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制一直都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而士兵也是古代国防最重要的力量之一。自形成国家以来,历朝历代都有属于自己的兵制。兵制也一直随着朝代的更替,一直在变化。盛世和乱世中的兵制都有着极大的区别,盛世安稳太平,兵争必然不多,这时的兵制就比较“随和”;乱世纷争不断,兵源必定不足,这时的兵制就比较“强硬”。但是三国时期天下大乱,使得一些可以普遍实施的兵制出现了一些问题,既然出现问题了,那就要着手解决。
一、从“错役”看曹魏兵制我们熟知的蜀国却是最早被灭亡的,此时吴国无力与魏国争锋,只要能守住自己的江东就不错了,这时曹魏的兵制运用就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了。
曹魏时期的士兵自成户籍,这些户籍是不属于郡县管理的兵户。而士兵的户口所在地,和士兵服役的地区并不在同一个地方,老爹在南方,儿子在北方,整个家庭分在各处不能团聚。南方人到北方去,多少有点水土不服。对于国家来说,如果真的作战,水土不服对战力绝对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对于士兵来说,水土不服时间久了,对士兵的身体也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曹魏这种自成户籍的兵制,不是一种能够长期实行的兵制。而兵役也是兵制的一种形式,曹魏时期的兵役和力役是两种不同的役,但是由于时代的特殊性,兵役和力役是有交错的,也就是所谓的“错役”。
“自初平之元讫於建安之末,三十年中万姓流散,死亡略尽,斯乱之极也。 终曹操之世中原人口不曾恢复汉末旧观.”——《晋书·山简传》
我个人认为“错役”的形成,是经过三国时期的乱世,人口大幅度减少,所以在国家有工程时服兵役的士兵可以充当力役,而当兵源稀少时,力役也可以补充兵役。这样两种役相互交错形成的一种特殊兵制。
“南二方六州郡兵将士武吏戍守江表,或给京城运漕。父南子北,室家分离,咸更不宁。又不习水土,运役勤瘁,并有死亡之患,势不可久。此宜大见处分,以副人望。魏氏错役亦应改旧。”——《晋书·刘颂传》
曹魏时期即使最后统一了三国,但在可以看出来制度上还是有很多弊病的。曹魏时代的兵制原则就是:“人役户居,各在一方。”换句话来说就是服兵役和服力役的人,都不在自己的家室所在地,而是被派到其他地方服役,从《晋书》这段节选中也可以感觉得到,刘颂这个人也是提倡兵制改革的。因为这个“错役”虽然能暂时缓解一些当下存在的问题,但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可是由于三国时期太过混乱,兵制改革也不是那么好改的。
“建安二十三年陆浑长张固被书调丁夫,当给汉中。百姓恶惮远役,并怀扰扰。”——《三国志·胡昭传》
建安二十三年刘备在阳平关屯兵,准备攻打汉中,后曹操亲自带领军队攻打刘备,上面的史料就是基于这么一个背景之下。这里说的“丁夫”,就是指随军的劳役,并不是服兵役的士兵,这里的“丁夫”也就是随军服“力役”的人。服力役的丁夫,随军上战场,为的可能就是修筑工事,但是一旦战场上兵员不足,这些力役不就是要上战场吗?
“傕等放兵劫略,攻剽城邑,人民饥困。二年间相啖食略尽”——《魏志·董卓传》
董卓虽然是大奸臣,但是在一定程度也稳住了手底下的人,董卓一死,李傕,郭汜二人就开始争权夺利,导致百姓民不聊生,使得本就残破的关中地区就更加残破了。所以当时曹操和刘备作战时,曹操不从关中调集兵力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从汉中一带本地进行征调,却从陆浑调人服役,这种“错役”如果相隔不远,也不至于出什么问题。但是陆浑和汉中相隔甚远,于是百姓就“恶惮远役,并怀扰扰。”了!可以看出当时的兵制还是比较混乱的。
军人原不能限制服役于自己的乡土,是要看攻战和防守的需求而定他们驻屯的地方。两汉时代的地方兵,也是要到中央服役的。建安以后曹操执政,有一种现象,就是兵士必须和他的家室分离,但是将“错役”和“世兵制”比较,就可以发现,“世兵制”极有可能是“错役”的完善形态。(前面写过一篇兵制文章有详细介绍: 兵制解析:三国到魏晋南北朝兵制到底是如何转变的?)这么看的话,“错役”的形式或许并不是被动执行的,而是曹操故意为之。
二、曹魏兵制问题的处理方法
三国时期的社会十分动乱,各方势力四处征战,使得人口大量减少。这人口一减少,必定造成兵源不足的状况,我认为三国时期兵制之所以混乱和这有很大的关系,于是此时的兵制才会出现很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曹魏统治者也随机应变“创造”出了一种办法来应对。
“权谓瑾曰:操之所行其惟杀伐小为过差,及离间人骨肉,以为酷耳。至于御将自古少有。”——《吴志·诸葛瑾传》
这是孙权对诸葛瑾说的一句话,三国时期各国交战,为了胜利都是不择手段,离间计更是不足为奇了。但是反观曹操的一生,只对韩遂、马超使用了反间计,而他们二人并非骨肉。袁谭袁尚兄弟俩最后闹矛盾,曹操当时趁机利用了这一点,可是曹操对他们两也没有使用离间计,所以也谈不到“酷”字。所以我认为“离间”二字,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离间计”,而是指空间上的距离,也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家室所在地和士兵服役所在地的距离。孙权评价的是曹操的为人和战略政策,这样理解才对的上史料中的“杀伐”和“御将”。
这应该就是曹魏时期对士兵控制的一种手段。
不光如此,曹魏时期的兵制并不完善,所以只能依靠“灵活”调度来掌控士兵,而不是依靠一个死板的制度。
“太祖既平冀州,遣灵将新兵五千人,骑千匹,守许南。太祖戒之曰:“冀州新兵数乘宽缓,暂见齐整,意尚怏怏。””——《魏志·徐晃传》
曹操在新攻下一片土地后,会将这些新归附的降将,调离他们的居住地,这么做可能就是为了防止这些降将突然暴动,于是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混乱的三国时期,曹魏对士兵的征调虽然没有一个极为完善的制度,但是总的来说还是可以利用一些手段来弥补兵制上的不足,目的就是为了稳定。
这也就形成了曹魏为弥补社会动荡造成兵制不完善的两个方法。
(1)迁移士兵
“太祖徙出故韩遂马超等兵五千余人。以俨为关中护军。……请旧兵镇守关中。遂宣言当差留新兵之温厚者千人镇守关中,其余悉遣东。”——《魏志·赵俨传》
曹操觉得如果一支军队受降,不把他们迁到别处,在自己原本的土地上继续待着,保不齐那一天会不受控制,毕竟在故土的势力比较大,为了保证受降的士兵不会在未来的日子里发生什么不可控的因素,索性就将受降的士兵集体迁移别处。
(2)将士兵家属迁移到自己的势力范围内
“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吏民亡叛,入其部落。兵家拥众,作为寇害。更相扇动,往往棋跱。又因大军出征,分请以为勇力。吏兵已去之后,稍移其家,前后送邺凡数万口。”——《魏志·梁习传》
这时曹操是刚刚平定了袁尚,得到了冀州做为根据地,以邺城为中心。所以把并州的士兵家眷全部迁徙到邺城。这种就类似于后世的“世兵制”,为防止士兵逃跑,将士兵的家眷全部集中在都城管理一样。当时士有兵叛逃的,有加入其它阵营的,也有跑去当山贼的,慢慢这样下去,军队也就没有什么战力可言了。曹操将这些士兵的家眷们全部转移到邺城,既防止了士兵逃跑也防止了士兵落草为寇为祸一方了。
在曹丕称帝后也有:
“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魏书·辛毗传》
这里说的“冀州士家”,一定是以邺城为中心居住在冀州的各地士兵的家眷,也就是和梁习所徙并州吏兵的家眷是一个性质。
“淮南将士家皆在北,众心沮散,降者相属。惟淮南新附农民为之用。”——《魏志》
这里就是农民指的是典农都尉所属之民,这典农都尉就是当时曹魏屯田区的行政长官,我们可以理解为现在类似于县长一样的官职,不过对农业方面比较重视。这种形式就是士兵在其他地方,而“士家”还留在原来的州郡。
“ 若或虏略民人,又州郡兵家为贼所得者,更怀离心。”——《魏志·王基传》
这里所讲的就是,身在州郡的士兵家属被贼人掳走,随后可能造成士兵反叛。将士兵家属统一安置在自己可控的势力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减少士兵反叛的几率的。
但在曹魏时期也并不是所有士兵都是“人役户客居各在一方”的形式。
士卢显为人所杀。质曰:“此士无仇,而有少妻,所以死乎?”悉见其比居年少。书吏李若见问而色动,遂穷诘情状,若即自首,罪人斯得。——《魏志·胡质传》
这里所说的士兵卢显被人所杀,这个胡质应该是一个官,分析得出卢显并非仇杀,而是因为自己有个年少美貌的妻子被人觊觎所以才惨遭杀害的。同样我们可以从这位卢显和他妻子在一起生活可以分析出,卢显这个士兵并不属于“人役户客居各在一方”之列。
我认为,既然是为了解决兵制上的一些不便,所以一定不会太过死板,“人役户客居各在一方”的这种形式只用在两种地方。
(1)新占领的土地
“以百姓新集,为制移居之法。使兼复者与单轻者相伍,温信者与孤老为比。”——《魏书·郑浑》
前面举的很多例子都是,将新攻占下土地的收编士兵,迁移到别处去,不仅对军人是这样,曹魏对新依附的百姓也不放心,“制移居之法”把百姓也迁移到别处去了。
(2)镇守边境地区
戍边是很常见的士兵迁移,主要作用就是拱卫王国的。但是曹魏也是有分封的,对自己的子嗣兄弟分封,但又怕其势力过大,所以曹魏的兵力除了重要的军事据点之外,地方兵力都不是很强,强兵主要集中在中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才将中央地区的士兵调集驻扎在边境。
“孚以为擒敌制胜宜有备预。每诸葛亮入寇关中,边兵不能制敌。中军奔赴,辄不及事机。宜预选步骑二万,以为二部,为讨贼之备。”——《晋书·安平献王孚传》
三国时期群雄逐鹿,多以计谋致胜。魏蜀吴三国之间没有信任可言,即使是各国的掌权者对自己的部下也都怀有戒心,而连年的征战使得人口大量流失,正常的兵制也不能良好的施行,曹魏的掌权者害怕士兵叛逃,实施了“人役户客居各在一方”的方针,这也体现出了曹魏掌权者的猜忌防范之心。这也极为符合曹操的历史形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曹魏的大片土地都是其他人盘踞已久的,对于这些区域不得不使用这种严密的方针。如此混乱的三国也只有用这样的方法填补兵制上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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