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路段收费比过去高,同一路段往返金额也不同;路程短扣费比路程长的多。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对近日关于高速收费的问题作出回应,客车通行费额发生变化,并非调整了收费标准,不存在“涨价”,而是通行费的计费规则变化引起的,体现了多用路多付费的原则,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网友发现同一段路收费涨价
问题一:有网友留言称“我是绕城包年用户,原来我从高新前往咸阳西收费站,下高速时通行费只需3.8元。但是这次高速系统升级后,同一路段通行费涨到了5.59元。这一下子涨了将近50%”。
经查询,绕城包缴车辆,通行高新区至咸阳西,绕城路段享受优惠,缴费路段为咸阳西至帽儿刘立交共5.59元,费额准确无误。
问题二:有网友表示往返同一路段,扣费金额不同“阿房宫-鄠邑,7.6元,鄠邑-阿房宫:10.44元”。
经查询,西安绕城包缴用户,通行阿房宫-鄠邑,费用为7.6元,非包缴用户,费用为10.44元。该车的往返费用不同,可能为包缴用户在返回时,系统未识别卡内包缴信息,按照非包缴车辆收取费用,此类情况,用户可通过联系96166反映,办理退费。
问题三:网友反映路程短,反而收费贵,渭南西-高西高新:71km,20.9元,灞桥-渭南西:43km,22.33元”。
经查询,绕城包缴车辆通行渭南西-高新区,含绕城段约27公里,因此只收取渭南西-方家村立交段(约40公里)的费用20.9元;通行灞桥-渭南西,则收取全程(约44公里)费用22.33元,费用准确无误。
按通行路径收费 取整规则的变化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总体要求和交通运输部的安排部署,客车的计费方式没变,收费标准也没变,客车通行费额发生变化可能是以下三方面原因。
2020年1月1日后,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执行一类客车收费标准,这类车的应缴通行费额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之前我省在部分有两条以上路径的高速公路收费中,按照“最小费额”收费,即对通行相同出入口,但路径不同的车辆,按最少的费额来收取。而现在,统一按车辆实际的通行路径收费。这样,通行较长路径或收费标准较高路径的车辆,其应缴通行费额会有所增加。比如,一类客车从靖边到西安,从天赐湾收费站走靖安高速到马家沟立交后,驶入黄延二通道(即黄延高速新路),最后驶入铜黄二通道到达聂冯收费站,以前收费175元,现在收费221元,但如果从天赐湾收费站走靖安高速,一直驶入黄延高速(老路),在半截沟互通转入铜黄二通道到达聂冯收费站还是收费175元不变化。
车辆通行费的取整规则发生变化。取整规则的变化,有可能导致部分客车的应缴通行费额较过去有所增加,但也可能较过去减少。过去,为方便现金缴费,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我省收费公路在计收通行费时,先按收费标准和行驶里程计算后,再按以下规则取整:个位及其以下为0至2.5元的,计为0元;2.5元(含)至7.5元的,计为5元;7.5元(含)至10元的,计为10元。对ETC车辆,则在取整后金额的基础上再打95折,精确到“分”。
按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目前取整规则调整为:ETC车辆在计算的应缴通行费额(尾数小于0.5元则舍去)基础上打95折后“四舍五入”,精确到“分”,非ETC车辆在计算的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比如走绕城高速从六村堡到杏园,计算应交费额为7.10元,以前收费5元,现在收费7元,增加了两元,ETC车辆可以优惠5%,以前收费4.75元,现在收费6.65元,比之前增加了1.9元。如果从绕城高速杏园到长安,计算费额为12.66元,非ETC车辆以前收费15元,现在收费13元,减少2元,ETC车辆以前收费14.25元,现在收费12.3元,减少了2.22元。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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