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5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155号)等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申报、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2017年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名单予以公示。
2017年度
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名单
合肥市
亳州市
池州市
阜阳市
铜陵市
黄山市
滁州市
安庆市
宣城市
蚌埠市
马鞍山市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反映情况(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人:朱力
0551-62871529
地址:合肥市紫云路996号
邮编:2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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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大气环境,与我市5年来实施的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密不可分。2013年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为抓手,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趋于改善,其中2013年和2014年PM10年平均浓度均为96微克每立方米,2015年PM10年平均浓度为87微克每立方米,2016年我市PM10年平均浓度为83微克每立方米。(贾靖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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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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