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籍查询(中小学学籍异动说明)(1)

暑假已至,又到了千家万户为自家子女升学、补课、学籍异动等操心的时候,夲文主要就学生学籍异动工作要求作介绍,以期方便有此需求家长。 各学校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一)异动办理条件。学生因监护人户籍迁移、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教育的,可申请转学;学生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需停课治疗休养超过6周,可申请休学。 (二)异动办理时间。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时一周内,学期中途和期末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三)学籍异动流程。 1.转学。各中小学校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基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全国和全省学籍查询功能,各中小学校办理中小学生转学业务不再收取学籍信息相关的纸质版材料。 2.休复学。小学学生因病提出休学需只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历;初中、高中因病提出休学,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证明。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间不得转学。休学期满应凭原休学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及时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提交复学申请市教育局审核即可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