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竹简
“一人犯罪,株连九族”是我国古代连坐制度的一个形象描述。这种刑法制度自春秋战国以来被历朝统治者使用,在维护国家统治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冤案和惨案。作为以法家思想立国的秦朝,为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更是将连坐制发挥到极致。今就秦朝的连坐制度进行分析。
“连坐”制的发展连坐制度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早在夏商周社会初期,就产生了连坐制度的萌芽。《尚书》中的《甘誓》、《汤誓》有“予则孥戮汝”的说法,“孥戮”即妻、子一同受戮。
虽然当时还没有完备的政治法律制度,但连坐制已经被某些统治者当作惩罚手段运用。再到春秋时,连坐制已司空见惯。如秦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一般认为“三族”是为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又如《春秋公羊传》中记载“梁君隆刑峻法,一家犯罪,四家连坐”。可以说秦朝的什伍连坐之法在春秋之时就产生了。
秦朝
到了战国时期,各国积极推行变法,为了巩固和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经济实力,通过制定法律,来促进封建制的发展。随着法家思想的不断成熟,“连坐”也被纳入到法律体系之中。其中李悝的《法经》中写有“正律略曰:杀人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杀二人,及其母氏”,“议国法令诛,籍其家及其妻氏”,可见对法家认为的个人违法行为,要实行连坐制度,就连议论国事也算入“违法”行为,足见其凶残性。
再者商鞅变法实行的什伍连坐法,是严密的连坐制度形成的标志。“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什伍也相互监察,一家有“奸”,其余九家必须立即报告,否则十家连坐。其次在军队中也实行连坐制。
商鞅
秦朝的连坐制度商鞅制定的什伍连坐法,一直延续到秦朝建立并且广泛实行。在出土的云梦睡虎地秦律竹简是关于秦统一前以及秦统一后所执行的法律条文,这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宝贵资料。
“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可见秦始皇对刑罚制度的重视,其中不乏连坐制度。
云梦秦律中主要通过对话的方式来记载关于连坐制度的细则,可以分为家属连坐、什伍连坐和官吏因下级犯罪或失职连坐三种情况。家属连坐是指一人犯法,首先家属要受到牵连。
“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何以论妻?妻知夫盗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盗,不知,为收。”意思是说,如果妻子知道钱是偷来的,就和丈夫一样属偷盗罪,若是不知道,就要因家属连坐而被收为官奴婢。而且就连若本人知盗不举被连坐后,家属也要坐罪。
军队
关于什伍连坐。秦朝的什伍制度是十分严密的,一户人四面的邻居为“伍”。秦律中有一条规定,以一种法律情形举例:若是甲家进了贼人,呼救时,其余四家必须帮忙捕捉,如果不去,则一律论罪;若是四家邻人不在,什伍的“头”也要定罪。可见连坐制度也在维护社会治安上有一定作用。
最后关于官吏的连坐。对于官吏的连坐和普通百姓是一样的。在一方面是官吏不编入什伍之内。比如在秦律中规定“吏从事与官府,当坐伍人不当?不当。”“大夫寡,当坐伍人不当?不当。”这便是官吏摆脱了什伍连坐制的束缚。其次,若是下级官吏犯罪,则上级官吏连坐。
最后,管理刑狱的官员即狱吏若行为有差池,所管辖的囚犯也跟着连坐。比如若是狱吏偷盗赃物,则“吏弗值,甲当耐为隶臣,吏为失刑罪。”
秦朝士兵
从云梦秦律中可以看出,相较于商鞅时期坐罪时一律同罚不同,有所区别。如家属收为官奴婢、罚甲盾等,这些与秦为适应战争的需要扩充军队,提升自身实力,急需大量武器的原因。但这种方式,虽是增强了国家武装力量,实则使广大劳动人民陷入了深深地困难境地。
再者我们在史料中也可见秦时连坐的梗概。长信侯嫪毐发动政变,失败后连坐者不计其数。实则一人犯法,全家乃至全族坐罪的情况在秦时已司空见惯。秦二世时更是有增无减、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连李斯也未逃脱被腰斩并连坐三族。这种恐怖政策使得人人恐惧,激化了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最终造成了秦朝的覆灭。
秦时连坐制度的影响秦时连坐制度得以实行有一定的条件。首先是严格的户籍制度。官府详细掌握每一户人家的人数、年龄、姓名,人们搬迁必须经过户口的迁移。将每一户纳入国家的严密监督和管理之下。其次是用重罚来恐吓人民,强迫遵守法律。使广大人民安分地在各自土地上精耕细作而不敢造反。
第三,用惩罚隐匿者,赏赐告发者的手段,引诱人们相互告发,使人们既相互防范又相互限制,从而限制人民。即使这些措施都是统治者为了更好地统治人民,使社会安定,但造成的普遍的社会恐慌是明显的,这种相反的措施背道而行。在古代社会由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的初期,商鞅变法巩固了新兴的封建制度,但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地主阶级与人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连坐制度草菅人命,残酷不已,受害的是广大劳动人民,使得“百姓怨矣”。在经济上,连坐制度成了国家源源不断的获取大量奴婢和刑徒,以及“甲盾”等财务以增强国家实力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政治上,它赤裸裸的用严刑峻法来恐吓人民,来保证自己的封建统治,暴露了其剥削阶级的反人民的真面目。决不能因其对国家生产力的推动而称赞。
战争
连坐制度不仅仅存在于中国,在世界其他许多国家也有很多相似的例子。比如在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中记载,若是奴隶逃亡,不仅本人处死,如有藏匿者也同样处死。以及古罗马、塞尔维亚也都存在。日本在侵略我国后实行的保甲连坐制也都是连坐制度的残留。这种对人身的摧残,对人民的残酷镇压,实在是惨绝人寰,事实不容抹煞与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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