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光绪十年(1884),新疆省首任巡抚刘锦堂受光绪皇帝钦命确定在新疆喀什铸造“光绪元宝一两”银币,且用维吾尔文,该银币直径约为39毫米,重26.6克,直齿边;上端镌“喀什"二字(地名),右读,中心珠圈内镌“光绪元宝"四字汉字,左右各镌一小六星,中间为一小五星,外有15条芒线,下镌“壹两",“两为“入两”,右读,维吾尔文也在正面,两旁各镌一小六星花,与上端相对称;背面内圈为“龙图",龙头朝上,龙鼻、龙牙突出,龙鳞栩栩如生,龙尾朝下,8条龙须长短不一,另有龙小爪三条,龙须5条,布局呈三角鼎立。整个布局设计精湛,给人以严肃庄严的感觉,体现出清朝皇帝至高无上的霸权。圆珠圈布满一周,另配有小星花加于衬托,也可谓祥云装饰,更显威严和庄重。背面除体现出龙图外,没有任何其它文字及数字。“喀什”是维尔语喀什噶尔的简称,其语源有突厥语、古伊斯兰语、波斯语等融合演变而成。“咯什”是唐朝唐太宗以后的重要军事据点,光绪十年,置喀什噶尔道。清光绪元年(1875),率军入疆,平定阿古柏之乱,始铸新疆光绪银币。“喀什一两"是大清政府发行的光绪元宝中沒有标署年号,沒有英文,沒有阿拉伯数字,而标署维吾尔文的光绪元宝,是枚值得收藏,且属地方铸造的光绪元宝,也是广大银币收藏者欢喜和热爱的稀少品种。光绪33年(1907),新疆喀什大清银币“湘平一两”也铸造发行,在此不加与论述。本文图片系个人藏品所摄,反对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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