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崇左市司法局深刻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转变作风,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有力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升,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复议职能)(1)

图为:苏文龙副局长到企业走访调查

一、聚焦改革难点,推动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复议保障”为重要抓手,助力行政复议工作换挡提速。一是高标准科学推动改革。2020年12月31日,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崇左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崇法委发〔2020〕6号),有力推动了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为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组等相关办案组织的规范化,出台了《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工作规则》等方案、工作机制,为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充实办案力量。市委编办于2021年6月3日作出《中共市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司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同意增加2名行政编制给市司法局。全市近一半的县级政府落实了编制。三是发挥“智囊团”的外脑作用。聘任17名高校教授、律师等法律专家学者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为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提供合理化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复议职能)(2)

图为:与咨询委员会委员讨论复议案件

二、转变作风,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一是进一步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78个行政复议代办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有效解决复议申请人“多头跑、多次跑”问题。二是完善审理机制。建立“三级办案组织”,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办公会、评议组等,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三是多元化审理案件,提升案件公信力。复议机关改变行政复议“原则书面审查”的惯例做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宁明桐棉、大新龙门、江州那隆、天等都康等边远乡镇村屯实地开展案件调查,实地分析、客观公正的了解案件情况。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普遍采取听证方式,召集双方当事人当场质证、辩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2022年以来,市本级深入边远乡镇实地调查18次,召开听证会16次,占市本级审结案件的85%,极大增强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复议职能)(3)

图为:巴凭高速项目建设用地纠纷现场

三、发挥制度优势,助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直接纠错。复议机关始终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对滥用职权、主要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适用依据法律错误等行政行为进行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2022年以来,复议机关共对16个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纠错,纠错率达18%。二是监督落实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提前撤回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及时履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确保群众合法权益落到实处。通过复议纠错,进一步强化了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复议职能)(4)

图为:苏文龙副局长主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会

四、加强调解和解,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市司法局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法律服务中心,主动走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专业智慧,实质性化解争议和矛盾。一是运用调解和解止纷争。2022年以来,复议机关主动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共14个,占案件总数的7.9%(其中,市本级行政调解成功率为17.6%),调解成功率同比增长60%。及时化解了群众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巴凭高速项目建设用地纠纷、金龙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纠纷、蔗糖运输秩序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等,避免了大量行政争议进入诉讼渠道,诉源治理初显成效。二是运用专业智慧助企纾困。在生态环境领域,复议机关主动作为,采取听证、实地调查,多方走访等方式,促成执法部门与企业签订调解协议,成功调解了3起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为企业减免罚款100多万元。通过调解,既依法维护了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权威,又强化了企业守法经营观念、减轻企业负担,塑造了我市亲商、护商、爱商形象,进一步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


来源:崇左司法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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