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该地块位于花都区商业大道以北、凤凰路以西,与马鞍山公园、花都湖相邻,挂牌起始价14.2亿元,要求同时建设30套拆迁安置房。
图:政府部门相关规划复函。
根据公告,该地块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以北、凤凰路以西,系二类居住用地,宗地面积为40742平方米,但是可建设用地面积33511平方米。两者相差的原因在于宗地范围内,受让人要配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137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1094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053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42000万元,增加幅度为1000万元。
图:该地块红线图,周边与花都湖、马鞍山公园等相邻。
值得留意的是,竞得人需在南部地块的西南角楼栋按规划要求建设30套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住宅建筑面积为准,其中套内面积70至75平方米20套,80至85平方米10套,且楼层安排不低于6层),建成验收合格后由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此外,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254828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参与竞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含分地块二的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租赁住房整体一并办理。网上申请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8日17时。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刘幸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刘幸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黄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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