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办理的出国签证(出国人员须知-签证的类型)(1)

签证的种类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准许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出、入或通过其国境的许可证明,其形式是在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上加盖印章并签署。

各国的签证种类略有不同,但大多数国家的签证都有外交、公务(官员)、普通三种。有些国家还有礼遇签证。各国一般均按申请人的旅行目的和不同种类的护照发给相应的签证。

(一)外交签证。外交签证发给各国高级官员和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外交官、领事官)以及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公务签证(官员签证)。公务签证(官员签证)一般发给政府官员、职员及驻外使、领馆非外交人员及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三)普通签证。普通签证发给不适合于发给外交、公务、官员签证的人员。

(四)礼遇签证。礼遇签证发给身份比较特殊的人员,以表示尊重和优待。

美国的几种非移民签证

A—1 签证发给外国政府部长、外交官、领事官员及其家人,一般可停留2至3年,需要时可以延期。

A—2 签证发给外国政府的低级官员及使团的一般职几员。

B类签证是短期访问或旅游签证。

B—1签证是发给从事短期商业活动或参加专业会议的人员;B—2签证发给旅游者、业余活动或进行医疗的人员。持B—1、B—2签证在美国不能工作,一般可停留6个月到1年。有一些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机构,不能申办B类签证,而应申办另一种工作签证,即L类或H类签证。

C类签证是过境签证。

C—1签证发给过境美国到其他国家的一般旅客;C—3签证发给外国政府部长级以上官员、外交官及其家属。过境签证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9天,过境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F类签证是发给外国留学生(自费)的。取得F签证必须得到美国政府允许接受外国留学生的学校的入学通知;必须有足够的资金。

G类签证是发给某些特定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总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官员或雇员以及外国政府委派到这些组织的代表及其家人。

J类签证是发给交换学者(公费)的。 可以在美国工作的签证有两种,一种是L类签证,另一类是H类签证。

L—1签证发给驻在美国的类似企业机构的高级职员,如总经理或者经理,这些人必须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L—2签证是发给已取得L—1签证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H-l签证是发给高级技术人员的;H-2签证发给技术水平较低的专家。

签证的内容

签证一般做在护照上,也有的做在其他身份证件上。若前往未建交国家,往往做另纸签证。不论何种形式的签证都有一定的格式和内容,主要包括:签证的有效期,有效次数、停留时间、入境口岸和偕行人等。

申办签证前应注意检查护照

1、护照的持照人是否已经签名。

2、对于旧护照要注意有效期,是否留有半年有效期,已过期的查看是否已办理延期。

3、护照有否涂改,填写有否技术性错误。

4、翻阅是否有足够做签证及各种检验章用的空白页。

5、办妥某国签证后的护照在申办赴与该国关系敏感的其他国家签证时,应特别注意。如:不要持办妥以色列签证的护照申办赴阿拉伯其他国家(埃及、约旦除外)。不能持有韩国签证的护照前往朝鲜。

申办签证的时间

各国发给签证的时间各不相同,出国(境)团组应留有足够的时间办理签证。

1、签证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发不发签证,发给谁,如何发,有效期多长,入出境次数等等,都只能由有关国家的发证机关决定,别国无权干涉。甚至拒发签证,无义务说明理由。所以我们在申办签证时,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要尊重该国的主权。各国对申办签证时限都有具体规定。为此,在办理出国(境)手续时,务必给申办签证留有足够时间。

2、有的使馆没有其国内的同意不能发给签证。因此,在对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取得签证,是很难融通的。 有的单位为了急于出国(境),弄虚作假以办理旅游签证的形式出国(境)执行公务,这是极其错误的。根据规定,所申请签证必须同访问目的相同,各国的法律都明确规定。申请人不得随意改变身份。许多国家对违反规定者加以拘留或限期离境。

在国外申办第三国签证问题

l、按照规定,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必须在国内办妥所有前往国签证后再启程,不得在国外随意申办他国签证。

2、如有特殊需要,应有国内有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通知,并抄送或会签外交部领事司。

3、上述证明或通知中,须说明出国(境〕团组名称、人员姓名、前往国家、事由、预定行期及要求在国外申办签证的理由等。

4、我驻外使、领馆根据上述证明或通知协助出具申请签证照会, 签证则由有关团组、人员自行前往有关使馆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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