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民酋长制渊源于草原旧制,在代国初建时已经具备了雏形。道武帝建立北魏时,保留了这项草原旧制。六镇起义爆发后,领民酋长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领民酋长之号逐渐失去了北魏时世领部落的性质,由部落酋长变为不领部落之虚号。随着北齐灭亡,领民酋长制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草原之王大战森林之王(草原之王的跌宕)(1)

北魏领民酋长制的渊源

北魏领民酋长制渊源于代国什翼犍时期的“酋、庶长”制,本质上是对草原旧制的保留与沿袭。

在道武帝离散部落之前,拓跋部之首领只是部落联盟之君长,而非封建国家的帝王。道武帝“因而不改”的“酋庶长”制就是草原旧制。

离散部落政策剥夺了酋长们对部落的统领权,是对草原旧制的一种破坏与改革。未被离散的部落,由领民酋长统领,因此领民酋长制是对草原旧制的保留与沿袭。

北魏领民酋长制与草原旧制有许多相同之处,足以证明领民酋长制渊源于草原旧制。

草原之王大战森林之王(草原之王的跌宕)(2)

一、以畜牧业为主

北魏时,领民酋长所统领的部落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这一特点渊源于草原旧制。北魏领民酋长制的实施对象为鲜卑、高车、契胡等游牧部落。北魏领民酋长所统领的部落,维持部落组织,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延续了游牧民族的传统生活习俗。

部落政策,却未将高车部落离散。太武帝破东部高车后,将其置于漠南,也未将其离散。

二、游牧区域固定

北魏时,领民酋长所领部落有固定的游牧区域,这一特点渊源于草原旧制。北魏领民酋长统领的部落有固定区域,只能在规定的地区内迁徙,不得随意迁离此区域。既然规定了固定区域,则部落就失去了自由迁徙的权力。未经允许擅自迁离,相当于抗命或叛逃。这一规定既能避免各部落为牧地、草场产生纠纷与冲突,又利于北魏控制游牧部落,向其征缴赋税,征召出战、戍守。

尔朱羽健被道武帝封于秀荣川三百里之地。厍狄越豆眷被道武帝封于善无之西腊污山百里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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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军事性义务

领民酋长对北魏政权承担着戍守地方、率众从征的军事性义务,这一特点渊源草原旧制。当拓跋部还是一个部落联盟时,拓跋部落联盟之首领已经拥有统帅各部作战的权力。

公元 326 年,拓跋纥那是拓跋部之首领,向贺兰部帅蔼头索取拓跋翳槐,蔼头拥护不遣。说明拓跋部首领对诸部大人有统帅权,同时有权征讨不服命令的诸部大人。公元 350 年,冉闵杀石鉴。351 年,什翼犍意图进军中原。因诸部大人劝谏,什翼犍才中止了进军中原的计划。

建国三十九年(376 年),前秦苻坚遣大司马苻洛,率军队侵入代国南境。拓跋部落联盟中的败绩,拓跋什翼犍又遣南部大人刘库仁又败绩。刘库仁即统领众多“酋、庶长”的南部大人。

北魏保留领民酋长制的原因

北魏在建国之初,实施了离散部落政策。但北魏依然保留了领民酋长制,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部分部落“以类粗犷,不任使役”,无法被离散;二是领民酋长所统领的部落实力弱小,无须被离散;三是北魏初建时的自然地理条件。

一、“以类粗犷,不任使役”

高车部落的发展程度较低。道武帝时离散部落,高车部落未被离散,主要是因为其难以在短时间内适应农耕定居生活。

高车新民数千骑北逃。刘洁追讨之,逃者大多粮尽而死。“放散日久”证明史书所载高车部落“不任使役”的特点是真实存在的。太武帝以“不改其俗”、“缓之则定”作为治理高车新民的政策是正确的,刘洁强制迁徙的建议是错误的。只有使高车部落如“园中之鹿”,维持其部落组织自由放牧,才是正确治理高车部落的方法。

草原之王大战森林之王(草原之王的跌宕)(4)

二 部落势小易制

越豆眷封地为尔朱羽健的三分之一,所能容纳的部民应该不会太多。因此在当时的北魏统治者看来,其实力是不足以威胁北魏统治的。且一定面积的土地所能容纳的牧民是有上限的,将游牧部落限制在固定的地域,可以限制其部落人口的过快增长。

高车部落的组织十分松散,还未形成牢固的部落联盟,难以形成合力。且高车部落作战时不善兵法,高车部落人数虽多,但组织松散、相隔甚远,且有官员和军队镇抚,很难形成合力,威胁北魏统治。

只有实力弱小,难以影响北魏统治的部落才能维持部落组织,由领民酋长统领。

三 自然地理环境

北魏领民酋长制,维持部落组织,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这就需要适合畜牧业发展的自然地理条件。今山西省的山区与内蒙古的草原,为北魏实行领民酋长制提供了自然地理环境的基础。

内蒙古南北地域差异较为突出,大兴安岭与阴山是重要的地理分界线,以北是高原牧区,以南为平原、丘陵农耕区与农牧交错区。内蒙古有六个著名大草原,分别为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科尔沁、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和乌拉特草原,非常适合畜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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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民酋长制的消亡

六镇起义爆发后,“领民酋长”逐渐成为一种虚号,虽然仍被称为“领民酋长”,但是徒有其名,不再统领部落。在此期间,史书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类型的领民酋长。一种是新的领民酋长,他们原本不是世领部落、世有其民的世袭酋长。六镇起义后,他们因军功或依附于当权者,被新封为“领民酋长”。

但是他们只有领民酋长之名,却无部落可供统领。另一种是老的、世袭继承的领民酋长,他们原本世领部落、世有其民。在六镇起义后,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历史演变过程,其部落由于社会动乱、游牧部落农业化等原因被离散。因此,这两种“领民酋长”都逐渐演变为不领部落之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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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镇起义后的领民酋长

虽然在孝文帝汉化改革后,武人的整体地位有所下降。但领民酋长在北魏时所享有的地位与待遇,使得领民酋长之号在鲜卑、高车等游牧民族中依然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六镇起义后,各方势力才会以赐号领民酋长的方式拉拢雄豪。

他们作为领民酋长,已经不再统领部落,即使有所谓的“部落”,也只是徒有其名,实际上是一种军事行政基层组合。因此,此九人的“领民酋长”只是一种虚号,并非统领游牧部落的部落首领。

二、领民酋长成为虚号

六镇起义后,原本并非世袭酋长、因军功被新封的领民酋长,已经失去了北魏时世领部落的性质,这类新的领民酋长已经不再统领部落。

四次战争中,东魏损失的士兵超过十一万人。部落组织的存在是以人为基础的。历年的战乱导致东魏士兵死伤惨重,领民酋长统领的部落兵也在其中。因此,历年战争必然对领民酋长所领部落的部落组织造成极大破坏。

六镇起义后,连年战乱、社会动荡使得游牧部落的部落兵死伤惨重,促使游牧部落的部落组织解体,这是领民酋长成为虚号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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