随堂测,我故意把试卷上的答案写得很大,故作两手托腮检查的模样,让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看到。等他抄完答案后,我又鬼鬼祟祟把答案改了。那次他得了倒数第二,而我当然是正常发挥,从他憎恨的小眼神里我知道他已洞悉了我的阴谋。

一个好的谋士绝不仅限于故技重施,层出不穷的反攻才是真正的王者。给他听写单词我专挑最难的,抽他背课文我故意打岔,给他讲题我乱用公式……渐渐地,我已乐在其中。

心情好的时候就给他耐心讲题,心情不好的时候就骂他蠢钝如猪,日子久了,才发现他并不是斤斤计较之人,反而一天到晚挂着蒙娜丽莎的似笑非笑。

和他比起来,我就好动得多,用老师的话说就是:上课风都吹得倒,下课狗都撵不到。课间,我不是在和同学疯打,就是去其他班串门偷窥帅哥,有我在的地方总能听到一阵极具穿透力的灵魂笑声。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他经常说我是趁着大雨冲垮了墙从歌乐山上跑出来的。

或许是快毕业了,班主任对我们有着前所未有的纵容,课间的教室里百花齐放。有站在讲台上高歌的,也有三五成群背诵古诗的,有成群结队追逐打闹的,还有艺高人胆大跳脱衣舞的,直到有一次晚自习,某个胆大的家伙把电闸拉了装停电,我们全班获得包庇罪,混沌的生活才得以消停一段时间。

仅剩的娱乐就是唱唱歌了,我哼着千嬅的《可惜我是水瓶座》,旁边的邹小龙突然插了一句“我就是水瓶座的”。

我转过头望向他:“真的假的?”

“骗你干啥,二月十七号。”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也不像是在骗我。

在那一瞬间,我恍惚了,就像是时间按下了暂停键,我两目无神,心仿佛早已离地,身边的一切游离。大概过了10秒钟,我失焦的目光又重新聚拢在一张白白净净的脸上,仔细一看,面颊已泛起羞涩的红光,嘴角噙着一抹残笑,竟那么好看。

从那刻起,我喜欢上了邹小龙。或许你会觉得我很随意,甚至这操作就不是个正常人,但我只是把爱屋及乌发挥到了极致,谁叫他是水瓶座呢。

4.

五月的重庆还算温柔,初夏的感觉就像这隔三差五突如其来的暴雨一样凶猛而热烈,夏天的美就美在这阵阵暴风雨,清爽得酣畅淋漓,而我对邹小龙的喜欢也表露得淋漓尽致。

都说女人善变,换脸比翻书还快,到我这儿还真没假。

“听懂了吗?”讲题的时候变得耐心又温柔。

不经意间,我俩的手臂碰到了一起,由于刚换上短袖,第一次肌肤之亲就这样不期而遇了。那毛绒绒的感觉就像闪电一样划过心窝,有瞬间触电的感觉,幸好抽离得快,否则我怕是会触电身亡。

刚开始的时候还算是小心翼翼,胆胆怯怯,我只是珍惜和他相处的每一天,最舍不得的就是放学。

“一会儿你放学怎么回家?”

“走路啊!”

我没有说话,等最后一节晚自习的下课铃声一响,我第一时间冲了出去挤校车,这次不是为了挤帅哥,而是为了挤个靠左边车窗的座位。我趴在车窗上,用我5.2的眼睛扫视着扑面而来的背影和缓缓远去的黑影。

“邹小龙!”我大声喊出他的名字,朝他渐渐消失的面庞挥手。每一晚,我都会在人群中激起阵阵哄笑,而他也总是如期而至。在那个仅靠书信通讯的年代,这就像暧昧的晚安一样甜蜜,留我在晚风中感受这一脸的滚烫。

即使星河灿烂,我的眼里却只有那一颗星星,耀眼且夺目。就像小王子的玫瑰花一样,我的男孩也骄傲着从不低头,挥霍着我对他的喜欢。

为了存点钱给喜欢的人送礼物,我只有从生活费上抠,1元1张的海报也让我吃了一周的素,5张王力宏的海报交到他手上,我露出得意的自信笑容。

趁着他午休睡着之际,我偷偷在他手指甲上写上了我的名字,就像是对自己心爱的东西宣示主权。当他醒来发现后却悄悄擦掉了,旁人的哄笑让他无处安放。

他的冷漠一点也没有击退我的热情,反而令我越挫越勇,课间,我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一个学渣表白:“邹小龙,我喜欢你。”说完我便唱起了《可惜我是水瓶座》,我让他跟我一起唱,他却吓得面色铁青,一溜烟跑出了教室,直到上课铃声响起后他才回来。

他哪里见过这种场面,阵仗太大,只觉得我是一个疯子,太疯了。

我把我所有的梦境都告诉他,我说我梦见了他醒来满脸都是泪,我说我想陪他一起走路回家,为他洗衣做饭。他全当笑话一样乐呵呵地敷衍过去,从不给我留下一句遐想。

时间太快,来不及拥抱便已等来了离别。毕业会考后,他就没再来上学了,我却没有一天停止过对他的想念。

真的是年少不知耻,我打听到他的住处,在他家楼下我大声叫他出来玩,逼于无奈也好,同情施舍也罢,他慢条斯理地走了出来,陪我去公园溜达了一圈再送我离开。

就这样静静地享受着这沉默的美好,接着等来了中考,那之后,“疯子”再没找他。

最后一次见面,是领毕业证的那天。和过去3年的每一天都不一样,那天我穿着一条白色的半裙,像个文静的淑女一样等待他的出现。他来得较晚,我等他领完证陪他从学校走回了家,总算是了了放学一起回家的心愿。

到他家楼下了,再也没有理由继续前行。

“拜拜了哟!”还是我先开口。

“嗯,拜拜!”说完他便转身。

最后一次静静看着他的背影了,突然他回头朝我一笑,莫名有些感动,那淡淡的微笑烂在了阳光里,暖在了心里。

我为你奋不顾身,你却一声不吭。既然得不到回应,或许也不会再有交集,那么就在心里留些念想吧。

十六岁的夏天就这样结束了,第一次热烈的喜欢也跟着掩埋在这狂热的夏季里了。再见,我曾经那么那么喜欢的小龙。

“爱像一阵风,吹完它就走。”,还记得是怎么开始,却忘记了是如何结束,没有疼痛也没有伤害。

高中的三年,依旧保持着联系,不患得也不患失。只是用一月一次的书信往来记载彼此的校园生活,亲手绣一个最流行的十字绣寄托遥不可及的相思,一张接一张的201电话磁卡珍藏和你通话的每一分钟。

偶尔的想念,终究抵不过时间。人生的旅程注定要一往无前,就让它沉入心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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