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zixun123”问政:
本人及配偶户口现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户籍所在地为让区。现本人已在景程小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欲我们户口迁移至景程小区。请问该如何办理?需提供哪些资料?谢谢解答。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您好,请在开发区分局办理,联系电话6999388,地点在开发区管委会对面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居民户口簿,迁移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随迁子女在原户内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随迁配偶在原户内未体现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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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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